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50673发布日期:2018-09-14 23:58阅读:44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能够折叠和展开的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



背景技术:

笔筒能够用来盛放文具,是常用的办公用品之一,通常摆放在办公桌上。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已经广泛使用。很多人在工作学习的闲暇之余,通过智能手机观看视频等,很多情况下,通过手拿着手机进行观看,长时间的容易造成劳累,也不能腾出双手做其它事情。现有技术中尽管存在手机支架,但是很少有人会单独的进行购买使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将手机通过书本、笔筒进行支撑观看,不仅不方便调节合适的观看角度,而且还容易滑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对笔筒的结构进行创新,不仅能够实现存放办公文具的功能,而且还可以用来支撑手机,方便实用,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所述一体装置包括侧封板,所述侧封板内部形成有容纳筒,侧封板外部形成有凹槽;所述凹槽内侧设有翻折板,翻折板打开或折叠于所述凹槽内部;所述翻折板设有第一容纳槽,第一容纳槽内部设有背部靠架,背部靠架一端铰接于第一容纳槽中;背部靠架中部连接有支撑脚,支撑脚一端与背部靠架铰接,支撑脚另外一端置于翻折板表面的第一支撑槽中。

如上所述的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所述凹槽下侧设有第一铰接孔,翻折板外端设有第一铰接轴,翻折板通过第一铰接轴连接于凹槽下侧的第一铰接孔中。通过第一铰接轴和第一铰接孔实现翻折板相对于凹槽的打开和折叠,使用时将翻折板打开,不使用时翻折板折叠在凹槽内部,不占用桌面空间。

如上所述的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所述翻折板连接有底部靠板,底部靠板与所述翻折板铰接,底部靠板外部形成有阻挡部。底部靠板和翻折板同样通过轴孔结构实现翻转,使用时,手机等电子设备置于底部靠板上并通过阻挡部防止滑落,电子设备的背部支撑在背部靠架上。

如上所述的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所述第一容纳槽呈工字型,第一容纳槽底部连接有第一挡块,背部靠架底部形成有第一缺口,折叠后的背部靠架的第一缺口与第一挡块扣合。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不使用时,背部靠架折叠于第一容纳槽内部,同时通过第一缺口与第一挡块扣合,当使用时,将背部靠架展开并通过支撑脚进行支撑。

如上所述的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所述背部靠架设有第二铰接孔,所述支撑脚设有第二铰接轴,支撑脚一端通过第二铰接轴连接于背部靠架的第二铰接孔。支撑脚能够相对于背部靠架进行转动。

如上所述的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所述翻折板上形成有第一本体,所述第一支撑槽形成在第一本体的表面。第一支撑槽的数量为若干个,支撑脚另外一端根据支撑脚转动的幅度置于合适的第一支撑槽中。

如上所述的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所述翻折板上形成有第二本体,所述第二本体对称设置在第一容纳槽内侧,第二本体的表面形成有第二支撑槽。第二支撑槽同样也用于放置支撑脚,当支撑脚的转动幅度大时,支撑脚的底端置于第二支撑槽中。

如上所述的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所述第二本体之间形成有第二容纳槽,第二容纳槽底部设有第二挡块,第二挡块连接在第二本体之间,第二容纳槽用于放置折叠后的支撑脚。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折叠后,支撑脚折叠于第二容纳槽中。

如上所述的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所述支撑脚呈t字型,支撑脚上形成有第二缺口,折叠后的支撑脚的第二缺口与所述第二挡块扣合。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侧封板内部形成有容纳筒,侧封板外部形成有凹槽;凹槽内侧设有翻折板,翻折板打开或折叠于凹槽内部;翻折板设有第一容纳槽,第一容纳槽内部设有背部靠架,背部靠架一端铰接于第一容纳槽中;背部靠架中部连接有支撑脚,支撑脚一端与背部靠架铰接,支撑脚另外一端置于翻折板表面的第一支撑槽中。本发明对笔筒的结构进行创新,不仅能够实现存放办公文具的功能,而且还可以用来支撑手机,方便实用,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折叠后外形简洁,不占用多用桌面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展开后结构示意图;

图2为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展开后翻折板结构示意图;

图3为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折叠后翻折板结构示意图;

图4为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背部靠架结构示意图;

图5为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支撑脚结构示意图;

