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演示光传播原理的物理实验仪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08761阅读:74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物理实验仪器,具体为一种演示光传播原理的物理实验仪器。



背景技术:

光传播的原理,在中学物理的教学过程中,甚至在大学物理的教学过程中,通常采用说教法直接把知识传授给学生,使学生理解起来比较抽象,特别是文科生理解起来更是困难。

因此,需要设计一种演示光传播原理的物理实验仪器来解决此类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演示光传播原理的物理实验仪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演示光传播原理的物理实验仪器,包括平台、集水槽、控制箱、暗室、电源、光源、凹透镜、空室、蓄水室、隔板、透明孔、出水孔、储水箱、电磁阀、水泵、进水管和显示屏,所述平台的一侧设有所述集水槽,所述平台的另一侧设有所述控制箱,所述平台的顶部设有所述暗室,所述暗室的内部设有所述电源,所述电源电性连接有所述光源,所述光源的一侧设有所述凹透镜,所述暗室的一侧设有所述空室,所述空室的一侧设有所述蓄水室,所述蓄水室的顶部设有所述储水箱,所述储水箱的底部设有所述电磁阀,所述储水箱的底部设有所述水泵,所述水泵通过所述进水管连接在所述储水箱的底部,所述集水槽的一端设有所述显示屏。

进一步的,所述暗室、所述空室与所述蓄水室之间均设有所述隔板,所述隔板上设有所述透明孔,所述蓄水室的一侧设有所述出水孔。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箱电性连接所述光源、所述电磁阀和所述水泵。

进一步的,所述光源的中心点、所述透明孔的中心点与所述出水孔的中心点位于同一高度,且所述储水箱的蓄水路径经过所述光源的光照路线。

进一步的,所述凹透镜正对着所述透明孔,所述光源位于所述凹透镜的焦点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演示光传播原理的物理实验仪器,能够向学生清楚的展示光在水介质内的折射现象和光在水介质的全反射现象,使得学生观看起来一目了然。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中:1、平台;2、集水槽;3、控制箱;4、暗室;5、电源;6、光源;7、凹透镜;8、空室;9、蓄水室;10、隔板;11、透明孔;12、出水孔;13、储水箱;14、电磁阀;15、水泵;16、进水管;17、显示屏。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演示光传播原理的物理实验仪器,包括平台1、集水槽2、控制箱3、暗室4、电源5、光源6、凹透镜7、空室8、蓄水室9、隔板10、透明孔11、出水孔12、储水箱13、电磁阀14、水泵15、进水管16和显示屏17,平台1的一侧设有集水槽2,平台1的另一侧设有控制箱3,平台1的顶部设有暗室4,暗室4的内部设有电源5,电源5电性连接有光源6,光源6的一侧设有凹透镜7,暗室4的一侧设有空室8,空室8的一侧设有蓄水室9,蓄水室9的顶部设有储水箱13,储水箱13的底部设有电磁阀14,储水箱13的底部设有水泵15,水泵15通过进水管16连接在储水箱13的底部,集水槽2的一端设有显示屏17。

进一步的,暗室4、空室8与蓄水室9之间均设有隔板10,隔板10上设有透明孔11,蓄水室9的一侧设有出水孔12。

进一步的,控制箱3电性连接光源6、电磁阀14和水泵15。

进一步的,光源6的中心点、透明孔11的中心点与出水孔12的中心点位于同一高度,且储水箱13的蓄水路径经过光源6的光照路线,利用光源6在显示屏17上的光斑来判断光源6在水介质内的折射现象或全反射现象。

进一步的,凹透镜7正对着透明孔11,光源6位于凹透镜7的焦点上,使得光源6聚焦在一条线上。

工作原理:工作时,首先,利用控制箱3将暗室4内的电源5打开,此时光源6通过透明孔11和出水孔12照射在显示屏17上,光斑与光源6的射线位于同一高度,然后利用控制箱3控制储水箱13底部的电磁阀14开启,储水箱13就会向蓄水室9内蓄水,由于蓄水路径通过光源的光照路径,使得光源6通过蓄水路径发生折射,显示屏17上的光斑与光源射线不在同一高度上,然后利用控制箱3控制储水箱13底部的电磁阀14关闭,同时控制水泵15启动,水泵15带动进水管16向蓄水室9内蓄水,当蓄水室9内的水漫过出水孔12时,水就会从出水孔12内流出,形成水柱,以抛物线的形式向集水槽2内注水,此时,显示屏17上的光斑不见了,而水柱在集水槽2内的落点上却出现了一个光斑,说明光源6发出的光在水柱内发生了全反射。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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