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广告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互动广告机。
背景技术:
广告机是新一代的智能设备,通过终端软件控制、网络信息传输和多媒体终端显示构成一个完整的广告播控系统,并通过图片、文字、视频、小插件(天气、汇率等)多媒体素材进行广告宣传。
广告机诞生的使命是改变广告被动传播的模式,通过互动的方式吸引顾客主动浏览广告,然而,目前常见的广告机都只能简单的播放视频和图片,并没有很多的互动功能,不能很好的吸引顾客主动浏览广告,为此,本申请人设计了一种互动广告机,它能够通过采集模块来采集顾客的人体信息,实现很多互动功能,吸引顾客主动浏览广告,提高广告机的宣传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互动广告机,它能够通过采集模块来采集顾客的人体信息,实现很多互动功能,吸引顾客主动浏览广告,提高广告机的宣传效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互动广告机,包括金属外壳机箱和安装在金属外壳机箱上的显示屏,所述金属外壳机箱内设置有控制系统,所述金属外壳机箱的顶部设置有安装面板,所述安装面板上设置有与控制系统连接的采集装置,所述采集装置包括高清摄像头和kinect传感器。
优选地,所述高清摄像头和kinect传感器上下排列设置。
优选地,所述安装面板向下倾斜20°-25°。
优选地,所述金属外壳机箱内设置有打印机,所述打印机与控制系统连接,并且金属外壳机箱上设置有打印机出票口。
优选地,所述打印机为热敏打印机。
优选地,所述显示屏为触摸屏。
优选地,所述显示屏为红外多点触摸屏。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广告机除播放广告功能外,还能够采集顾客的人体信息,实现人脸识别、语音控制、拍照、体感游戏等诸多互动功能,吸引顾客主动浏览广告,提高广告机的宣传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互动广告机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互动广告机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互动广告机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通常广告机包括金属外壳机箱1和安装在金属外壳机箱1上的显示屏2,金属外壳机箱1内设置有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包括相应的硬件和软件,硬件部分包括电脑主板、电源、显卡、硬盘和CPU等,为了方便与用户互动,软件部分所采用的操作系统是windows操作系统。由于此部分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故在此不再详述。
本实用新型的互动广告机在金属外壳机箱1的顶部设置有安装面板3,安装面板3上设置有与控制系统连接的采集装置,采集装置包括高清摄像头4和kinect传感器5(kinect传感器是微软公司开发的3D体感摄影机,同时它导入了即时动态捕捉、影像辨识、麦克风输入、语音辨识、社群互动等功能)。体感游戏等互动识别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应用了现有的互动识别技术,在广告机上增加了高清摄像头4和kinect传感器5,通过高清摄像头4和kinect传感器5采集的人体信息,可以实现人脸识别、语音控制、拍照、体感游戏等诸多互动功能,以此来吸引顾客主动浏览广告,提高广告机的宣传效果。
为了方便采集顾客的人体信息,高清摄像头4和kinect传感器5上下排列在安装面板3上,同时由于设置在金属外壳机箱1顶部的kinect传感器5所在位置的高度大于顾客的人体高度,为了能够使kinect传感器5能够采集到距离屏幕1.5米以上顾客的完整骨骼(1.5米是用户观看屏幕的舒适距离,距离再近就会感觉到刺眼,安装面板3可向下倾斜20°-25°,本实施例的安装面板3向下倾斜22°。
在本实施例中,金属外壳机箱1内设置有打印机,打印机与控制系统连接,并且金属外壳机箱1的侧面上设置有打印机出票口6。广告机终端可以和后台服务器进行相互通信,后台服务器通过广告机终端收集用户相关资料,同时记录用户所在地理位置,并通过LBS服务系统向用户传送商家的优惠信息,用户可以根据广告机终端提供的优惠信息进行选择消费,打印机的作用是打印商家销售票据(如优惠券、电影票等),用户可以从打印机出票口6取走销售票据。
本实施例的打印机采用热敏打印机,热敏打印机是在加热头上安装半导体加热元件,打印头加热并接触热敏打印纸后就可以打印出需要图案。本实施例选用热敏打印机的好处不需要油墨或碳粉,通过热压纸即可打印。
在本实施例中,显示屏2为触摸屏,方便用户进行触摸控制,更好地实现人机互动。作为优选,触摸屏可以选择红外多点触摸屏,红外多点触摸屏是相对于单点红外屏和虚拟两点红外屏的一种触摸产品,是红外触摸屏的技术革新,其原理是根据固件中软件的算法来解决两点以上同时触摸操作的干扰问题,具有高稳定性和快速响应,不会出现跳点、跑点等误操作。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