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变电站开关小车操作把手的闭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352244发布日期:2020-09-25 18:28阅读:1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于变电站开关小车操作把手的闭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装置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应用于变电站开关小车操作把手的闭锁装置。



背景技术:

变电站10kv开关小车五防闭锁是站内五防闭锁极为重要的一部分,现有的10kv开关小车的微机五防采用的是在小车操作把手悬挂五防挂锁的方法。但由于现市场上没有专用的五防挂锁悬挂装置,只能采用普通蝶锁上悬挂五防挂锁。

现有的蝶锁总是阻碍插入的摇把进行小车操作,降低了小车摇进摇出的速度,增大了小车动、静触头之间放电时间而可能导致烧坏设备的隐患,甚至造成人身触电或者设备爆炸等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现有的五防挂锁阻碍小车操作,具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提供一种应用于变电站开关小车操作把手的闭锁装置。

为实现以上实用新型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应用于变电站开关小车操作把手的闭锁装置,包括五防挂锁和操作把手,还包括锁臂和连接装置;所述锁臂与所述连接装置相互连接,五防挂锁通过所述锁臂与操作把手实现闭锁。

上述方案中,所述锁臂与所述连接装置相互配合并连接,用于与现有的五防挂锁配合,形成对操作把手的五防闭锁;不会阻碍小车操作,安全隐患低。

所述锁臂包括长臂、中臂和短臂,所述长臂与所述中臂通过所述连接装置建立连接,所述中臂与所述短臂通过所述连接装置连接。

所述的长臂、中臂和短臂均为矩形板状结构。

所述连接装置包括连接环、第一插销和第二插销;所述长臂一端固定设置有所述连接环,所述中臂两端均固定设置有所述连接环,所述第一插销分别穿过所述长臂一端的所述连接环和所述中臂一端的所述连接环,用于连接所述长臂与所述中臂;所述短臂一端固定设置有所述连接环,所述第二插销分别穿过所述中臂另一端的所述连接环和所述短臂一端的所述连接环,用于连接所述短臂与所述中臂。

所述长臂一端固定设置有2个所述的连接环,与所述长臂相互配合的所述中臂一端固定设置有1个所述的连接环,所述第一插销分别穿过所述长臂一端的2个所述的连接环和所述中臂一端的1个所述的连接环,所述中臂一端的1个所述的连接环夹在所述长臂一端的2个所述的连接环之间;所述中臂另一端固定设置有2个所述的连接环,所述短臂一端固定设置有1个所述的连接环,所述第二插销分别穿过所述中臂另一端的2个所述的连接环和所述短臂一端的1个所述的连接环,所述短臂一端的1个所述的连接环夹在所述中臂另一端的2个所述的连接环之间。

所述中臂长度为所述长臂的三分之一,在所述长臂上,距离所述连接环三分之一的位置处设置有锁孔,方便所述短臂穿过所述锁孔。

所述短臂设置有通孔,用于悬挂五防挂锁。

所述通孔为圆形通孔。

所述中臂设置有若干安装孔,螺栓结构穿过所述安装孔将装置固定在操作把手上。

若干个所述安装孔均匀设置在所述中臂上。

上述方案中,一种应用于变电站开关小车操作把手的闭锁装置作为变电站内10kvkyn柜的小车操作把手五防挂锁的悬挂装置,与现有的五防挂锁配合,形成对其操作把手的五防闭锁;本装置采用三段式设计,每一段之间采用连接环和插销进行活动连接;装置相邻的两段可以以插销轴心线为圆心进行转动角度大于180°的旋转;所述长臂采用长方形设计,一端固定有连接环,用于与中臂连接,可以以第一插销为圆心进行自由转动角度大于180°的旋转,中心线偏向连接环侧设计有锁孔,用于闭锁时穿过短臂,另一端为平板设计,用于闭锁时阻挡与10kv开关小车操作把手的插孔前方,防止操作把手插入,实现五防闭锁功能。所述锁孔,位于长臂三分之二处,用于穿过短臂后,短臂上挂上挂锁后,阻挡打开长臂,实现闭锁功能;所述短臂一端有连接环,与中臂的另一端活动链接,可以沿着第二插销的轴心转动,宽度小于长臂,当装置合上时,可以穿过长臂的锁孔,短臂上有通孔,用于悬挂五防挂锁,短臂穿过锁孔那一段采用倒角设计,方便其穿过锁孔。所述中臂,中臂的两端均有连接环,用于与长臂和短臂活动连接,中臂中间采用多个均匀分布的、穿透性的圆形安装孔设计;所述安装孔,位于中臂上,采用多个均匀分布设计,一方面可以用于作为装置安装,配合开关柜表面的螺栓孔,当采用玻璃胶黏贴时,提高中臂与开关柜表面的抓合力,提高装置安装后的稳定性;所述连接环,用于与第一插销和第二插销配合完成装置相邻段之间的连接功能,相邻端之间链接装置采用一个环、两个环交替设计,安装时一端的一个环安装于另一端的两个环之间,实现每一个连接处均有相互交叉的连接接环,提高装置的可靠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应用于变电站开关小车操作把手的闭锁装置,所述锁臂与所述连接装置相互配合并连接,用于与现有的五防挂锁配合,形成对操作把手的五防闭锁;不会阻碍小车操作,安全隐患低。

