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617595发布日期:2022-09-23 21:41阅读:36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锁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门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锁。


背景技术:

2.现有市场上的智能锁大致为以下几种,一种是指纹、密码、刷卡开锁,一种是人脸识别、密码、刷卡开锁,还有一种是指纹、密码、刷卡和手机蓝牙开锁,使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智能,使用越来越方便。
3.但是在现实案例中,常有因火灾导致房门和门锁部分零配件损坏的问题发生,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部分智能锁改用耐高温的材料制成,然后通过手握的方式开启门锁。而在实际情况中,火势的温度会传递至门锁上,导致门把手上的温度非常高,此时人们在没有提示及准备的情况下去抓取门锁,必然会造成手部灼伤,使室内情况更加紧急。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锁,以解决目前门锁在温度过高时无法提示人们的技术问题,能够及时预警,告知使用者。
5.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6.提供一种智能锁,包括:锁壳;温度传感器,设置在所述锁壳上,用于检测所述锁壳的温度;控制模块,设置于所述锁壳内,所述温度传感器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报警模块,设置于所述锁壳内并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人脸识别模块,设置于所述锁壳内并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指纹采集模块,设置于所述锁壳内并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电源模块,设置于所述锁壳内并与所述控制模块、所述报警模块、所述人脸识别模块、所述指纹采集模块电性连接。
7.相比现有技术,本智能锁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在智能锁上加载温度检测模块,利用温度传感器以及报警模块实现实时预警,在发生紧急火灾时,温度传感器发送报警信号至控制模块,控制模块及时传递信息至报警模块进行过温预警,警示人们门锁温度过高,及时预警房内火势,防止火势越加严重时才被发现,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使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做好防护措施再进行开门,避免灼伤或二次受伤。
8.可选地,所述报警模块包括灯光警示组件,所述灯光警示组件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9.可选地,还包括智能语音模块,所述智能语音模块与所述报警模块和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10.可选地,还包括蓝牙模块,所述蓝牙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11.可选地,还包括wifi通讯模块,所述wifi通讯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12.可选地,所述锁壳包括前面板和后面板,所述前面板与所述后面板可拆卸连接,所述温度传感器设置于所述后面板上。
13.可选地,所述前面板上设有操控键盘,所述操控键盘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14.可选地,所述指纹采集模块包括设置于所述前面板上的指纹传感器。
15.可选地,还包括设置于所述锁壳上的电机模块和锁舌,所述电机模块与所述锁舌相连接并用于驱动所述锁舌在所述锁壳上可伸缩,且所述电机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16.可选地,所述温度传感器为铂金电阻温度传感器。
17.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智能锁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图1中提供的智能锁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21.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智能锁系统结构示意图。
22.附图标号说明:
23.前面板100、操控键盘110、指纹传感器120;
24.后面板200、门把手210。
具体实施方式
25.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26.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间接在该另一个元件上。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间接连接至该另一个元件上。
27.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8.现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智能锁进行说明。
