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锁组件、车门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17540发布日期:2018-09-25 18:43阅读:44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锁组件、车门及汽车,属于汽车制造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洗车是汽车使用过程中很普遍的美容方式,但是,在洗车过程中,水或者洗车液会顺着车窗玻璃和车门钣金之间的密封条流入车门板件和内饰板之间,并从上到下的流过车门锁,最后会有部分水或者洗车液会积存在车门外拉杆与车锁的联动臂转动连接位置处的长条形槽的底部。这些积存的水在冬天时会结冰,导致车门外拉杆无法驱动联动臂运动,使得车门无法打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锁组件、车门及汽车,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由于车门外拉杆与车锁转动连接位置积水出现的使用问题。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提供一种车锁组件,包括:车锁以及车门外拉杆;所述车门外拉杆的底端形成有长条形槽;所述车锁包括:联动臂和内开连接臂;所述联动臂与所述内开连接臂通过转轴铰接在一起;所述转轴的一端套设在所述长条形槽内;所述长条形槽的底部开设有出水口。

上述车锁组件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出水口形成有用于引导水流的导水臂。

上述车锁组件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到导水臂有多个,间隔设置在所述出水口的外沿。

上述车锁组件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水臂为两个,分别设置在所述出水口相对的两侧。

上述车锁组件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出水口的纵向剖面为多边形。

上述车锁组件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出水口的纵向剖面为弧形。

上述车锁组件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车锁还包括释放臂;所述释放臂与所述联动臂铰接,用于在所述车门外拉杆的带动下与所述联动臂配合,以锁止或者解锁车门。

上述车锁组件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释放臂上形成有卡爪,所述联动臂上形成有与所述卡爪相互配合的凹槽。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提供一种车门,包括:车门钣金、内饰板以及上述车锁组件,所述车锁组件安装在所述车门钣金和内饰板之间,用于锁止或者解锁所述车门。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提供一种汽车,包括:车身和上述车门,所述车门铰接在所述车身上。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锁组件、车门及汽车,通过在车门外拉杆的底部开设出水口,洗车过程中从车窗玻璃与密封条之间渗入的洗出液或者水在流经车锁时可以从车门外拉杆的底部流出,从而不会在车门外拉杆推动联动臂运动的位置积存,保证不会由于结冰影响车门外拉杆与联动臂的联动作用,实现车门的正常开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锁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出水口位置的局部示意图。

图中:

100、车锁组件; 110、车锁;

130、车门外拉杆; 111、转轴;

131、出水口; 133、导水臂。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下述的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左”、“右”、“顶”、“底”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图1为本实施例提供的车锁组件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中出水口位置的局部示意图。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车锁组件100,包括:车锁110以及车门外拉杆130。其中,车门外拉杆130的底端形成有长条形槽;车锁110包括:联动臂和内开连接臂;联动臂与内开连接臂通过转轴111铰接在一起;转轴111的一端套设在上述长条形槽内,并且该长条形槽的底部开设有出水口131。

具体的,车锁110可以是现有各种车型使用的任意种类的车锁,例如小型轿车的车锁,或者货车的车锁等。另外,车锁110的结构也不作具体限定,其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任意车锁结构。较为优选地,车锁110可以包括三层:第一层为盖板;第二层为爪支座(塑料本体)部件;第三层为基板部件(锁体部件)。第一层与第二层构成所提的锁紧机构用以实现锁紧功能。第三层由释放机构(转换杠杆)、内/外开启机构、锁止/解锁机构、内锁止/解锁结构、外锁止/解锁机构以及防误锁机构等组成,实现内、外开启功能及内、外锁止/解锁功能、防误锁机构通过止动爪(锁块)的状态反馈实现防误锁功能。

盖板和爪支座作为门锁结构件用来支撑和固定功能零部件,卡板(锁栓)和止动爪(锁块)通过各自的转轴被固定在盖板和爪支座(塑料本体)之间,并可以绕各自的转轴转动。爪支座上面的沟槽用来固定卡板(锁栓)和止动爪(锁块)回位弹簧。同时,在爪支座(塑料本体)上安装橡胶材料制作的缓冲块以降低噪音。爪支座上安装的滑块在关门过程中随锁销的运动沿导向轴滑动,在全锁和半锁状态下通过自身的斜面结构对锁销上下方向进行限位,减小车门在运动过程中上下方向的晃动。

