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位时间自动测量显示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64306发布日期:2019-05-15 22:36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一种方位时间自动测量显示仪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测量教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方位时间自动测量显示仪。



背景技术:

在小学自然科学的教学过程中,太阳的位置与时间的关系是重要的教学内容,在目前的教学中,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便于学生理解,通常会使用教具,现有的教具中有专用于测量太阳高度的教具,该专用于测量太阳高度的教具包括支架、设于支架上的圆形指示盘和设于支架上的设有采光区的摆架,通过摆动摆架使光线反映到指示盘上,从而显示光线的角度,使用教具的关键点在于教具是否水平设置,而在实际使用中,学生将该教具调节至水平比较困难需要较长的时间,使得测量误差较大,而且该教具的使用较为繁琐,不能直观的反应出太阳的高度和方位与时间的关系,影响了学生的理解,教学质量难以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对于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方位时间自动测量显示仪,操作简单,学生可以快速准确的显示太阳的高度、南北方位和时间,便于学生理解,有效的提高了教学质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方位时间自动测量显示仪,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设有支架,所述支架的顶部设有横向固定杆,所述横向固定杆的端部设有与所述横向固定杆转动连接的竖向支撑杆,所述竖向支撑杆底部连接有重力锤,所述竖向支撑杆的顶部设有圆形的演示盘,所述演示盘的上表面的中心处设有竖向设置的标杆,所述演示盘的上表面的侧边处设有指南针,所述演示盘的上表面上、与所述指南针相对的半区上画有均匀分布的时间区格。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底座与所述支架之间设为可拆卸连接。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支架的顶部与所述横向固定杆之间设有第一轴承以转动连接。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竖向支撑杆与所述横向固定杆之间设有第二轴承以转动连接。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标杆的顶部设有指针。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演示盘与所述竖向支撑杆之间设有第三轴承以转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表现在:

1、本实用新型在使用过程中,学生仅需要通过演示盘上的指南针找正南北方向,即可通过太阳光照射标杆和指针到演示盘上的阴影确定太阳的高度和时间,操作简单,误差较小,便于学生更好的理解太阳位置与时间的关系。

2、本实用新型的各个部分之间均是可拆卸连接的,在不使用时,可以将各部分拆开,避免占用过多的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方位时间自动测量显示仪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方位时间自动测量显示仪的演示盘的示意图;

图中:1-指针、2-标杆、3-第三轴承、4-演示盘、5-指南针、6-横向固定杆、7-第一轴承、8-支架、9-底座、10-重力锤、11-竖向支撑杆、12-第二轴承、13-时间区格。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底座9,底座9上设有支架8,支架8的顶部设有横向固定杆6,横向固定杆6的端部设有与横向固定杆6转动连接的竖向支撑杆11,竖向支撑杆11底部连接有重力锤10,竖向支撑杆11的顶部设有圆形的演示盘4,演示盘4与竖向支撑杆11垂直设置,当将本实用新型平稳放置后,演示盘4在重力锤10的作用下,会自动处于水平状态;演示盘4的上表面的中心处设有竖向设置的标杆2,标杆2与演示盘4垂直设置,太阳光照射到标杆2会在演示盘4上留下投影;演示盘4的上表面的侧边处设有指南针5,演示盘4的上表面上、与指南针5相对的半区上画有均匀分布的时间区格13,将演示盘4上的指南针5调节到正南方向,此时,标杆2的投影会落到演示盘4的时间区格13上,投影的长度与太阳的高度成正比,投影落在的时间区格13即可显示此时的时间。

其中,底座9与支架8之间设为可拆卸连接,优选的,可以采用螺栓实现,便于本实用新型的组装和存储;支架8的顶部与横向固定杆6之间设有第一轴承7以转动连接,通过第一轴承7使得横向固定杆6可以绕支架8的顶部在水平方向自由转动,从而便于调节演示盘4的位置;竖向支撑杆11与横向固定杆6之间设有第二轴承12以转动连接,通过第二轴承12使得竖向支撑杆11可以绕横向固定杆6的端部在竖直方向自由转动,从而使得演示盘4在重力锤10的重力的作用下,可以自动的找平;标杆2的顶部设有指针1,较细的指针1可以使得太阳光的投影更细,使得测量更加精确;演示盘4与竖向支撑杆11之间设有第三轴承3以转动连接,通过第三轴承3使得演示盘4可以绕竖向支撑杆11的顶部在水平方向自由转动,便于将演示盘4上的指南针5冲向正南方向。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