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牛肉汤包装印制的彩涂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88033发布日期:2018-07-07 14:30阅读:21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彩涂辊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用于牛肉汤包装印制的彩涂辊。



背景技术:

牛肉,是肉类食品之一。中国的人均牛肉消费量仅次于猪肉。牛肉蛋白质含量高,而脂肪含量低,味道鲜美。牛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氨基酸组成比猪肉更接近人体需要,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对生长发育及手术后、病后调养的人在补充失血和修复组织等方面特别适宜。寒冬食牛肉,有暖胃作用,为寒冬补益佳品。所以,牛肉的味道更得到人们的关注,好吃的牛肉既能够满足消费者的营养,又能很好的满足消费者的口味,更能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牛肉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牛肉汤更是吸取了牛肉中的精华。根据《本草纲目》中的记载“牛肉补气与黄芪同功”的功效,但在制作过程中,制作工艺繁琐、提取率低并且制作周期长,在长期保持过程中易造成营养成分流失,不利于产业化生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牛肉汤包装印制的彩涂辊,通过盒体和弓形柱向内收缩,满足半辊涂产品的需要,装置结构简单,方便拆卸清理维护。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用于牛肉汤包装印制的彩涂辊,包括辊体、转动轴、蜗纹盘、盒体、弓形柱;

所述辊体包括主动辊和转动圆管,所述主动辊表面有圆形通孔,所述主动辊端面固定有蜗纹盘,所述蜗纹盘安装于转动圆管周侧,所述转动圆管周侧内表面贯穿固定有螺纹轴,所述螺纹轴周侧固定有齿轮柱;

所述转动圆管一端固定有固定圆盘;

所述蜗纹盘与固定圆盘之间安装有盒体;

所述螺纹轴周侧安装有弓形柱,所述弓形柱底面开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与螺纹轴啮合;

所述转动轴安装于主动辊和转动圆管内,所述转动轴包括相互连接的螺旋轴和圆柱体,所述圆柱体周侧开有方形槽,所述方形槽相对两侧壁分别均布有第一锯齿和第二锯齿。

进一步地,所述主动辊与转动圆管位于同一轴线上。

进一步地,所述蜗纹盘表面圆心处开有圆形通孔,所述圆形通孔侧壁沿圆周方向均布有螺旋状突起,所述螺旋轴周侧沿圆周方向均布有五个螺旋状凹槽,所述螺旋轴与圆形通孔配合。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锯齿和第二锯齿中心对称设置,所述第一锯齿和第二锯齿分别与齿轮柱啮合。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圆盘表面开有条形槽,所述盒体侧面固定有限位条,所述限位条与条形槽配合。

进一步地,所述盒体截面为弓形。

进一步地,所述盒体底面开有半圆槽。

进一步地,所述弓形柱截面同心圆半径与盒体截面同心圆半径相等。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半涂板的彩涂辊,通过插入转动轴,盒体和弓形柱向内收缩,满足半辊涂包装印制的需要,装置结构简单,方便拆卸清理维护。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辊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转动轴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局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用于牛肉汤包装印制的彩涂辊,包括辊体1、转动轴2、蜗纹盘3、盒体4、弓形柱5,如图1所示;

如图2所示,所述辊体1包括主动辊101和转动圆管102,所述主动辊101 与转动圆管102位于同一轴线上,主动辊101表面圆心处开有圆形通孔,主动辊101端面沿圆形通孔固定有蜗纹盘3,所述蜗纹盘3安装于转动圆管102周侧,转动圆管102周侧内表面贯穿固定有螺纹轴103,所述螺纹轴103周侧固定有齿轮柱105;

其中所述蜗纹盘3表面圆心处开有圆形通孔,所述圆形通孔侧壁沿圆周方向均布有螺旋状突起;

如图4所示,所述转动圆管102一端固定有固定圆盘,所述固定圆盘表面开有条形槽104;

较优的,所述主动辊101和转动圆管102分别固定于安装架上;

所述蜗纹盘3与固定圆盘之间安装有盒体4,所述盒体4截面为弓形,盒体 4底面开有半圆槽401,其中,半圆槽401用于放置弓形柱5,盒体4侧面固定有限位条,所述限位条与条形槽104配合;

所述螺纹轴103周侧安装有弓形柱5,所述弓形柱5底面开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与螺纹轴103啮合;

所述弓形柱5截面同心圆半径与盒体4截面同心圆半径相等;

如图3所示,转动轴2安装于主动辊101和转动圆管102内,转动轴2包括相互连接的螺旋轴201和圆柱体202,所述圆柱体202周侧开有方形槽203,所述方形槽203相对两侧壁分别均布有第一锯齿和第二锯齿,所述第一锯齿和第二锯齿中心对称设置,第一锯齿和第二锯齿分别与齿轮柱105啮合;

所述螺旋轴201周侧沿圆周方向均布有五个螺旋状凹槽,所述螺旋轴201 与圆形通孔配合。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述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