第三层为基板部件,其包括基板、内开连接臂、车门外拉杆130、联动臂以及释放臂。内开连接臂和联动臂的一端通过固定在基板上的转轴111铰接在一起,联动臂的另一端与释放臂铰接,以实现内开连接臂、联动臂和释放臂三者的联动。车门外拉杆130的底端枢设在联动臂与内开连接臂实现铰接的转轴111上,从而实现车门外拉杆130、联动臂和释放臂三者的联动。并且,为了不影响内开连接臂和车门外拉杆130的运动,这二者分别设置在连接臂相对的两个表面。当第三层装配完毕后,再与爪支座部件组装,最后将盖板装配在爪支座上,并通过螺钉实现和第三层基板部件固定。内操纵部件通过内开连接臂-联动臂-释放臂驱动止动爪,止动爪与卡板脱开,实现门锁内开功能;外开操纵部件通过推动车门外拉杆130运动,车门外拉杆130-联动臂-释放臂驱动止动爪,使止动爪与卡板脱开,实现门锁外开功能。较为优选地,在释放臂上形成有卡爪,在联动臂上形成有与该卡爪相互配合的凹槽,通过释放臂上的卡爪与联动臂上的凹槽卡合,并进一步推动联动臂移动以实现车锁110的防误锁功能。

车门外拉杆130与内开连接臂连接的位置设计成长条形槽的结构,当进行内开操作时,内开启臂推动内开连接臂转动,与内开连接臂连接的车门外拉杆130由于该长条形槽的让位作用,保证了内开操作时外开操纵部件不会产生联动;而在进行外开操作时,由于内开启臂位于内开连接臂转动的反方向,保证了内开操纵部件与外开的相对独立性。在本实施例中,长条形槽的实际形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例如可以是矩形槽,或者也可以是椭圆形槽,也即,出水口131的纵向剖面可以是多边形或者弧形等。

在车门外拉杆130的底部所开设的出水口131的形状和大小可以根据车窗玻璃密封度或者是车锁110的密封情况等各种因素进行设计,在此不对其进行限制。举例而言,该出水口131可以是圆形、矩形或者其他任意形状。

此外,本实施例的车锁110中的部件,例如联动臂、释放臂以及内开连接臂可以是不锈钢或者铜材料的金属件经由模压或者锻造等现有工艺制作而成;车门外拉杆130可以是不锈钢或者铜等材料经由浇筑、车制等现有工艺制作而成;基板可以是由金属或者非金属材料制作而成。

本实施例提供的车锁组件100,通过在车门外拉杆130的底部开设出水口131,洗车过程中从车窗玻璃与密封条之间渗入的洗出液或者水在流经车锁110时可以从车门外拉杆130的底部流出,从而不会在车门外拉杆130推动联动臂运动的位置积存,保证不会由于结冰影响车门外拉杆130与联动臂的联动作用,实现车门的正常开启。

进一步,在出水口131形成有用于引导水流的导水臂133,以对水流进行引导,避免其溅落到车锁110的其他部位。当然,导水臂133的结构可以是现有技术中能够实现对水流流向引导的任意结构。较为优选地,导水臂133可以有多个,这些导水臂133可以间隔设置在出水口131的外沿。更为优选地,导水臂133可以是两个,这两个导水臂133可以分设在出水口131相对的两侧,例如图1和图2中的左、右两侧。

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车门,包括:车门钣金、内饰板以及上述车锁组件100,该车锁组件100安装在车门钣金和内饰板之间,用于锁止或者解锁车门。

具体的,车门钣金的形状和大小及其材质可以和现有车型相同,例如,可以使用不锈钢冲压而成;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设计,在此不对其进行限制。同理的,内饰板的形状、大小只要与车门钣金相匹配即可,在此也不对其进行限制,例如,内饰板可以使用高分子材料注塑形成。

车锁组件100的结构、功能和效果与上述实施例相同,具体可参见上述实施例,在此也不再进行赘述。

本实施例提供的车门,通过在车门外拉杆130的底部开设出水口131,洗车过程中从车窗玻璃与密封条之间渗入的洗出液或者水在流经车锁110时可以从车门外拉杆130的底部流出,从而不会在车门外拉杆130推动联动臂运动的位置积存,保证不会由于结冰影响车门外拉杆130与联动臂的联动作用,实现车门的正常开启。

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汽车,包括:车身和上述车门,该车门铰接在车身上。

具体的,本实施例的车身可以是任意大小、任意形状,并由任意材质制作而成。车门的结构、功能和优点与上述实施例相同,具体可参见上述实施例,在此不再进行赘述。

本实施例提供的汽车,通过在车门外拉杆130的底部开设出水口131,洗车过程中从车窗玻璃与密封条之间渗入的洗出液或者水在流经车锁110时可以从车门外拉杆130的底部流出,从而不会在车门外拉杆130推动联动臂运动的位置积存,保证不会由于结冰影响车门外拉杆130与联动臂的联动作用,实现车门的正常开启。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方式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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