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气缸驱动平稳型齿圈夹持端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02575发布日期:2019-04-23 23:49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双气缸驱动平稳型齿圈夹持端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双气缸驱动平稳型齿圈夹持端头。



背景技术:

齿圈是经过加热之后镶在飞轮外缘上的,冷却之后紧固于飞轮外缘上,用来与起动机齿轮啮合,带动曲轴旋转,起动发动机。齿圈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通过机械臂夹持搬运,目前用于夹持齿圈本体的夹持端头通常移动不够平稳,影响端头夹持的稳定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双气缸驱动平稳型齿圈夹持端头。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双气缸驱动平稳型齿圈夹持端头,包含一固定底板,所述固定底板的板体上固定连接一导轨,所述导轨的一端可平移地设有一第一滑块,所述导轨的另一端可平移地设有一第二滑块,所述固定底板的一端固定连接一第一支撑板,所述固定底板的另一端固定连接一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一支撑板上固定连接一第一气缸,所述第二支撑板上固定连接一第二气缸,所述第一气缸的伸缩杆末端与第一滑块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气缸的伸缩杆末端与第二滑块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滑块上固定连接一第一齿条,所述第二滑块上固定连接一第二齿条,所述导轨上设有一中心轴,所述中心轴上可转动地设有一齿轮,所述齿轮与第一齿条和第二齿条相啮合,所述第一滑块上固定连接一第一夹持片,所述第二滑块上固定连接一第二夹持片,所述第一夹持片和第二夹持片相对,所述第一夹持片和第二夹持片的相对边上各设有一夹持凹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固定底板、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一体成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第一夹持片和第二夹持片的表面设有弹性橡胶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第一滑块和第一夹持片一体成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第二滑块和第二夹持片一体成型。

本实用新型的双气缸驱动平稳型齿圈夹持端头在本体上设置了两个气缸,由这两个气缸提供动力控制夹持滑块在导轨上平移,每个夹持滑块上设置了一根齿条,这两根齿条同时与一个齿轮相啮合,这样两个夹持滑块在平移的过程中彼此制约,而不是两个独立移动的个体,这样夹持滑块移动更加平稳,稳定性更佳。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双气缸驱动平稳型齿圈夹持端头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所示,一种双气缸驱动平稳型齿圈夹持端头1,包含一固定底板2,所述固定底板2的板体上固定连接一导轨3,所述导轨3的一端可平移地设有一第一滑块8,所述导轨3的另一端可平移地设有一第二滑块9,所述固定底板2的一端固定连接一第一支撑板4,所述固定底板2的另一端固定连接一第二支撑板5,所述第一支撑板4上固定连接一第一气缸6,所述第二支撑板5上固定连接一第二气缸7,所述第一气缸6的伸缩杆末端与第一滑块8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气缸7的伸缩杆末端与第二滑块9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滑块8上固定连接一第一齿条12,所述第二滑块9上固定连接一第二齿条13,所述导轨3上设有一中心轴14,所述中心轴14上可转动地设有一齿轮15,所述齿轮15与第一齿条12和第二齿条13相啮合,所述第一滑块8上固定连接一第一夹持片10,所述第二滑块9上固定连接一第二夹持片11,所述第一夹持片10和第二夹持片11相对,所述第一夹持片10和第二夹持片11的相对边上各设有一夹持凹槽。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固定底板2、第一支撑板4和第二支撑板5一体成型。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第一夹持片10和第二夹持片11的表面设有弹性橡胶层。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第一滑块8和第一夹持片10一体成型。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第二滑块9和第二夹持片11一体成型。

该实用新型的双气缸驱动平稳型齿圈夹持端头在本体上设置了两个气缸,由这两个气缸提供动力控制夹持滑块在导轨上平移,每个夹持滑块上设置了一根齿条,这两根齿条同时与一个齿轮相啮合,这样两个夹持滑块在平移的过程中彼此制约,而不是两个独立移动的个体,这样夹持滑块移动更加平稳,稳定性更佳。

以上仅仅以一个实施方式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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