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开窗器链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11384发布日期:2019-11-12 23:24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一种开窗器链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传动链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开窗器链条。



背景技术:

用于打开和关闭窗户的机器称作为“开窗机”或“开窗器”,属于国内建筑行业的高新技术产品,而“智能电动窗户”则为现代窗户行业的最新发展。其应用主要有:1、高位窗户:窗户的安装位置较高或过远,单靠人力触及不到的窗户;2、窗户太重,开启或关闭费力,手动开关使用不便;3、楼层有消防联动通风要求的消防排烟窗;4、有气象开/关窗要求的,如仓库下雨时需自动关闭的窗户;5、对室内有恒温要求的,如:蔬菜或花卉温室的窗户;6、对室内温度有要求,温度过高自动开窗,如:通讯机房的窗户;7、对室内空气指数要求严格,需及时定时通风换气;8、室内需要较合适的亮度,需调节百叶窗角度来实现的;9、窗户需要较严格的关闭密封力量,如天窗防雨需要关闭较紧固;10、其它特殊场合,如化工,粉尘等工厂车间,需及时通风;11、绿色、智能、节能现代高层建筑,如幕墙窗户等;12、楼宇自动控制,智能家居控制等。

链条一般为金属的链环或环形物,多用作机械传动。由于链条会弯曲,因此很少用作支撑物使用,但现在某些特殊领域需要一种可以弯曲也可以垂直支撑的半弯链条,大多是通过在链条的一侧添加防弯部件,从而达到让链条只朝一个方向弯曲的目的,由于这种半弯链条需要在链条本身的结构之外添加防弯部件,因此结构复杂,成本较高,目前还没有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使用方便的半弯链条。

因此需要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使用方便和弯曲度可调的开窗器链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开窗器链条,以解决现有链条需要添加防弯部件,结构复杂和成本较高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开窗器链条,包括内链条,所述内链条两端设有铆接轴,所述铆接轴两端延伸到内链条外侧并连接有外链条,每个所述外链条连接相邻的所述内链条,所述外链条上方设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呈U形,所述安装板内壁两侧对称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内嵌设有调节装置,所述调节装置包括两侧旋转对称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呈L形,所述第一部分内侧设有齿轮条,所述第一部分外侧设有滑轨,所述滑轨与所述滑槽滑动连接,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二部分之间设有驱动齿轮,所述驱动齿轮上连接有齿轮轴,所述齿轮轴延伸至所述安装板外侧,所述齿轮轴与所述安装板之间通过螺纹连接,所述齿轮轴上方设有调节块。

优选的,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相互远离端设有凸块,所述凸块上方与所述安装板上方齐平。

优选的,所述铆接轴中部直径小于外链条、内链条中部的通孔内径。

优选的,所述安装板、所述外链条和所述内链条通过一次压铸成形。

优选的,所述铆接轴外套设有套筒,所述套筒外套设有滚子。

优选的,所述链条为单排链条或多排链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一种开窗器链条,整体结构简单,容易制作实现和推广,成本低;调节装置可以通过旋转调节块,控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伸出或收缩,控制链条只朝一个方向弯曲,且弯曲可调,使链条可以支撑使用也可弯曲使用,开窗器开关更为灵活。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调节装置仰视图。

图中标记为:1.内链条,2.铆接轴,3.外链条,4.安装板,5.调节装置,6.第一部分,7.第二部分,8.齿轮条,9.滑轨,10.驱动齿轮,11.齿轮轴,12.调节块,13.凸块, 14.滚子。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一种开窗器链条,包括内链条1,内链条1两端设有铆接轴2,铆接轴2两端延伸到内链条1外侧并连接有外链条3,每个外链条3连接相邻的内链条1,外链条3上方设有安装板4,安装板4呈U形,安装板4内壁两侧对称设有滑槽,滑槽内嵌设有调节装置5,调节装置5包括两侧旋转对称的第一部分6和第二部分7,第一部分6呈L形,第一部分6内侧设有齿轮条8,第一部分6外侧设有滑轨9,滑轨9与滑槽滑动连接,第一部分6与第二部分7之间设有驱动齿轮10,驱动齿轮10上连接有齿轮轴11,齿轮轴11延伸至安装板4外侧,齿轮轴11与安装板4之间通过螺纹连接,齿轮轴11上方设有调节块12。

如图1-2所示,第一部分6和第二部分7相互远离端设有凸块13,凸块13上方与安装板4上方齐平,铆接轴2中部直径小于外链条3、内链条1中部的通孔内径,安装板4、外链条3和内链条1通过一次压铸成形,铆接轴2外套设有套筒,套筒外套设有滚子14,链条为单排链条或多排链条。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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