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20235阅读:1488来源:国知局
扳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扳手,属于机械工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扳手是机械领域常用的安装与拆卸工具,其利用杠杆原理拧转螺栓、螺钉等转动部件。目前的扳手一般包括一体成型的手柄和扳头,其中扳头上一端设有能够夹持转动部件的卡接部,比如豁口或套孔。在使用时,在手柄上施加外力,以扳动转动部件。

通常情况下,扳手都是通过人力进行旋转。但是当转动部件的转动阻力较大时,使用者一般都会使用锤子等外部工具来敲打扳手的手柄,以通过外部工具的冲击力辅助扳手手柄的转动,进而实现转动部件的转动。但是,在外部工具敲打手柄的过程中,极易对使用者造成伤害,而且也不利于实际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扳手,其自身能够产生冲击力以辅助扳手的转动,进而实现转动部件的转动。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扳手,具有呈转动连接的手柄和扳头,其中:手柄上设有阻挡件,扳头具有连接件以及与连接件固定连接的卡接件,卡接件与转动部件相适配;手柄与扳头通过连接件实现转动连接,以使手柄能够相对于扳头转动,并通过阻挡件限制手柄的转动角度。

进一步的,连接件具有支撑面,并通过阻挡件与支撑面的抵顶限制手柄的转动角度。

进一步的,阻挡件为固定于手柄侧壁的加强筋,且具有能与支撑面相抵顶的阻挡面。

具体的,阻挡件沿扳手的纵向截面为三角形或多边形。

具体的,阻挡件与手柄一体成型。

具体的,手柄与扳头的连接件通过转轴连接。

进一步的,手柄设有第一固定件,扳头设有第二固定件,通过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配合能使手柄与扳头相对固定。

进一步的,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为可相配合的卡钉与卡环结构。

具体的,连接件与卡接件为可拆卸连接。

具体的,卡接件为具有开口的圆弧形弯折板,弯折板的一端与连接件固定连接,弯折板的另一端设有卡头,卡头朝向弯折板的圆心凸出。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扳手,通过手柄转动过程中与扳头之间发生碰撞以产生冲击力,辅助扳手的转动,进而实现转动部件的转动。该手柄使用更为安全,利于实际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提供的扳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提供的扳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提供的扳手的变化状态图。

附图标记说明:

1-手柄; 11-阻挡件; 12-手持端;

13-阻挡面; 2-扳头; 21-连接件;

22-卡接件; 23-支撑面; 24-卡头;

3-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扳手是一种常用的安装与拆卸工具,其是利用杠杆原理,拧转螺栓、螺钉、螺母、套筒等转动部件的手工工具。

图1和图2分别是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提供的扳手的主视图和侧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提供的扳手的变化状态图。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扳手,具有呈转动连接的手柄1和扳头2,其中:手柄1上设有阻挡件11,扳头2具有连接件21以及与连接件21固定连接的卡接件22,卡接件22与转动部件相适配;手柄1与扳头2通过连接件21实现转动连接,以使手柄1能够相对于扳头2转动,并通过阻挡件11限制手柄的转动角度。

具体的,手柄1可以为圆柱状结构,也可以为板状结构。手柄1的一端与扳头2的连接件21转动连接,另一端为手持端12。阻挡件11可以设置在手柄1中部,优选设置在靠近扳头2的一端。扳头2具有连接件21和卡接件22。其中,卡接件22用于于待安装或拆卸的螺栓、螺钉、螺母或套筒等转动部件相互卡接。卡接件22具有与待转动部件的形状和尺寸适配的形状及尺寸,也可以具有豁口或者套孔,使卡接件22与转动部件之间具有非常小的配合间隙,卡接件22能够卡紧转动部件,避免发生相对滑动。

在使用手柄时,首先用卡接件22卡紧待安装或拆卸的转动部件,然后转动手柄1。在手柄1转动过程中,阻挡件11碰撞在扳头2上,阻碍了手柄1的继续转动。通过手柄1与扳头2之间发生碰撞产生的冲击力,辅助扳手的转动,从而带动转动部件发生转动。若转动部件的转动阻力较大,可往复多次转动手柄1,使阻挡件11多次碰撞和敲击扳头2。并且,在往复多次转动手柄1的过程中,还能够使卡接件22与转动部件逐步扣合,进而逐渐带动转动部件发生转动。因此,本实施例提供的扳手,其自身能够产生冲击力以实现转动部件的转动,因而无需使用锤子等工具敲击手柄1,使用方式较为简单,并且能够避免出现误伤使用者的现象。

具体的,在手柄1转动过程中,可以使阻挡件11抵顶于连接件21,阻碍手柄1的继续转动,从而限制手柄1的转动角度。可以理解,连接件21最好具有支撑面23,使手柄1在转动过程中,阻挡件11抵顶于该支撑面23,以限制手柄1的转动角度,并提供给扳头2更大的冲击力。

