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6660发布日期:2018-11-09 21:08阅读:109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五金配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滑撑。



背景技术:

滑撑是平开窗的常用安装组件,为增加室内阳光以及获得开阔的视野,窗户的规格越来越大,窗户重量随之增大,进而对滑撑的承重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有滑撑多是针对较小面积的窗户设计的,承重能力较低,无法满足使用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滑撑承重能力低的问题,提供一种滑撑。

一种滑撑,包括滑轨、滑动组件及连杆组件,所述滑动组件与所述滑轨滑动配合,所述连杆组件分别铰接于所述滑动组件和所述滑轨,以便打开或收拢于所述滑轨,所述滑动组件包括滑块和叠放于所述滑块的垫块,所述滑块滑动连接于所述滑轨,所述垫块呈板状,且具有沿所述滑轨长度方向延伸的两端部以及沿所述滑轨宽度方向延伸的两侧边,所述垫块的两侧边分别朝所述滑轨弯折延伸形成二折边,且二所述折边分别可滑动地夹设于所述滑轨的两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轨设置有弯折部,所述滑块的两侧面分别开设有匹配所述弯折部的滑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垫块的两端部分别朝所述滑块弯折延伸形成二挡板,二所述挡板卡持于所述滑块的端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轨通过若干紧固件固定于窗框上,所述滑块朝向所述滑轨的表面开设有避让槽,以供所述紧固件穿过。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杆组件包括第一连杆、第二连杆、第三连杆及托臂,所述第一连杆、所述第二连杆均铰接于所述滑动组件,所述第一连杆的另一端铰接于所述托臂,所述第二连杆的另一端铰接于所述第三连杆的中部,所述第三连杆的一端铰接于所述托臂,另一端铰接于所述滑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动组件开设有一通孔,一连接件依次穿设所述通孔、所述第一连杆及所述第二连杆,以使所述第一连杆和所述第二连杆同时铰接于所述滑动组件。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动组件开设有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一连接件依次穿设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一连杆,另一连接件穿设所述第二通孔和第二连杆,以使所述第一连杆和所述第二连杆分别铰接于所述滑动组件。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轨的一端设有凸块,所述第三连杆与所述凸块相铰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撑还包括设于所述滑轨另一端的包角,以在所述第一连杆、所述第二连杆、所述第三连杆和所述托臂折叠收拢时,所述托臂的前端收容于所述包角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撑还包括止挡块,所述止挡块可拆卸设于所述滑轨的中部,所述止挡块用于限定所述滑动组件的行程。

本实用新型滑撑的滑动组件滑动设于滑轨上,连杆组件分别铰接于滑动组件和滑轨上,垫块的设置,增加了滑动组件整体的厚度,使得滑动组件的承载能力得到提升,从而使应用该滑动组件的滑撑能够适用于较大规格的窗户的安装。其中,垫块的两侧边弯折延伸形成两折边,两折边可滑动地夹设于滑轨两侧,当连杆组件由于承载窗户的重量而产生转动趋势时,垫块的折边卡接于滑轨外侧,有效提升滑撑整体的稳定性。进一步地,垫块的宽度大于滑块的宽度,增加了连杆组件与滑动组件的接触面积,增强了滑撑的承载能力。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中滑撑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述滑动组件与滑轨的装配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实施例中滑动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内”、“外”、“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和图2,一种滑撑100,包括滑轨20、滑动组件10及连杆组件30,滑动组件10与滑轨20滑动配合,连杆组件30分别铰接于滑动组件10和滑轨20,以便打开或收拢于滑轨20,滑动组件10包括滑块11和叠放于滑块11的垫块12,滑块11滑动连接于滑轨20,垫块12呈板状,且具有沿滑轨20长度方向延伸的两端部以及沿滑轨20宽度方向延伸的两侧边,垫块12的两侧边分别朝滑轨20弯折延伸形成二折边123,且二折边123分别可滑动地夹设于滑轨20的两侧。

上述滑撑100,滑动组件10滑动设于滑轨20上,连杆组件30分别铰接于滑动组件10和滑轨20上,垫块12的设置,增加了滑动组件10整体的厚度,使得滑动组件10的承载能力得到提升,从而使应用该滑动组件10的滑撑100能够适用于较大规格的窗户的安装。其中,垫块12的两侧边弯折延伸形成两折边123,两折边123位于滑轨20的外侧,当连杆组件30由于承载窗户的重量而产生转动趋势时,垫块12的折边123卡接于滑轨20外侧,提升滑撑100整体的稳定性。进一步地,垫块12沿滑轨20宽度方向的尺寸大于滑块11沿滑轨20宽度方向的尺寸,从而增大连杆组件30与滑动组件10的接触面积,提高滑块11组件的承重能力。

