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磁感线空间演示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7966阅读:603来源:国知局
一种磁感线空间演示仪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物理教学用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简易的磁感线空间演示仪。



背景技术:

在现在物理教学中,磁感线的分布及其走向是物理教学中的重点之一,但是在现有的教学过程中只是局限于在平面上对磁感线分布方向的认识,一般情况下是将铁末放在白纸上,然后将白纸放到玻璃上,将磁铁在玻璃下方晃动,然后就能够看到磁场的分布,但是在立体上不方便演示。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磁感线空间演示仪,能够方便在课堂上进行演示,该演示仪结构简单,也能够让学生自己动手制作,既能够丰富教学内容,加深学生的理解;而且该装置能够结合投影仪等多媒体教学设备一起使用。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磁感线空间演示仪,包括:磁铁、本体和金属丝,所述磁铁安装在所述本体内,所述金属丝通过展示柱固定在所述本体的侧面上,所述本体固定有所述金属丝的侧面与所述磁铁的正负极所在的平面相平行。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金属丝的条数为不少于五条,所述金属丝之间相互独立,且多条所述金属丝呈环形均匀分布在所述本体的侧面上。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金属丝为金属纤维丝或者金属链。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本体呈筒状,所述金属丝固定在所述本体的底面上,所述磁铁安装在所述本体筒状的腔室内。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本体由瓶盖制作而成,所述金属丝为铁、钴、镍中的一种或者任意多种的组合。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展示柱的一端连接有金属丝,另一端穿过所述本体的侧面,并通过石蜡固定在所述本体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此套教具从一维空间到三维空间全面逐步的渗透探索空间磁感线的分布情况,更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此套教具在三维空间磁感线演示的设计,打破了传统的教与学形成的固定思维,更有助于学生理解磁感线分布,同时也达到激发兴趣培养能力的目的。

(3)此套教具,操作简单,携带方便,现象明显且使用安全的特点。

(4)其既可以结合多媒体器材进行演示实验,又因其主要材料源于生活,成本低廉,也可人手一套转开分组实验。体现了物理源于生活,回归生活的本质。

(5)也可引导鼓励学生,自己动手自作教具,从而达到了寓教于乐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磁感线空间演示仪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磁感线空间演示仪的演示俯视图。

图中:1、本体;2、磁铁;3、展示柱;4、金属丝。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磁感线空间演示仪,包括:磁铁2、本体1和金属丝4,磁铁2安装在本体1内,金属丝4通过展示柱3固定在本体1的侧面上,本体1固定有金属丝4的侧面与磁铁2的正负极所在的平面相平行。可以使金属丝4完全的展示磁感线的分布,通过展示柱3连接金属丝4,方便金属丝4在磁场力的作用下根据磁场的方向进行分布。

所述展示柱的一端连接有金属丝,另一端穿过所述本体的侧面,并通过石蜡固定在所述本体上,当本体由瓶盖制作成时,展示柱穿过瓶盖的盖面,容易不稳定,在内侧通过石蜡固定能够增加展示柱的稳定性,使展示效果更佳的稳定。

金属丝4的条数为不少于五条,金属丝4之间相互独立,且多条金属丝4呈环形均匀分布在本体1的侧面上,由于磁场分布是由磁铁2的正极发出,然后回到磁铁2的负极,通过将金属丝4环形的设置在于磁极相平行的侧面上,能够方便观察整个磁场的分布,展示结果更加的全面。

金属丝4为金属纤维丝或者金属链,金属丝4的重量不易过大,防止由于金属丝4的重量而影响展示效果,使用金属纤维或者较细的金属丝4做成的金属链,能够在磁场的作用下使金属丝4的自由端沿着磁场的方向发生位移,从而结合所有的金属丝4展示全面的磁场效果。

本体1呈筒状,金属丝4固定在本体1的底面上,磁铁2安装在本体1筒状的腔室内,优选的本体1的的一端一直开口,磁铁2能够自如的放入和取出,这样能够在演示的过程中,通过取出磁铁2和放进磁铁2产生对比,从而了解磁场的分布。

本体1为由瓶盖制作而成,金属丝4为铁、钴、镍中的一种或者任意多种的组合,为了教学的方便和实际教学中的可操作性,使用生活中最容易接触到的瓶盖,同时也能够教育学生节约资源和充分利用资源。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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