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钉子护手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28887阅读:20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钉子护手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持工具,特别是涉及一种在钉钉子时用的钉子护手件。
背景技术
钉子使用非常广泛。用榔头敲钉子时,需要一只手捏住钉子,另一只手持榔头对钉 子帽上敲击。在敲钉子时,因为钉子比较小,很难捏牢钉子,很容易将钉子敲弯,且钉子与榔 头接触面很小,常常会不小心敲到手。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克服了上述缺陷,提供一种能护手的钉子护手件。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钉子护手件,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主体的一个端面上的弧 形圆柱体形的槽体,一个把手设置于主体的另一个端面上,且与所述槽体的轴垂直。本实用 新型采用了将钉子放置在槽体内,由槽体支撑住钉子,使用者一只手握住把手,另一只手敲 钉子,由于钉子设置在槽体内,由槽体支撑着,在敲击的过程中不会歪向一边,而且,这种结 构还避免了手捏钉子会不小心被榔头敲到手,保护了使用者的手。在实用新型本实施例中,还包括一个设置在主体内的腔体,所述把手收缩在所述 腔体内。将把手设置成可伸缩的,在不使用时将把手收缩在护手部件上,方便携带。在实用新型本实施例中,所述把手是一个可拉伸的刻度尺。在把手上设置了刻度, 作为刻度尺,可测量和设置钉子之间的距离,使用时,无需另外带量尺,非常方便实用。在实用新型本实施例中,所述槽体是用磁铁制成的。将铁质的钉子沿槽体轴向方 向放置在槽体里,由磁铁吸附住钉子,使钉子更不容易在敲击的过程中歪向一边。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钉子护手件实施例主视图;图2本实用新型钉子护手件实施例左视图;图3本实用新型钉子护手件使用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钉子护手件实施例主视图,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钉子护 手件实施例左视图,如
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钉子护手件,在主体300的一个端面上设有 一个槽体301,槽体301是弧形圆柱体形的,槽体301是用磁铁制成的。在主体300的另一 个端面上设有一个腔体313,腔体313内收缩一个把手303,把手303能从腔体313内拉伸 出来,把手303上设有刻度,拉伸后,把手303相当于一个量尺,便于测量、设定钉子的间距。本实用新型可以将把手设置成一个伸缩杆,由多根相套设的连杆组成,连杆上设有刻度,这 样,方便测量较长的距离,不用携带量尺,非常方便。本实用新型采用了槽体和把手配合,钉 子沿槽体的轴向方向放置在槽体内,使用者一只手握住把手,另一只手敲钉子,避免了使用 者手捏钉子,容易不小心敲到手,保护了使用者的手,而且钉子在敲击过程中,钉子套设在 槽体内,不会随意移动,不会敲歪钉子;本实用新型将槽体设置成磁铁制成的,针对铁质的 钉子,将其牢牢的吸附在槽体内壁上,这样钉子更不容易被敲歪;本实用新型的把手设置成 能伸缩的,将其收缩在腔体内,方便携带。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钉子护手件使用状态图,如图2所示,将把手303从腔体 313内拉出来,将钉子304放置在槽体301内,对于铁钉采用磁铁制成的槽体,对与其他材质 的钉子,采用与钉子大小合适、钉子放置其中不会移动的槽体,使用者一只手握住把手303, 另一只手握住榔头100的把柄200,对钉子304的钉子帽314敲击,钉子的尖端324就在压 力的作用下,向墙309里面钻。本实用新型钉子护手件在主体上设置一个容纳钉子的槽体,将钉子沿槽体的轴向 方向放置在槽体内,由槽体支撑住钉子,使钉子在敲击的过程中不会歪向一边,在主体上设 置了可伸缩的把手,在把手上设置了刻度,不仅在使用时使用者的手握住该可伸缩把手,保 护了使用者的手,还能作为量尺,测量和设置钉子之间的距离。
权利要求一种钉子护手件,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主体的一个端面上的弧形圆柱体形的槽体,一个把手设置于主体的另一个端面上,且与所述槽体的轴垂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钉子护手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设置在主体内的腔体,所 述把手收缩在所述腔体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钉子护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是一个可拉伸的刻度尺。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钉子护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槽体是用磁铁制成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持工具,特别是涉及一种钉子护手件。它包括设置在主体的一个端面上的弧形圆柱体形的槽体,一个把手设置于主体的另一个端面上,且与所述槽体的轴垂直。本实用新型的设计要点在护手部分采用了槽体与把手相结合,将钉子放置上,使用者不用捏住钉子,只需一只手握住把手,另一只手敲钉子,避免了使用者不小心敲到手,保护了使用者的手;钉子在槽体内,由槽体支撑住钉子,钉子在敲击过程中,不会被敲歪。
文档编号B25C3/00GK201736195SQ201020277529
公开日2011年2月9日 申请日期2010年7月30日 优先权日2010年7月30日
发明者严筱璇, 徐仁杰, 葛明瑜, 蒋天纬, 邓梓健, 郭紫嫣, 高俊 申请人:上海市七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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