一种碎石撒布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12199发布日期:2019-09-06 20:29阅读:580来源:国知局
一种碎石撒布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路面铺装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碎石撒布机。



背景技术:

路面铺装过程中往往需要在路面或者基层上铺上碎石,目前,碎石的铺装一般是通过车载式的撒布机来施工,撒布机装载在汽车尾部,以汽车为动力,沿着路面进行铺装。车载式撒布机需要凭借汽车为载体,汽车的购置增加了整台机器的成本,且受到汽车左侧和右侧车轮的间距的限制,使得路面铺装的宽度受到限制。此外,现有的车载式撒布机不能调节撒布宽度和撒布流量,碎石的撒布也存在不够均匀的缺陷。综上所述,有待对现有的碎石撒布机作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第一个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现状,提供一种不需要依附汽车为动力源并能实现前进、后退和转弯动作的碎石撒布机。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第二个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现状,提供一种能够调节碎石撒布宽度和撒布流量的碎石撒布机。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第一个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该碎石撒布机,包括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底部的左右两侧均安装有一个主动轮和一个从动轮,所述主动轮在电机的驱动下能够正反转,并且,两侧的主动轮均位于对应从动轮的前侧或者两侧的主动轮均位于对应从动轮的后侧。

优选地,在所述机架的左右两侧分别安装有电机支架,所述电机安装在对应的电机支架上,所述电机的输出轴朝下,所述主动轮安装在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上。

优选地,所述机架顶部设有料斗,在所述料斗内部安装有分料器,所述分料器的下方安装有布料辊和料门,在料门开启状态下,所述料门与布料辊之间形成落料间隙,在料门关闭状态下,所述料门与布料辊相抵而阻止碎石下落。

进一步优选,所述料门至少有两个并沿着布料辊的长度方向依次分布。

进一步优选,所述的料门有6~10个。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第二个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每个所述的料门都对应有一个能控制该料门开启和关闭的料门开闭机构。

为了使碎石能够均匀地分布在料斗内,所述分料器为绞龙,并且,所述绞龙具有螺旋方向相反的左半部分叶片和右半部分叶片。

作为上述任一方案的优选,在所述机架上安装有给撒布机提供电力的发电机以及给撒布机提供气压的气压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该碎石撒布机通过机架左右两侧电机的正反转,可以实现撒布机的前进、后退、转弯的效果,撒布机车轮的间距可以根据铺装的路面进行设定,车轮间距大于铺装路面,撒布机可以在刚摊铺未固化的路面进行撒布,缩短施工的周期。此外,通过控制不同料门开闭机构的开启与关闭,可以控制撒布的宽度,通过调节料门开闭机构开启的幅度,可以控制撒布的流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碎石下落轨迹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在料门关闭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在料门打开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的碎石撒布机包括机架1,机架1底部的左右两侧均安装有一个主动轮2和一个从动轮3,主动轮2在电机4的驱动下能够正反转,并且,两侧的主动轮2均位于对应从动轮3的前侧或者两侧的主动轮2均位于对应从动轮3的后侧。在机架1的左右两侧分别安装有电机支架5,电机4安装在对应的电机支架5上,电机4的输出轴朝下,主动轮2安装在电机4的输出轴上。行走时,电机4带动主动轮2和从动轮3前进或后退,当一侧的电机4正转,另一侧的电机4反转时,则撒布机转弯。

机架1顶部设有料斗6,在料斗6内部安装有分料器7,分料器7的下方安装有布料辊8和料门9。如图4所示,在料门9关闭状态下,料门9与布料辊8相抵而阻止碎石下落;如图5所示,在料门9开启状态下,料门9与布料辊8之间形成落料间隙11,料斗6内的碎石在布料辊8的带动下正常下落。

本实施例的分流器7采用绞龙,并且,绞龙具有螺旋方向相反的左半部分叶片和右半部分叶片,这样,当碎石从料斗6中间集中进入时,旋转的绞龙将碎石拨到两侧,使碎石均匀地分布在料斗6内,碎石顺着料斗6滚落堆积在布料辊8上。

本实施例中,料门9有7个并沿着布料辊8的长度方向依次分布,每个料门9都对应有一个能控制该料门9开启和关闭的料门开闭机构10,料门9与料门开闭机构10铰链连接,各个料门开闭机构10可以独立操作,通过控制不同料门开闭机构10的工作状态,来控制不同料门9的开启与关闭,从而撒布出不同宽度的路面,并且,通过调节料门开闭机构10开启的幅度,还可以控制撒布的流量。

另外,在机架1上还安装有发电机12和气压源13,发电机12用来给撒布机提供电力,气压源13包括压缩机和储气罐,用来给撒布机提供气压。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前提下,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多种改型或改进,这些均被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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