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滑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50161发布日期:2018-09-04 23:14阅读:108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滑台,特别是指一种旋转滑台的创新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高科技时代的来临,多种制造加工的处理模式已进入奈米等级,众多精密产品于制程中有更高更严苛的精度要求,例如手机镜头的生产线,其精密定位技术成为必备条件。

在加工制程的产业界中,对位平台为普遍采用的设备;目前对位平台的典型结构形态,主要是在一活动平台与一基座间设置螺杆导动装置,其运作时通过控制螺杆导动装置驱使活动平台位移或转动以达到加工的目的。然而,在实际使用经验中仍存在有许多问题尚待克服,例如:加工精度、结构强度,故确有改良的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旋转滑台。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旋转滑台包括:一基座,具有一贯穿孔道及一凹槽,凹槽侧向与贯穿孔道相连通;一内筒,固设于凹槽中;一外筒,旋设于基座内部并套设于内筒,且外筒外周壁设有外螺纹;一旋转盘,固设于外筒顶缘;一第一轴承,套设于内筒,并且第一轴承介于内筒及外筒之间;一定位环,套设于内筒,并抵靠于第一轴承顶缘,并且定位环介于内筒及外筒之间;一线性驱动装置,连设于基座,线性驱动装置包括一马达及一受马达驱动的传动螺杆,传动螺杆旋设基座的贯穿孔道中并与外筒的外螺纹啮接,马达驱动传动螺杆转动,则传动螺杆传动外筒旋转,使外筒及旋转盘相对于基座同步旋转。

藉此创新独特设计,使本实用新型对照先前技术而言,可提升加工精度,而特具实用进步性与较佳产业利用效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旋转滑台的较佳实施例之分解立体图。

图2是承图1之组合立体图。

图3是承图2之组合剖视图。

图4是承图2另一视角之组合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4所示,本实用新型旋转滑台包括下述构成:一基座10、一旋设于基座10内部的内筒20、一套设于内筒20上的外筒30、一固设于外筒30顶缘的旋转盘40、一第一轴承50、一第二轴承60、一定位环70、一连设于基座10的线性驱动装置80,其中第一轴承50、第二轴承60与定位环70依序套设于内筒20,并设置于内筒20及外筒30之间。线性驱动装置80传动外筒30旋转,使外筒30及旋转盘40相对于基座10同步旋转。

所述基座10具有一贯穿孔道11及一凹槽12,凹槽12侧向与贯穿孔道11相连通,内筒20固设于基座10的凹槽12中。所述定位环70抵靠于第一轴承50顶缘,定位环70具有至少一螺孔71,且通过至少一螺栓72螺设于至少一螺孔71中,并同轴伸出于定位环70临近第一轴承50的一端面,螺栓72的自由端选择性地抵压在第一轴承50顶缘而调整第一、二轴承50、60相临近的端部的距离。

所述线性驱动装置80包括一马达81及一受马达81驱动的传动螺杆82,传动螺杆82旋设于基座10的贯穿孔道11中并与外筒30外周壁设有的外螺纹31相啮接,马达81驱动传动螺杆82转动,传动螺杆82传动外筒30旋转,使外筒30及旋转盘40相对于基座10同步旋转。

如图3所示,本例中,贯穿孔道11前端设有一第一轴承座13,贯穿孔道11后端则设有一第二轴承座14,传动螺杆82前端穿组于第一轴承座13,传动螺杆82末端则穿组于第二轴承座14,贯穿孔道11后端所设第二轴承座14为能够防止传动螺杆82产生轴向位移的止推式轴承形态,贯穿孔道11前端所设第一轴承50则为容许传动螺杆82产生轴向位移的轴承形态。藉此技术特征,以当传动螺杆82于运作过程产生温升热胀现象时,传动螺杆82的轴向变形量具有朝外伸长的裕度空间,以防止传动螺杆82于热胀时产生弯曲。

如图4所示,本例中,外筒30具有复数个固定孔32,而旋转盘40具有复数个相对应的固定孔41,外筒30与旋转盘40利用至少一固定件90,固定于外筒30的固定孔32及旋转盘40的固定孔41,以结合外筒30与旋转盘40。

如图4所示,本例中,基座10的凹槽12设有复数个固定孔121,而内筒20底部周缘向外延伸设有一环凸部21,凹槽12与内筒20利用至少一固定件91,固定于凹槽12的固定孔121及内筒20的环凸部21周缘,以结合凹槽12与内筒20。

在其他的实施例中,在内筒20及外筒30两者之间也可以仅具有第一轴承50,而作为两者之间的承担径向载荷的效用。

功效说明:

本实用新型「旋转滑台」主要通过所述基座、内筒、外筒、旋转盘、第一轴承、第二轴承、定位环、线性驱动装置等之创新独特结构形态与技术特征,使本实用新型对照[背景技术]所提结构而言,可提升加工精度,而特具实用进步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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