在扳手使用过程中,由于阻挡件11需要多次敲击扳头2,所以阻挡件11应具有较高的结构强度,比如可以是固定于手柄1侧壁的加强筋,且具有能与支撑面23相抵顶的阻挡面13。优选的,支撑面23与阻挡面13的形状和大小应相互适应,比如均为同等大小的长方形,或者阻挡面13上具有朝向支撑面23的突起,同时支撑面23上相应设置有与该突起形状对应的凹陷,这样在手柄1转动过程中,通过支撑面23与阻挡面13之间的相互碰撞,实现冲击力的有效传递。

具体的,阻挡件11沿扳手的纵向截面为三角形或多边形。如图1至图3所示,阻挡件11可以是三角形板筋或多边形板筋,比如直角三角形板筋,其具有一个固定在手柄1侧壁的连接面(未图示),以及与手柄1的轴向垂直的阻挡面13。或者,该阻挡件11也可以具有锥形结构或其它结构,以保证敲击强度和扳手的使用寿命。

为保证阻挡件11与手柄1之间的连接强度,可采用焊接或螺接等方式,将阻挡件11固定在手柄1上。优选的,阻挡件11与手柄1一体成型,比如可以通过铸造的方式一体成型。

本实施例中,手柄1与扳头2为转动连接。具体可采用本领域常规的连接方式,使手柄1能够相对于扳头2转动,本实施例在此不做过多限定。进一步参考图1至图3,手柄1与扳头2的连接件21之间可通过转轴3连接。具体的,手柄1的一端可以设有第一连接孔(未图示),连接件21上相对设有第二连接孔(未图示),使转轴3穿过第一连接孔和第二连接孔,实现手柄1与扳头2的转动连接。或者,连接件21也可以是两个相对设置的连接板,且两个连接板的相对位置处分别开设有一个第二连接孔,将手柄1的一端设置在两个连接板之间,然后使转轴3穿过第一连接孔和第二连接孔,实现手柄1与扳头2的转动连接。

在扳手的实际使用过程中,比如在拆卸转动部件时,如果转动部件已经松动,则不需要扳手1敲击扳头2即可顺利拆卸转动部件,则不再需要扳手1与扳头2之间发生相对转动。具体的,可以在手柄1上设有第一固定件(未图示),扳头2上设有第二固定件(未图示),通过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配合,使手柄1与扳头2之间相对固定。

具体的,上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之间为可拆卸连接,比如第一固定件可以是卡钉,第二固定件可以是卡环;或者,第一固定件是卡环,则第二固定件是卡钉。当手柄1转动到使阻挡件11与扳头2抵接的状态时,将卡钉插入到卡环中,实现手柄1与扳头2之间相对固定。

具体的,上述第一固定件可以设置在阻挡件11上,也可以设置在手柄1的其它位置上;上述第二固定件可以设置在连接件21上,也可以设置在扳头2的其它位置上,只要二者能够实现手柄1与扳头2之间的相对固定即可。

本实施例中所提供的扳手,可以为多功能扳手。具体的,连接件21与卡接件22为可拆卸连接,比如可采用螺栓连接等方式。当需要对不同尺寸、型号的螺栓、螺母等转动部件进行安装或拆卸时,可以更换与转动部件尺寸和型号相适配的卡接件22与连接件21相互连接,以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转动部件,提高扳手的实用性。

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扳手,可以具有多种样式,比如可以是是呆扳手、梅花扳手、钩型扳手、套筒扳手、内六角扳手、扭力扳手等。以勾头扳手(俗称月牙形扳手或钩扳子)为例,请进一步参考图1至图3,卡接件22为具有开口的圆弧形弯折板或方形弯折板。通过上述弯折板弯折出与转动部件尺寸及形状适配的卡槽,通过卡槽部分包裹转动部件,比如车辆上的扁螺母,通过转动过程中的静摩擦力,带动转动部件的转动。并且,上述弯折板的结构设计,还可以提高卡接件22的强度,保证使用寿命。

优选的,上述弯折板可以垂直于手柄1的转动平面,即手柄1的转动平面平行于圆弧形弯折板或方形弯折板的弯折平面,使手柄1的转动力矩能够全部施加在卡接件22上,使扳手使用过程中更加省力和方便。

优选的,卡接件22为半圆形弯折板,以转动一些圆柱形的钢管或螺母。该弯折板的一端与连接件21固定连接,弯折板的另一端设有卡头24,卡头24朝向弯折板的圆心凸出。这样在转动部件转动过程中,卡头24能够进一步提高扳头与转动部件之间的作用力。

具体的,该卡头24可以为圆柱状,也可以为其它形状,只要能卡在转动部件的外壁上即可。该卡头24与卡接件22可以为一体成型结构,也可以与卡接件22活动连接,比如卡头24能够在卡接件22上进行伸缩,或者进一步能够在伸缩过程中的任意位置固定,以调节卡头24凸起的高度。

上述扳手的材质可以为碳素结构钢或合金结构钢,也可以采用其它具有足够强度的材质,以保证扳手的结构强度,在此不作特别限定。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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