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34048阅读:1154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特殊的字画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



背景技术:

字画即为书画。也就是书法和绘画作品的统称。

字画画具除了用墨汁,彩色颜料,传统书画工具还有毛笔、宣纸和朱砂等。

本专利涉及的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它是在字画空白区域加印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由于该智能二维码内容可以编辑,可以在作者字画创作完成后,再对该二维码内容进行修改、添加,内容可以是字画介绍,创作初衷,也可以加入作者创作时的所拍摄的照片、或者音频、视频。修改完成后,其他人只需扫描该二维码,就可看到此前作者编辑的内容。

目前市面上的字画存在以下缺点:

1、作者信息记录有限。

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字画。上面都只有作者署名和印章标记,有关作者的个人信息、字画创作的背景等表现很简单。查看的人也只能通过他人讲解了解整个字画创作的背景等。

2、作者信息记录形式单一,主要以文字、印章为主。由于字画幅面有限,除了字画主体内容外,作者只会署名及加盖印章以证明是其亲自创作。

3、无个性化部分,同一作者不同作品,上面有关作者和作品的资料非常有限。

4、无法让字画拥有者与查看者之间产生互动式信息沟通。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供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方案实现:

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包括字画本体,在所述字画本体上对应设有二维码,在所述字画本体的四周覆盖有透明的保护套,所述保护套包括上套和对应连接的下套,所述上套与下套通过连接件对应可拆连接,所述连接件与密封条对应形成包围字画本体的框状结构。

所述连接件包括互相卡合且密封连接的条状凸条和条状凹条,所述条状凸条设置在上套上,所述条状凹条设置在下套上,所述密封条与条状凸条和条状凹条对应形成密闭的结构。

在所述字画本体的上方设有防炫层,在所述字画本体下方对应设有缓冲层,所述防炫层和缓冲层均设置在保护套内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在字画本体上对应设有二维码,参观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得到更多关于字画的信息,有利于参观者对字画进一步了解,另外在字画本体的四周覆盖有透明的保护套,通过保护套可以有效的防止虫咬和回潮,利于字画的保存。

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通过连接件与密封条对应形成包围字画本体的框状结构,连接件是可以自由的拆卸和安装的,通过这些部件可以保证本实用新型方便使用。

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在字画本体的上方设有防炫层,在所述字画本体下方对应设有缓冲层,通过防炫层可以便于参观者对字画本体进行观赏,防止在光线较强的地方炫目,通过缓冲层可以有效的保护字画本体,避免被撞击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A-A方向剖视图。

图中:1为上套,2为下套,3为字画本体,4为二维码,5为防炫层,6为密封条,7为条状凸条,8为条状凹条,9为缓冲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包括字画本体3,在字画本体上画有可以观赏的字画,在所述字画本体3上对应设有二维码4,在所述字画本体3的四周覆盖有透明的保护套,所述保护套包括上套1和对应连接的下套2,所述上套1与下套2通过连接件对应可拆连接,所述连接件与密封条6对应形成包围字画本体1的框状结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在字画本体上对应设有二维码,参观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得到更多关于字画的信息,有利于参观者对字画进一步了解,另外在字画本体的四周覆盖有透明的保护套,通过保护套可以有效的防止虫咬和回潮,利于字画的保存。

所述连接件包括互相卡合且密封连接的条状凸条7和条状凹条8,所述条状凸条7设置在上套1上,所述条状凹条8设置在下套2上,所述密封条6与条状凸条7和条状凹条8对应形成密闭的结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通过连接件与密封条对应形成包围字画本体的框状结构,连接件是可以自由的拆卸和安装的,通过这些部件可以保证本实用新型方便使用。

在所述字画本体3的上方设有防炫层5,在所述字画本体3下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可编辑智能二维码的字画在字画本体的上方设有防炫层,在所述字画本体下方对应设有缓冲层,通过防炫层可以便于参观者对字画本体进行观赏,防止在光线较强的地方炫目,通过缓冲层可以有效的保护字画本体,避免被撞击损坏。本实用新型中的二维码的制作详细过程、使用方法和原理为现有公知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尽管已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列举,应当理解,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对上述实施例做出修改或者采用等同的替代方案,这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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