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多功能扳手,特别是一种狭小空间内使用的多用扳手。
背景技术: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狭小缝隙内有大量螺栓需要拆除和安装的情况,少则几百,多则几千颗螺栓需要处理,用传统的方法是利用呆扳手逐个一圈一圈的手工慢慢处理,或者利用棘轮扳手处理,但在螺栓量巨大的情况下,传统的方法将会给生产效率带来很大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狭小空间内使用的多用扳手,此扳手能够借助电动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采用手动的方式进行。
为了实现上述的技术特征,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狭小空间内使用的多用扳手,它包括环形固定板,所述环形固定板的上、下两端内嵌安装有端盖,所述端盖的两端分别加工有第一安装孔和第二安装孔,所述第一安装孔和第二安装孔同一轴线位置等间距加工有中间安装孔;所述第一安装孔上可转动安装有内六方外齿轮;所述中间安装孔上安装有过渡齿轮;所述第二安装孔上安装有内四方外齿轮,所述内六方外齿轮的侧面铰接有止回钩。
所述止回钩包括铰孔,止回钩通过设置在铰孔上的销轴铰接在端盖上,所述铰孔加工在水平臂上,所述止回钩的另一端设置有弧形棘爪。
所述过渡齿轮包括中心轴,所述中心轴与中间安装孔相配合,所述过渡齿轮的外缘加工有第一齿条。
所述内四方外齿轮包括第一齿轮外缘,所述第一齿轮外缘上加工有第二齿条,所述内四方外齿轮的中心加工有四方孔。
所述内六方外齿轮包括第二齿轮外缘,所述第二齿轮外缘上加工有第三齿条,所述内六方外齿轮的中心加工有六角孔。
所述端盖上加工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上安装有长螺栓将两端盖固定在一起。
本实用新型有如下有益效果:
1、在使用过程中通过启动电动钻机驱动方形钻头,所述方形钻头与内四方外齿轮的四方孔相配合,内四方外齿轮与过渡齿轮构成齿轮传动配合,通过过渡齿轮再驱动内六方外齿轮,通过内六方外齿轮中心的六角孔与螺栓的六角头相配合,进而带动螺栓转动,松开工件,进而能够方便的从安装槽内部取出螺栓。
2、此扳手使用灵活,结构简单,根据不同的螺栓和不同的电动工具可设计出不同型号的产品。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六方外齿轮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内六方外齿轮左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内四方外齿轮主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内四方外齿轮左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过渡齿轮主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过渡齿轮左视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止回钩主视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的端盖主视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止回钩1、环形固定板2、螺纹孔3、端盖4、过渡齿轮5、内四方外齿轮6、内六方外齿轮7、电动钻机8、螺栓9、安装槽10、工件11、设备12、方形钻头13;
铰孔101、水平臂102、弧形棘爪103、第一齿条501、中心轴502、第二齿条601、四方孔602、第一齿轮外缘603、第三齿条701、六角孔702、第二齿轮外缘70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10所示,一种狭小空间内使用的多用扳手,它包括环形固定板2,所述环形固定板2的上、下两端内嵌安装有端盖4,所述端盖4的两端分别加工有第一安装孔401和第二安装孔403,所述第一安装孔401和第二安装孔403同一轴线位置等间距加工有中间安装孔402;所述第一安装孔401上可转动安装有内六方外齿轮7;所述中间安装孔402上安装有过渡齿轮5;所述第二安装孔403上安装有内四方外齿轮6,所述内六方外齿轮7的侧面铰接有止回钩1。
进一步的,所述止回钩1包括铰孔101,止回钩1通过设置在铰孔101上的销轴铰接在端盖4上,所述铰孔101加工在水平臂102上,所述止回钩1的另一端设置有弧形棘爪103。
进一步的,所述过渡齿轮5包括中心轴502,所述中心轴502与中间安装孔402相配合,所述过渡齿轮5的外缘加工有第一齿条501。
进一步的,所述内四方外齿轮6包括第一齿轮外缘603,所述第一齿轮外缘603上加工有第二齿条601,所述内四方外齿轮6的中心加工有四方孔602。
进一步的,所述内六方外齿轮7包括第二齿轮外缘703,所述第二齿轮外缘703上加工有第三齿条701,所述内六方外齿轮7的中心加工有六角孔702。
进一步的,所述端盖4上加工有螺纹孔3,所述螺纹孔3上安装有长螺栓将两端盖4固定在一起。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工作过程和工作原理为:
在使用时,将内六方外齿轮7的六角孔702与螺栓9的六角头相配合,然后启动电动钻机8,通过电动钻机8带动方形钻头13,通过将方形钻头13与内四方外齿轮6的四方孔602相配合,进而驱动过渡齿轮5,通过过渡齿轮5驱动内六方外齿轮7,通过内六方外齿轮7驱动螺栓9,进而松开螺栓,起到扳手的作用。
上述实施例用来解释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是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的任何修改和改变,都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