图6为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侧封板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发明。但是本发明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发明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发明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图2、图3、图4、图5和图6所示,一种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所述一体装置包括侧封板1,所述侧封板1内部形成有容纳筒2,侧封板1外部形成有凹槽3;所述凹槽3内侧设有翻折板4,翻折板4打开或折叠于所述凹槽3内部;所述翻折板4设有第一容纳槽5,第一容纳槽5内部设有背部靠架6,背部靠架6一端铰接于第一容纳槽5中;背部靠架6中部连接有支撑脚7,支撑脚7一端与背部靠架6铰接,支撑脚7另外一端置于翻折板4表面的第一支撑槽8中。

参见图2、图3和图6,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凹槽3下侧设有第一铰接孔9,翻折板4外端设有第一铰接轴10,翻折板4通过第一铰接轴10连接于凹槽3下侧的第一铰接孔9中。通过第一铰接轴10和第一铰接孔9实现翻折板4相对于凹槽3的打开和折叠,使用时将翻折板4打开,不使用时翻折板4折叠在凹槽3内部,不占用桌面空间。

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翻折板4连接有底部靠板11,底部靠板11与所述翻折板4铰接,底部靠板11外部形成有阻挡部12。底部靠板11和翻折板4同样通过轴孔结构实现翻转,使用时,手机等电子设备置于底部靠板11上并通过阻挡部12防止滑落,电子设备的背部支撑在背部靠架6上。

参见图4,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容纳槽5呈工字型,第一容纳槽5底部连接有第一挡块13,背部靠架6底部形成有第一缺口14,折叠后的背部靠架6的第一缺口14与第一挡块13扣合。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不使用时,背部靠架6折叠于第一容纳槽5内部,同时通过第一缺口14与第一挡块13扣合,当使用时,将背部靠架6展开并通过支撑脚7进行支撑。

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背部靠架6设有第二铰接孔15,所述支撑脚7设有第二铰接轴16,支撑脚7一端通过第二铰接轴16连接于背部靠架6的第二铰接孔15。支撑脚7能够相对于背部靠架6进行转动。

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翻折板4上形成有第一本体17,所述第一支撑槽8形成在第一本体17的表面。第一支撑槽8的数量为若干个,支撑脚7另外一端根据支撑脚7转动的幅度置于合适的第一支撑槽8中。

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翻折板4上形成有第二本体18,所述第二本体18对称设置在第一容纳槽5内侧,第二本体18的表面形成有第二支撑槽19。第二支撑槽19同样也用于放置支撑脚7,当支撑脚7的转动幅度大时,支撑脚7的底端置于第二支撑槽19中。所述第二本体18之间形成有第二容纳槽20,第二容纳槽20底部设有第二挡块21,第二挡块21连接在第二本体18之间,第二容纳槽20用于放置折叠后的支撑脚7。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折叠后,支撑脚7折叠于第二容纳槽20中。

参见图5,笔筒式手机支架一体装置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脚7呈t字型,支撑脚7上形成有第二缺口22,折叠后的支撑脚7的第二缺口22与所述第二挡块21扣合。

本发明的侧封板1内部形成有容纳筒2,侧封板1外部形成有凹槽3;凹槽3内侧设有翻折板4,翻折板4打开或折叠于凹槽3内部;翻折板4设有第一容纳槽5,第一容纳槽5内部设有背部靠架6,背部靠架6一端铰接于第一容纳槽5中;背部靠架6中部连接有支撑脚7,支撑脚7一端与背部靠架6铰接,支撑脚7另外一端置于翻折板4表面的第一支撑槽8中。本发明通过第一铰接轴10和第一铰接孔9实现翻折板4相对于凹槽3的打开和折叠,使用时将翻折板4打开,不使用时翻折板4折叠在凹槽3内部,不占用桌面空间。手机等电子设备置于底部靠板11上并通过阻挡部12防止滑落,电子设备的背部支撑在背部靠架6上。支撑脚7另外一端根据支撑脚7转动的幅度置于合适的第一支撑槽8中。当支撑脚7的转动幅度大时,支撑脚7的底端置于第二支撑槽19中。折叠后的背部靠架6的第一缺口14与第一挡块13扣合,折叠后的支撑脚7的第二缺口22与所述第二挡块21扣合。本发明对笔筒的结构进行创新,不仅能够实现存放办公文具的功能,而且还可以用来支撑手机,方便实用,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折叠后外形简洁,不占用多用桌面空间。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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