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856607阅读:286来源:国知局
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定位销拔除工具,具体涉及一种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一些对精密度要求高的机械设备装配过程中,需要借助定位销来达到定位的目的。圆柱形定位销是常见的定位销,操作人员借用铁锤与敲模等工具安装圆柱形定位销,有时由于敲模的放置角度不恰当而会导致定位孔对圆柱形定位销产生“剖皮”现象,这时需要将“剖皮”的圆柱形定位销拔除,更换新的圆柱形定位销。在保证定位孔不被破坏的情况下,一般操作人员使用大力钳将“剖皮”的圆柱形定位销拔除,但使用大力钳拔除圆柱形定位销会十分费力,对操作人员的手掌也会带来一定的伤害。

【发明内容】

[0003]为了克服已有定位销拔除的操作麻烦、费时费力、容易对定位孔产生破坏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操作方便、省时省力、有效避免对定位孔产生破坏的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5]一种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所述简易装置包括主体、法兰及滑动套,所述主体包括手柄、挡板及导杆,所述法兰的后端与所述导杆的前端固定连接,所述法兰的前端带有与圆柱形定位销直径相同的内螺纹孔,所述滑动套可滑动地套在所述导杆上,所述导杆的后端固定安装所述挡板,所述挡板与手柄连接。
[0006]进一步,所述导杆的前端设有内螺纹孔,所述法兰的后端为带有凸台的实心圆柱形,带凸台的一端有着与导杆的内螺纹孔相配合的外螺纹。当然,也可以是其他固定连接方式。
[0007]所述导杆为圆柱形导杆,所述滑动套为一空心圆柱形。
[0008]所述手柄为带滚花的手柄。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要表现在:可方便、省力地拔除圆柱形定位销,且不会对定位孔造成破坏;同时,该简易装置具有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廉等。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0012]参照图1,一种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包括主体、法兰I及滑动套2,所述主体包括前端有内螺纹孔的圆柱形导杆3、挡板4及带滚花的手柄5,所述法兰I为一带凸台的实心圆柱形,带凸台的一端有外螺纹与圆柱形导杆3的内螺纹孔相配合,另一端带有与圆柱形定位销直径相同的内螺纹孔,所述滑动套2为一空心圆柱形,将其套在主体的圆柱形导杆3上,可沿圆柱形导杆3来回冲撞挡板4。
[0013]使用时,首先在圆柱形定位销6上用圆板牙扳手加工外螺纹,长度为10mm。然后将其与法兰I有内螺纹孔一端进行配合连接,最后将滑动套2套在主体的圆柱形导杆3上,并将带有内螺纹孔一端的圆柱形导杆3与法兰I带外螺纹凸台端进行配合连接。随后,一手握住带有滚花的手柄5,一手握住滑动套2来回冲撞挡板4,直至圆柱形定位销6被拔除。
[0014]该简易装置可方便、省力地拔除圆柱形定位销,且不会对定位孔造成破坏;同时,该简易装置具有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廉等优点。
[0015]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
【主权项】
1.一种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简易装置包括主体、法兰及滑动套,所述主体包括手柄、挡板及导杆,所述法兰的后端与所述导杆的前端固定连接,所述法兰的前端带有与圆柱形定位销直径相同的内螺纹孔,所述滑动套可滑动地套在所述导杆上,所述导杆的后端固定安装所述挡板,所述挡板与手柄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杆的前端设有内螺纹孔,所述法兰的后端为带有凸台的实心圆柱形,带凸台的一端有着与导杆的内螺纹孔相配合的外螺纹。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杆为圆柱形导杆,所述滑动套为一空心圆柱形。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为带滚花的手柄。
【专利摘要】一种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所述简易装置包括主体、法兰及滑动套,所述主体包括手柄、挡板及导杆,所述法兰的后端与所述导杆的前端固定连接,所述法兰的前端带有与圆柱形定位销直径相同的内螺纹孔,所述滑动套可滑动地套在所述导杆上,所述导杆的后端固定安装所述挡板,所述挡板与手柄连接。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操作方便、省时省力、有效避免对定位孔产生破坏的拔除圆柱形定位销的简易装置。
【IPC分类】B25B27-02
【公开号】CN204566028
【申请号】CN201520132503
【发明人】郑欢斌, 高红俐, 周见行, 刘欢, 刘辉
【申请人】浙江工业大学
【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
【申请日】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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