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绘画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18393阅读:146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绘画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美术工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绘画盒。



背景技术:

一般来说,爱好美术创作的人常常需要到户外写生,由于绘画的需要,常常需要携带大量的颜料、画笔、调色板、绘画板等绘画工具。而这些工具数量多,如果归类不当,很容易造成相互之间的挤压损坏或者颜料泄漏,且绘画板比较笨重,还需要单独的支架支撑,携带起来不方便,很容易丢失或者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问题,提供了一种便携式绘画盒,可对颜料、画笔、调色板、绘画板等绘画工具进行有效的收纳,而且携带方便,使用灵活。

上述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便携式绘画盒,包括盒体与画板,所述盒体包括第一盒体和第二盒体,所述第一盒体的一侧边与所述第二盒体一侧边活动连接且相互扣合;所述第一盒体内侧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二盒体内侧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凹槽平行的第二凹槽,所述画板至少有一组对称边分别用于与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卡扣。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凹槽与所述第二凹槽分别与所述第一盒体和所述第二盒体的活动连接边平行。

进一步地,所述盒体内侧还设置有若干置物槽,所述置物槽上设置有卡扣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画板至少有一组边相互平行,且所述相互平行边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一凹槽或第二凹槽的长度。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盒体上设置有第一锁紧装置,所述第二盒体上设置有对应的第二锁紧装置,所述第一锁紧装置与所述第二锁紧装置可相互锁定。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盒体的一侧边与所述第二盒体一侧边通过铰链连接。

进一步地,为了便于携带,在所述盒体一侧还设置有拉手。

进一步地,所述拉手设置于所述第一盒体的侧边或者第二盒体的侧边。

有益效果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一种便携式绘画盒,通过在盒体内部设置对称的凹槽结构,以达到使用时支撑绘画板的作用,同时,凹槽周边空间可用来存放绘画所需的颜料、画笔、调色板等绘画工具。携带时,绘画板放置于第一盒体与第二盒体之间,本实用新型不仅解决了绘图人员在户外工作时绘画工具携带不便、绘画板不易支撑等多方面的问题,为绘画工作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绘画盒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绘画盒的关闭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应当指出,本部分中对具体结构的描述及描述顺序仅是对具体实施例的说明,不应视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有任何限制作用。此外,在不冲突的情形下,本部分中的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便携式绘画盒,包括盒体1与画板2,所述盒体1包括第一盒体11和第二盒体12,所述第一盒体11的一侧边与所述第二盒体12的一侧边活动连接且相互扣合;所述第一盒体11内侧设置有第一凹槽4,所述第二盒体12内侧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凹槽4平行的第二凹槽5,所述画板2至少有一组对称边分别与所述第一凹槽4和所述第二凹槽5卡扣。所述第一凹槽4与所述第二凹槽5分别与所述第一盒体11和所述第二盒体12的活动连接边平行。

为了能够对更多的不同尺寸和形状的颜料、画笔、调色板等绘画工具进行有效的归纳,在所述盒体1内侧还设置有若干置物槽,所述置物槽可分别设置在第一盒体11的内侧或者第而盒体12的内侧,所述置物槽根据不同绘画工具的外形或者尺寸来设置,并在所述置物槽上设置有卡扣结构,用于对槽内的绘画工具进行固定。

所述画板2可设置成四边形,为了确保在使用时达到最牢固的支撑状态,所述画板2至少有一组边相互平行,且所述相互平行边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一凹槽4或第二凹槽5的长度。

所述第一盒体11上设置有第一锁紧装置,所述第二盒体12上设置有对应的第二锁紧装置,所述第一锁紧装置与所述第二锁紧装置可相互锁定。这种设置的目的,一是能够确保携带式盒子不会松动打开,二是可以通过锁紧装置上设置挂锁或者密码锁来防盗。

所述第一盒体11与所述第二盒体12一侧通过铰链连接,这种连接结构比较简单,而且打开的角度比较大,当作为画板支撑架使用时,所述第一盒体11与所述第二盒体12形成的优选角度为45度—80度。

为了便于携带,在所述盒体1一侧还设置有拉手6。所述拉手6设置于所述第一盒体11的侧边或者第二盒体12的侧边。

工作原理:关闭状态时,将画板2平放在第一盒体11与第二盒体12之间。使用时,直接打开盒体1,将画板2的一边与第一盒体11内侧的第一凹槽4卡扣,将画板2的另一对称边与第二盒体12内侧的第二凹槽4卡扣,组成三角形绘画板结构。绘画时,可将绘画纸张通过夹具与画板夹紧固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该技术的人在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均可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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