需要说明的是,折边123与滑轨20可滑动配合,折边123与滑轨20存在有间隙,以减小滑动组件10沿滑轨20滑动的阻力,进一步地,折边123上可涂覆润滑油或在折边123与滑轨20之间设置滚珠,使得滑动组件10沿滑轨20的运动更顺畅,便于打开或关闭窗户。

滑轨20设置有弯折部22,滑块11的两侧面分别开设有匹配弯折部22的滑槽111,其中,弯折部22的个数为两个,一弯折部22与其中一滑槽111相配合,另一弯折部22与另一滑槽111相配合。具体的,垫块12的材质可为金属,垫块12强度较大,有利于提高滑块11组件的承重能力;滑块11采用精铸件,加工精度高,从而滑块11滑动平稳而不易发生晃动,使得滑撑100的开启或关闭顺畅。

请参阅图3,垫块12的两端部分别朝滑块11弯折延伸形成二挡板122,二挡板122卡持于滑块11的端部,使得滑块11和垫块12沿滑轨20滑动过程中保持相对静止,避免垫块12与滑块11沿滑轨20滑动过程中分离而影响使用。

滑轨20通过若干紧固件固定于窗框上,滑块11朝向滑轨20的表面开设有避让槽112,以供紧固件穿过。由于滑轨20上安装有多个紧固件以使得滑轨20固定于窗框上,滑块11的中部开设有避让槽112,防止紧固件阻碍滑块11的运动,以增强滑撑100打开或关闭的顺畅性。

连杆组件30包括第一连杆31、第二连杆32、第三连杆33及托臂34,第一连杆31、第二连杆32均铰接于滑动组件10,第一连杆31的另一端铰接于托臂34,第二连杆32的另一端铰接于第三连杆33的中部,第三连杆33的一端铰接于托臂34,另一端铰接于滑轨20。需要说明的是,窗户安装于托臂34上,第一连杆31、第二连杆32、第三连杆33及托臂34组成连杆机构,实现窗户的启闭和支撑。

在一实施例中,滑动组件10开设有一通孔,一连接件依次穿设通孔、第一连杆31及第二连杆32,以使第一连杆31和第二连杆32同时铰接于滑动组件10。具体的,第一连杆31和第二连杆32之间、第一连杆31和托臂34之间、第二连杆32和第三连杆33之间、第三连杆33和托臂34之间均放置有垫圈,以使得铰接更牢固。

在其他实施例中,滑动组件10开设有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一连接件依次穿设第一通孔和第一连杆,另一连接件穿设第二通孔和第二连杆,以使第一连杆和第二连杆分别铰接于滑动组件10。具体的,第一连杆31和滑动组件10之间、第二连杆32和滑动组件10之间、第一连杆31和托臂34之间、第二连杆32和第三连杆33之间、第三连杆33和托臂34之间均放置有垫圈,以使得铰接更牢固。

滑轨20的一端设有凸块21,并与第三连杆33铰接,滑轨20的另一端设有包角40,以在第一连杆31、第二连杆32、第三连杆33和托臂34折叠收拢时,托臂34的末端收容于包角40内。当滑撑100关闭时,第一连杆31、第二连杆32、第三连杆33及托臂34收拢,其中托臂34的前端收容于包角40内,防止刮伤窗框。

滑撑100还包括止挡块50,止挡块50可拆卸设于滑轨20的中部,止挡块50用于限定滑动组件10的行程。当滑撑100打开时,滑动组件10沿滑轨20移动至止挡块50时,滑撑100开启至最大角度,此外,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止挡块50的位置,以限定窗户开启的最大角度。

本实用新型滑撑100中,滑轨20通过若干紧固件固定于窗框上,窗扇安装于连杆组件30的托臂34上,连杆组件30上承载的窗扇的重量,使得滑动组件10和滑轨20产生扭转的趋势,一方面,通过滑轨20上设置多个螺钉,使得滑轨20的安装更牢固,以增加滑轨20的抗扭曲能力;另一方面,垫块12上的折边123对滑轨20形成阻挡,也增强了滑轨20的抗扭曲能力。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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