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34046阅读:798来源:国知局
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艺品连接装置,更具体的说是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在戒指、耳钉、吊坠、手链、胸针等工艺品中,用宝石、翡翠、半宝石、玛瑙、杂石、合成宝石、人造宝石等制成的珠子来表现麟翅目、膜翅目、蜘蛛目、翼手目、动物界等的眼睛和肚子胸部和腹部,现在的这种工艺品的链接结构,大都采用镶嵌的工艺,这种方式连接使得珠类不便于拆卸、保养和翻新。使得原有的这种工艺品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容易损坏,不利于长久佩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使工艺品上的麟翅目、膜翅目、蜘蛛目、翼手目、动物界等的眼睛和肚子胸部和腹部可以转动,同时,这种连接结构可以使工艺品容易拆卸,便于保养和翻新。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艺品连接装置,更具体的说是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包括底座、支架Ⅰ、底板、支杆、盖板、支架Ⅱ、固定座、六角头螺钉和珠子,使工艺品上的麟翅目、膜翅目、蜘蛛目、翼手目、动物界等的眼睛和肚子胸部和腹部可以转动,同时,这种连接结构可以使工艺品容易拆卸,便于保养和翻新。

底座与支架Ⅰ相连接,且底座位于支架Ⅰ的下端,支架Ⅰ与底板相连接,且支架Ⅰ位于底板的下端,支杆与底板相连接,且支杆位于底板的上端,盖板与支杆相连接,且盖板位于支杆的上端,盖板与支架Ⅱ相连接,且盖板位于支架Ⅱ的下端,支架Ⅱ与固定座相连接,且支架Ⅱ位于固定座的下端,六角头螺钉与珠子相连接,六角头螺钉与盖板相连接。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底座、底板、盖板和固定座共中心线。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所述的六角头螺钉和支杆的材料为铂金、黄金、K金、白银、铜、钢或铁中的一种。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所述的支杆的数量为两个。

本实用新型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使工艺品上的麟翅目、膜翅目、蜘蛛目、翼手目、动物界等的眼睛和肚子胸部和腹部可以转动,同时,这种连接结构可以使工艺品容易拆卸,便于保养和翻新。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法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的轴侧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座1;支架Ⅰ2;底板3;支杆4;盖板5;支架Ⅱ6;固定座7;六角头螺钉8;珠子9。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一:

下面结合图1和图2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艺品连接装置,更具体的说是一种工艺品连接结构,包括底座1、支架Ⅰ2、底板3、支杆4、盖板5、支架Ⅱ6、固定座7、六角头螺钉8和珠子9,使工艺品上的麟翅目、膜翅目、蜘蛛目、翼手目、动物界等的眼睛和肚子胸部和腹部可以转动,同时,这种连接结构可以使工艺品容易拆卸,便于保养和翻新。

底座1与支架Ⅰ2相连接,底座1与支架Ⅰ2的连接方式为焊接,且底座1位于支架Ⅰ2的下端,支架Ⅰ2与底板3相连接,支架Ⅰ2与底板3的连接方式为焊接,且支架Ⅰ2位于底板3的下端,支杆4与底板3相连接,支杆4与底板3的连接方式为焊接,且支杆4位于底板3的上端,盖板5与支杆4相连接,盖板5与支杆4的连接方式为焊接,且盖板5位于支杆4的上端,盖板5与支架Ⅱ6相连接,盖板5与支架Ⅱ6的连接方式为焊接,且盖板5位于支架Ⅱ6的下端,支架Ⅱ6与固定座7相连接,支架Ⅱ6与固定座7的连接方式为焊接,且支架Ⅱ6位于固定座7的下端,六角头螺钉8与珠子9相连接,六角头螺钉8与珠子9的连接方式为间隙配合,六角头螺钉8与盖板5相连接,六角头螺钉8与盖板5的连接方式为螺纹连接。

具体实施方式二:

下面结合图1和图2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底座1、底板3、盖板5和固定座7共中心线。

具体实施方式三:

下面结合图1和图2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六角头螺钉8和支杆4的材料为铂金、黄金、K金、白银、铜、钢或铁中的一种。

具体实施方式四:

下面结合图1和图2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支杆4的数量为两个。

工作原理:底座1、支架Ⅰ2、底板3、支杆4、盖板5、支架Ⅱ6和固定座7组成一个框架,把珠子9放于两支杆4之间,使珠子9的中心线与固定座7同心,再使六角头螺钉8的带螺纹的一端从底板3的中心圆孔穿过珠子9,直到六角头螺钉8带螺纹的一端接触到盖板5,并与盖板5中心的螺纹孔连接。此时,珠子9被固定于框架内,可绕六角头螺钉8转动。这种连接结构可以使工艺品容易拆卸,便于保养和翻新。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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