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式警示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64977发布日期:2020-01-21 23:21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式警示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警示牌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调式警示牌。



背景技术:

铁路运输因为其远距离运输和其运输速度快速在现在的社会上占据了运输的主流,火车的速度十分快速,在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不能够很快的停止,除开大城市的铁路以外,大部分的铁路周围并没有护栏之类的保护措施,若有人误闯入铁路中则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且铁路有些地段为多发事故地段,此时就需要向驾驶员警示,而传统的警示牌多为固定角度的警示牌,警示牌不能适应不同位置的太阳光线,在不同的地方单一的角度则会使得驾驶员不容易看见警示牌,使得对驾驶员的警示程度不够,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此外,在情况复杂的施工现场,也不能及时地对警示牌进行调整,使警示牌不能起到警示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角度可调节、结构简单的可调式警示牌。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可调式警示牌,其包括警示牌本体、底座、固定块、旋转台、支撑杆、螺纹杆和活动块,所述警示牌本体设置在所述支撑杆的上端,所述支撑杆的下端固设在所述旋转台上,所述旋转台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固定块固设在所述底座的中部上,所述旋转台的中部设有与所述固定块配合的空腔,所述空腔的左右两侧的侧壁上均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从外而内依次设有螺纹部和连接部,所述螺纹杆与所述螺纹部螺纹连接,所述螺纹杆的末端与所述活动块连接,所述活动块可活动地设置在所述连接部内并由所述螺纹杆带动压紧在所述固定块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所述活动块与所述固定块配合的端面、所述固定块的外周面均为防滑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所述螺纹杆和所述活动块之间设有弹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还包括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下端与所述固定块可转动连接,所述连接杆的上端与所述旋转台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所述底座和所述旋转台之间设有导向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包括警示牌本体、底座、固定块、旋转台、支撑杆、螺纹杆和活动块,所述警示牌本体设置在所述支撑杆的上端,所述支撑杆的下端固设在所述旋转台上,所述旋转台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固定块固设在所述旋转台的中部上,所述底座的中部设有与所述固定块配合的空腔,所述空腔的左右两侧的侧壁上均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从外而内依次设有螺纹部和连接部,所述螺纹杆与所述螺纹部螺纹连接,所述螺纹杆的末端与所述活动块连接,所述活动块可活动地设置在所述连接部内并由所述螺纹杆带动压紧在所述固定块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所述活动块与所述固定块配合的端面、所述固定块的外周面均为防滑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所述螺纹杆和所述活动块之间设有弹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还包括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上端与所述固定块可转动连接,所述连接杆的下端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方案,所述底座和所述旋转台之间设有导向轮。

实施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调式警示牌,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需要调节角度时,先通过旋转左右两侧的螺纹杆带动活动块远离所述固定块,再将警示牌本体转动到合适的角度,最后,通过旋转左右两侧的螺纹杆带动活动块压紧在所述固定块上,从而实现角度调节,且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的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二的正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可调式警示牌的俯视图;

图中标记:1为警示牌本体,2为底座,3为固定块,4为旋转台,5为支撑杆,6为螺纹杆,7为活动块,8为空腔,9为通孔,91为螺纹部,92为连接部,10为弹簧,11为连接杆,12为导向轮,13为通风孔,14为反光膜,15为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一:

如图1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可调式警示牌的优选实施例,其包括警示牌本体1、底座2、固定块3、旋转台4、支撑杆5、螺纹杆6和活动块7,所述警示牌本体1设置在所述支撑杆5的上端,所述支撑杆5的下端固设在所述旋转台4上,所述旋转台4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底座2上,所述固定块3固设在所述底座2的中部上,所述旋转台4的中部设有与所述固定块3配合的空腔8,所述空腔8的左右两侧的侧壁上均开设有通孔9,所述通孔9从外而内依次设有螺纹部91和连接部92,所述螺纹杆6与所述螺纹部91螺纹连接,所述螺纹杆6的末端与所述活动块7连接,所述活动块7可活动地设置在所述连接部92内并由所述螺纹杆6带动压紧在所述固定块3上。

