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层石墨掏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11398发布日期:2018-07-10 23:31阅读:11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石墨加工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双层石墨掏刀。



背景技术:

石墨是一种矿物名,通常产于变质岩中,是煤或碳质岩石(或沉积物)受到区域变质作用或岩浆侵入作用形成。石墨是元素碳的一种同素异形体,每个碳原子的周边连结著另外三个碳原子,排列方式呈蜂巢式的多个六边形,每层间有微弱的范德华引力。由于每个碳原子均会放出一个电子,那些电子能够自由移动,因此石墨属于导电体。石墨是其中一种最软的矿物,不透明且触感油腻,颜色由铁黑到钢铁灰。

石墨掏刀在加工时只能单一的加工出棒形,无法同时进行多种的加工,且需要对石墨形状进行更改时,需要更改石墨掏刀给石墨的加工带来不便,缺乏石墨工件的降温使其快速成型,难以保证石墨掏刀加工后的石墨工件取出的完整性,给石墨工件造成破坏。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双层石墨掏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双层石墨掏刀,该石墨掏刀可同时加工出环形和棒形的石墨工件,且通过主插槽和次插槽可更改石墨工件的形状,无需将掏刀进行拆卸更换,给石墨工件的形状提供了多样性,通过降温板可对石墨掏刀内部进行降温,保证石墨掏刀内部的石墨工件快速成型,提高了石墨掏刀,提高了加工的效率,可将成型后的石墨工件从石墨掏刀内部取出,且可分别将外掏环和内掏环中的石墨工件取出,保证了石墨工件取出的效果,避免石墨工件磨损,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双层石墨掏刀,包括手持部和内掏环,所述内掏环外侧连接外掏环且外掏环和内掏环的一侧与手持部固定连接,所述外掏环和内掏环之间设有次插槽和主插槽,所述外掏环一端设有外齿刀,所述内掏环一端设有内齿刀。

进一步地,所述外掏环和内掏环底部均设有横板,所述手持部外侧设有环推杆,所述手持部内部连接推杆,所述环推杆和推杆均与横板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外掏环和内掏环内部均连接降温板。

进一步地,所述次插槽一侧设有主插槽且次插槽与主插槽之间形成三角形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该一种双层石墨掏刀,采用设置内掏环、外掏环、主插槽和次插槽,可同时加工出环形和棒形的石墨工件,且通过主插槽和次插槽可更改石墨工件的形状,无需将掏刀进行拆卸更换,给石墨工件的形状提供了多样性。

2、通过设置降温板,通过降温板可对石墨掏刀内部进行降温,保证石墨掏刀内部的石墨工件快速成型,提高了石墨掏刀,提高了加工的效率。

3、由于设置横板、环推杆和推杆,可将成型后的石墨工件从石墨掏刀内部取出,且可分别将外掏环和内掏环中的石墨工件取出,保证了石墨工件取出的效果,避免石墨工件磨损,保证该一种双层石墨掏刀使用效果和使用效益,适合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双层石墨掏刀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双层石墨掏刀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手持部;2、外掏环;3、内掏环;4、外齿刀;5、内齿刀;6、降温板;7、环推杆;8、推杆;9、主插槽;10、次插槽;11、横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双层石墨掏刀,包括手持部1和内掏环3,所述内掏环3外侧连接外掏环2且外掏环2和内掏环3的一侧与手持部1固定连接,所述外掏环2和内掏环3之间设有次插槽10和主插槽9,所述外掏环2一端设有外齿刀4,所述内掏环3一端设有内齿刀5。

其中,所述外掏环2和内掏环3底部均设有横板11,所述手持部1外侧设有环推杆7,所述手持部1内部连接推杆8,所述环推杆7和推杆8均与横板11连接。

其中,所述外掏环2和内掏环3内部均连接降温板6。

其中,所述次插槽10一侧设有主插槽9且次插槽10与主插槽9之间形成三角形状。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双层石墨掏刀,工作时,通过手持部1将掏刀放入到石墨中,在外掏环2和内掏环3中放入到石墨,通过外齿刀4和内齿刀5可对外掏环2和内掏环3中的石墨进行切割,将温板6可对外掏环2和内掏环3中的石墨降温成型,通过环推杆7可推动横板11将外掏环2中的石墨工件推出,通过推杆8可推动横板11将内掏环3中的石墨工件推出,在次插槽10和主插槽9中依次插入插板,且更改外掏环2中的形状,便于对石墨工件的形状进行更改,保证该一种双层石墨掏刀的使用效益。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