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法口诀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99244阅读:158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乘法口诀牌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文体娱乐和文教用品,更具体地讲是一种游戏牌。
儿童的智力开发早已引起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关注,启蒙教育的形式也是多样的。为适合少年儿童的特点、其中最为基本的不外乎选择娱乐性和知识性相结合的形式。这样即顺应了少年儿童的天性,同时又使他们学得了知识。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只是单一的供娱乐之用的扑克牌,成人喜爱玩,儿童也不例外。因此,有人发明或设计出了多种熔知识于牌的游戏牌。此类发明和设计不乏数学牌、化学牌、军事牌、地理牌、英语牌等等,这类牌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兼顾了娱乐和学习两方面。其中也有专为少年儿童设计的。1988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的《儿童数学智力扑克》(CN87204530U)就是一例。该实用新型专利公开的技术方案的主要特征就是“0~9”10个数,进行四则运算。1988年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的《数学牌》(CN86202559U),同样也是一种训练四则运算的扑克。以上公开的实用新型确实适用于学生在娱乐过程中,自然地进行数学运算。但是,由于此类设计只是在牌面上标印数字及运算符号,至于牌怎样组合才符合组牌要求,全凭打牌者决断。这种牌只适用于已掌握了算术基础知识的儿童,因此,尚未或正在学习这些知识的儿童却很难参加玩牌。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实现数学启蒙教育,特别是小学生学习乘法口诀的娱乐牌、培养儿童的运算和思维能力。
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乘法口诀牌,由基本牌、积牌、王牌构成,其特殊之处在于a、正面左上角和右下角标印有数字1~9的基本牌至少各为四张;
b、正面左上角和右下角标印有乘法口诀中大于9的积数10,12,……72,81的积牌至少各为一张;
c、王牌至少为两张。
为了拓宽打牌者的思路,帮助其联想有关乘法口诀,本发明所设计的基本牌的正面中央标印有该数字的乘法口诀表,积牌的正面中央标印有该数字的乘法口诀。
为了打牌方便、本乘法口诀牌可设计制成平面纸牌,也可以制成长方体型。
本发明吸取了现有扑克牌的形式,支数较普通扑克要多,而且数的范围扩大,对于低年级小学生学习算术,特别是学习乘法口诀,尤为适用。本发明寓教于乐,避免死记硬背,减轻少儿的精神负担,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但本发明不受所述实施例限制。


图1-基本牌。
图2-积牌。
图3-王牌。
实施例本发明设计的乘法口诀牌供四人玩为宜,总支数共计65张。其中基本牌36张,积牌27张,王牌2张。
基本牌的正面印有数字、花色及相关的乘法口诀表,参见附图1。积牌的正面印有数字及相关的乘法口诀,参见附图2。王牌正面可印制成狮头图案,参见附图3。牌的背面按现有普通扑克的技术方案印制。牌的外观尺寸为5×8cm2。
如果人数多于四人、基本牌可按人数增加比增加。若增加一人,积牌中只需增加12、16、18、24、36各1张,若增加2~4人,则积牌增加一倍,王牌可不增加。
以下仅以四人玩牌为例介绍玩法。
一、开牌法1.四人轮流抓牌,做头者抓9张牌,其余人各抓8张。头家先出牌1张,手中尚剩8张,次家若不要上家牌,抓一张出一张,以此类推。
2.将手中牌组成口诀。每句口诀是3个数字组成,如某三张牌上的数字可组成一个口诀,则为一组牌。如3、7、21及4、9、36等均组成口诀,即为一组牌,谁先把手中的牌组成三句口诀,谁就开牌了。王牌可任意代替基本牌或积牌。
三句口诀可以全凭自己抓,也可以要上家牌(次家出牌不能要,类似麻将要牌,但开牌时不论何家出牌)。如上家出牌6,下家手中有4,24两支牌,则可把上家的6要过来,组成4、6、24一句口诀。
开牌积分法有两种,积积分法和商积分法。如某家三组牌是3、7、21;4、6、24;8、9、72。积积分法是将21、24、72三数相加;商积分法是将7、6、9相加即可(利用乘除互逆关系)。
权利要求
1.一种乘法口诀牌,由基本牌、积牌、王牌构成、其特征是a正面左上角和右下角标印有数字1~9的基本牌至少各为四张;b正面左上角和右下角标印有乘法口诀中大于9的积数的积牌至少各为一张;c王牌至少为二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乘法口诀牌、其特征是基本牌的正面中央标印有该数字的乘法口诀表,积牌的正面中央标印有该数字的乘法口诀。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乘法口诀牌,其特征是可以制成平面型纸牌,也可以制成长方体型。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文教娱乐用品,更具体地讲是一种乘法口诀牌。本牌由基本牌、积牌、王牌构成。在牌的正面印有数字,乘法口诀表或口诀。玩法灵活多变,寓教于乐,有助于儿童的智力开发,特别适合于尚未或正在学习乘法口诀的少年儿童娱乐。
文档编号G09B19/22GK1076295SQ9210151
公开日1993年9月15日 申请日期1992年3月7日 优先权日1992年3月7日
发明者郭之奉 申请人:郭之奉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