由此,需要调节角度时,先通过旋转左右两侧的螺纹杆6带动活动块7远离所述固定块3,再将警示牌本体1转动到合适的角度,最后,通过旋转左右两侧的螺纹杆6带动活动块7压紧在所述固定块3上,从而实现角度调节,且结构简单。

还需要说明的是,所述支撑杆5为伸缩支撑杆,能调节警示牌本体1的高度;所述警示牌本体1呈三棱锥状,所述警示牌本体1由一个底面和三个侧面组成,所述警示牌本体1的四个面上均开设有通风孔13,所述警示牌本体1的三个侧面均设有反光膜14,这样的设计,在风大的时候,不仅能够保证警示牌不会被吹到,增加抗风的能力,还能够发出声音对周围的人员能起到警示作用,同时,灯光照射在警示牌上时,反光膜14能反射出光线,使驾驶员或其他人员能看清警示牌,起到警示作用。

示例性的,所述活动块7与所述固定块3配合的端面、所述固定块3的外周面均为防滑面,具体的,防滑面的截面形状为齿形,能够增加活动块7夹紧固定块3时的摩擦力,夹持更稳固。

示例性的,所述螺纹杆6和所述活动块7之间设有弹簧10,在活动块7压紧在固定块3时,能起到缓冲作用,防止固定块3转动时会磨损防滑面。

示例性的,还包括连接杆11,所述连接杆11的上端与所述旋转台4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11的下端通过轴承15与所述固定块3可转动连接,起到支撑作用。

示例性的,所述底座2和所述旋转台4之间设有导向轮12,使旋转台4能带动警示牌本体1沿圆周方向旋转。

实施例二:

如图2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可调式警示牌的优选实施例,其包括警示牌本体1、底座2、固定块3、旋转台4、支撑杆5、螺纹杆6和活动块7,所述警示牌本体1设置在所述支撑杆5的上端,所述支撑杆5的下端固设在所述旋转台4上,所述旋转台4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底座2上,所述固定块3固设在所述底座2的中部上,所述旋转台4的中部设有与所述固定块3配合的空腔8,所述空腔8的左右两侧的侧壁上均开设有通孔9,所述通孔9从外而内依次设有螺纹部91和连接部92,所述螺纹杆6与所述螺纹部91螺纹连接,所述螺纹杆6的末端与所述活动块7连接,所述活动块7可活动地设置在所述连接部92内并由所述螺纹杆6带动压紧在所述固定块3上。

由此,需要调节角度时,先通过旋转左右两侧的螺纹杆6带动活动块7远离所述固定块3,再将警示牌本体1转动到合适的角度,最后,通过旋转左右两侧的螺纹杆6带动活动块7压紧在所述固定块3上,从而实现角度调节,且结构简单。

还需要说明的是,所述支撑杆5为伸缩支撑杆,能调节警示牌本体1的高度;所述警示牌本体1呈三棱锥状,所述警示牌本体1由一个底面和三个侧面组成,所述警示牌本体1的四个面上均开设有通风孔13,所述警示牌本体1的三个侧面均设有反光膜14,这样的设计,在风大的时候,不仅能够保证警示牌不会被吹到,增加抗风的能力,还能够发出声音对周围的人员能起到警示作用,同时,灯光照射在警示牌上时,反光膜14能反射出光线,使驾驶员或其他人员能看清警示牌,起到警示作用。

示例性的,所述活动块7与所述固定块3配合的端面、所述固定块3的外周面均为防滑面,具体的,防滑面的截面形状为齿形,能够增加活动块7夹紧固定块3时的摩擦力,夹持更稳固。

示例性的,所述螺纹杆6和所述活动块7之间设有弹簧10,在活动块7压紧在固定块3时,能起到缓冲作用,防止固定块3转动时会磨损防滑面。

示例性的,还包括连接杆11,所述连接杆11的上端通过轴承15与所述固定块3可转动连接,所述连接杆11的下端与所述底座2固定连接,起到支撑作用。

示例性的,所述底座2和所述旋转台4之间设有导向轮12,使旋转台4能带动警示牌本体1沿圆周方向旋转。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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