附图说明

图1为该实用新型的装置展开图;

图2为该实用新型的装置闭合图;

附图标记说明:1、锁臂;2、连接装置;11、长臂;12、中臂;13、短臂;21、连接环;22、第一插销;23、第二插销;111、锁孔;121、安装孔;131、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阐述。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应用于变电站开关小车操作把手的闭锁装置,包括五防挂锁和操作把手,还包括锁臂1和连接装置2;所述锁臂1与所述连接装置2相互连接,五防挂锁通过所述锁臂1与操作把手实现闭锁。

上述方案中,所述锁臂1与所述连接装置2相互配合并连接,用于与现有的五防挂锁配合,形成对操作把手的五防闭锁;不会阻碍小车操作,安全隐患低。

所述锁臂1包括长臂11、中臂12和短臂13,所述长臂13与所述中臂12通过所述连接装置2建立连接,所述中臂12与所述短臂13通过所述连接装置2连接。

所述的长臂11、中臂12和短臂13均为矩形板状结构。

所述连接装置2包括连接环21、第一插销22和第二插销23;所述长臂11一端固定设置有所述连接环21,所述中臂12两端均固定设置有所述连接环21,所述第一插销22分别穿过所述长臂11一端的所述连接环21和所述中臂12一端的所述连接环21,用于连接所述长臂11与所述中臂12;所述短臂13一端固定设置有所述连接环21,所述第二插销23分别穿过所述中臂12另一端的所述连接环21和所述短臂13一端的所述连接环21,用于连接所述短臂13与所述中臂12。

所述长臂11一端固定设置有2个所述的连接环21,与所述长臂11相互配合的所述中臂12一端固定设置有1个所述的连接环21,所述第一插销22分别穿过所述长臂11一端的2个所述的连接环21和所述中臂22一端的1个所述的连接环21,所述所述中臂12一端的1个所述的连接环21夹在所述长臂11一端的2个所述的连接环21之间;所述中臂12另一端固定设置有2个所述的连接环21,所述短臂一端固定设置有1个所述的连接环21,所述第二插销23分别穿过所述中臂12另一端的2个所述的连接环21和所述短臂13一端的1个所述的连接环21,所述短臂13一端的1个所述的连接环21夹在所述中臂12另一端的2个所述的连接环21之间。

所述中臂12长度为所述长臂11的三分之一,在所述长臂11上,距离所述连接环21三分之一的位置处设置有锁孔111,方便所述短臂13穿过所述锁孔111。

所述短臂13设置有通孔131,用于悬挂五防挂锁。

所述通孔131为圆形通孔。

所述中臂12设置有若干安装孔121,螺栓结构穿过所述安装孔121将装置固定在操作把手上。

若干个所述安装孔121均匀设置在所述中臂12上。

实施例2

一种应用于变电站开关小车操作把手的闭锁装置作为变电站内10kvkyn柜的小车操作把手五防挂锁的悬挂装置,与现有的五防挂锁配合,形成对其操作把手的五防闭锁;本装置采用三段式设计,每一段之间采用连接环21和插销进行活动连接;装置相邻的两段可以以插销轴心线为圆心进行转动角度大于180°的旋转;所述长臂11采用长方形设计,一端固定有连接环21,用于与中臂12连接,可以以第一插销22为圆心进行自由转动角度大于180°的旋转,中心线偏向连接环21侧设计有锁孔111,用于闭锁时穿过短臂13,另一端为平板设计,用于闭锁时阻挡与10kv开关小车操作把手的插孔前方,防止操作把手插入,实现五防闭锁功能。所述锁孔111,位于长臂11三分之二处,用于穿过短臂13后,短臂13上挂上挂锁后,阻挡打开长臂11,实现闭锁功能;所述短臂13一端有连接环21,与中臂12的另一端活动链接,可以沿着第二插销23的轴心转动,宽度小于长臂11,当装置合上时,可以穿过长臂11的锁孔,短臂13上有通孔131,用于悬挂五防挂锁,短臂13穿过锁孔111那一段采用倒角设计,方便其穿过锁孔111。所述中臂12,中臂12的两端均有连接环21,用于与长臂11和短臂13活动连接,中臂12中间采用多个均匀分布的、穿透性的圆形安装孔121设计;所述安装孔121,位于中臂12上,采用多个均匀分布设计,一方面可以用于作为装置安装,配合开关柜表面的螺栓孔,当采用玻璃胶黏贴时,提高中臂与开关柜表面的抓合力,提高装置安装后的稳定性;所述连接环21,用于与第一插销22和第二插销23配合完成装置相邻段之间的连接功能,相邻端之间链接装置采用一个环、两个环交替设计,安装时一端的一个环安装于另一端的两个环之间,实现每一个连接处均有相互交叉的连接接环,提高装置的可靠性。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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