29.请参阅图1至图3,一种智能锁,包括锁壳、温度传感器、控制模块、报警模块、人脸识别模块、指纹采集模块和电源模块,灯光警示模块。温度传感器、控制模块、报警模块、人脸识别模块、指纹采集模块和电源模块均设置在锁壳上,温度传感器、报警模块、人脸识别模块、指纹采集模块和电源模块均与控制模块电性连接,温度传感器用于检测锁壳的温度,对锁壳的温度进行监控,报警模块在温度传感器与控制模块的共同作用下,用于警示人们温度过高或房内火势的发生,人脸识别模块用于扫描人体脸部,使智能锁具有人脸识别开锁功能,指纹采集模块则用于智能锁的指纹采集并使智能锁具有指纹开锁的功能,电源模块用于为整个智能锁供电。
30.本智能锁的预警过程如下:在火灾情况下,当智能锁表面的温度达到警戒线时,温度传感器传递报警信号至控制模块上,控制模块根据所传递的报警信息控制报警模块报警,提示人员房内温度过高并可能具有火灾的紧急状况。此时,人们可通过人脸识别模块或指纹采集模块进行人脸识别或指纹采集,控制模块在正确对比后解锁门锁,使用十分方便。而为方便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控制模块在收到温度传感器的报警信号后,自动控制智能锁解锁,可方便人们在紧急状况下的逃生。
3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在智能锁上加载温度检测模块,利用温度传感器以及报警模块实现实时预警,在发生紧急火灾时,温度传感器发送报警信号至控制模块,控制模块及时传递信息至报警模块进行过温预警,警示人们门锁温度过高,及时预警房内火势,防止火势越加严重时才被发现,造成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使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做好防护措施再进行开门,避免灼伤或二次受伤。
3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报警模块还包括灯光警示组件,灯光警示组件在控制模块的命令下发出警示光,以提示人们房内具有火灾情况。其中,灯光警示组件上可选用红色灯等色泽较明显的警示灯,锁壳采用可部分透光的耐高温材料制成,当报警模块发出警示信号时,警示灯在锁壳内闪烁,提示门锁温度过高并且警示门内可能发生火灾。
33.进一步地,智能锁还包括智能语音模块,智能语音模块接收到控制模块下发的指令后,语音播放操作提示或者报警指示,其中操作提示是指人们在人脸识别解锁或指纹解锁时所发出的提示音,报警指示则是在温度传感器发现紧急情况时,与灯光警示组件共同形成声光报警系统,充分播报预警信息至房内或房外人员。本实施例中,智能语音模块包括麦克风和扬声器,人们可利用麦克风将语音控制指令输入到智能锁内,并转换成相应的信息传输到控制模块中,控制模块在接收信息并处理后,反馈指令至智能语音模块中,并通过扬声器播报。
34.在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例中,智能锁还包括蓝牙模块,蓝牙模块与控制模块电性连接,手机等外部通讯设备通过蓝牙模块连接控制模块,使控制模块接受外部通讯设备的控制,使得人们能够通过手机操作智能门锁打开,解锁更加方便快捷,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可不接触操控智能锁开锁,以便迅速逃生。
35.在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例中,智能锁还包括wifi通讯模块,wifi通讯模块与控制模块电性连接,外部通讯设备可利用无线网络通讯的方式操控门锁开锁或闭锁,并实现远程监控及远程开锁功能。其中,本智能锁的远程监控功能如下:在房内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而导致报警模块报警时,控制模块同时通过wifi通讯模块传递火警信息给业主或关系人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上,使得人们可以及时知道房内发生火灾。
36.在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例中,锁壳包括前面板100和后面板200,前面板100和后面板200可通过螺钉连接或卡扣装配等方式可拆卸配合连接,温度传感器设置在后面板200上,通过检测后面板200的温度以知晓房内是否发生火情。需要说明的是,后面板200在智能锁安装时位于门的内侧,处于内部的房子中,在房子发生火灾时,后面板200事先升温,以使温度传感器达到及时报警的目的。此外,后面板200上设有门把手210,温度传感器可设置在门把手210上,通过直接测量门把手210上的温度,使温度感控更准确。
37.进一步地,前面板100上设有操控键盘110,操控键盘110与控制模块电性连接,人们可以通过操控键盘110在智能锁上设置解锁密码,并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利用键盘开锁,
与人脸识别模块、指纹采集模块等组成在智能锁上的多种开锁方式。
38.再进一步地,指纹采集模块包括设置在前面板100上的指纹传感器120,人们在门外将对应的手指指纹放入到指纹传感器120中,从而实现指纹解锁。
39.在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例中,智能锁还包括设置在锁壳上的电机模块和锁舌,电机模块与锁舌相连接并用于驱动锁舌在锁壳上可伸缩。其中,电机模块可通过齿轮齿条的配合方式驱动锁舌伸缩,当然,智能锁还可以利用其它现有开锁闭锁结构以实现智能开闭锁。
40.在本实施例中,温度传感器为铂金电阻温度传感器,能够耐受高温,及时发现火警情况。人脸识别模块包括近场感应模块、人脸识别摄像头和后外摄像头,通过拍摄识别人脸技术,反馈信息至控制模块中,识别正确后控制模块实现智能解锁。
41.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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