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与手机配合使用的VR眼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26389阅读:2175来源:国知局
一种与手机配合使用的VR眼镜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VR眼镜,特别涉及一种与手机配合使用的VR眼镜。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娱乐项目日渐多样化,虚拟现实也逐渐融入人们的生活。虚拟现实眼镜设备,简称VR眼镜,是现代显示技术中的一种全新技术,它可以给佩戴者提供360度的沉浸式视觉体验,大幅提升游戏和视频体验。

VR眼镜的使用在生活中已经逐渐普及,现有的VR眼镜有很多种,有与手机配合使用的,也有一体机方案。与手机配合使用的VR眼镜成本较低,是VR入门体验较佳选择。目前与手机配合使用的VR眼镜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与手机配合使用时较为麻烦,存在手机固定不稳的问题,导致佩戴时产生不舒适的感觉,严重影响了使用者的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与手机配合使用的VR眼镜能够全面解决上述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与手机配合使用的VR眼镜,包括:盒体、手机固定装置与头带,所述手机固定装置设置于所述盒体前端与所述盒体连接,所述盒体两端均设有绑带孔,所述头带穿过所述绑带孔与盒体相连;

所述盒体包括安装板、支撑板与固定扣,所述安装板包括通孔与VR透镜,所述VR透镜镶嵌于所述通孔内,所述支撑板扣接于所述安装板,所述固定扣固接于所述盒体顶部中间;

所述手机固定装置包括外盖、连接板、橡皮绳与活动扣,所述连接板一端固接于所述外盖底端,所述连接板另一端活动连接于所述盒体底端,所述橡皮绳固接于所述外盖的顶部中间,所述橡皮绳的中间穿有活动扣,通过牵动所述橡皮绳可以使所述活动扣与所述固定扣扣接在一起。

进一步,所述外盖的内侧一面为糙面。

进一步,所述头带内侧和所述盒体后端边缘均设有缓冲垫,所述缓冲垫为海绵垫。

进一步,所述头带两端有日字扣,可以调节到合适的长度。

进一步,所述安装板置于所述盒体内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盒体与外盖之间形成手机容置腔,可以通过卡扣装置自由开合并通过橡皮绳自适应手机大小,使手机与VR眼镜更好的配合。盒体后端和头带内侧设有缓冲垫,头带的松紧度可以自由调节,佩戴时感受更为舒适。此外,本实用新型成本较低,使用方便,因此有利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盒体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手机固定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1-盒体、2-外盖、3-头带、4-安装板、5-通孔6- VR透镜、7-支撑板、8-连接板、9-橡皮绳、10-固定扣、11-活动扣、12-缓冲垫、13-日字扣、14-绑带孔、15-手机固定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如图1-图7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与手机配合使用的VR眼镜,包括:盒体1、手机固定装置15和头带3。

如图1和图5 所示,所述盒体1包括安装板4、支撑板7和固定扣10,所述安装板4位于所述盒体1内部,所述支撑板7扣接于所述安装板4,所述支撑板7的另一面与手机相接触,所述固定扣10固接于所述盒体1顶部中间;如图7所示,所述安装板4包括通孔5与VR透镜6,所述安装板4的两侧设置两个通孔5,所述VR透镜6镶嵌于所述通孔5内。

如图1和图6所示,所述手机固定装置15包括外盖2、连接板8、橡皮绳9和活动扣11,所述连接板8一端固接于所述外盖2底端,所述连接板8另一端活动连接于所述盒体1底端,所述橡皮绳9位于所述外盖2的上部中间,所述橡皮绳9的中间穿有活动扣11。

如图1所示,所述盒体1与所述外盖2之间形成手机容置腔,通过牵动所述橡皮绳9可以使所述活动扣11与所述固定扣10扣接在一起,使所述手机容置腔自行适应手机大小。所述外盖2与手机背面接触的一面为糙面,摩擦力大,使手机被所述盒体1和所述外盖2夹持固定的稳定。

如图1所示,所述盒体1两端均设有绑带孔14,所述头带3穿过所述绑带孔14与盒体1相连,所述头带3两端有日字扣13,可以调节到合适的长度。

如图4所示,所述头带3内侧和所述盒体1后端边缘均设有缓冲垫12,所述缓冲垫12为海绵垫,保证佩戴的舒适性。

具体使用过程:拿起VR眼镜,通过牵动橡皮绳9使活动扣11与固定扣10分开,将手机放置在外盖2上,再将外盖2合上,通过牵动橡皮绳9使活动扣11与固定扣10扣接在一起,将手机固定在外盖2与盒体1之间;将VR眼镜带在头上,调节头带3上的日字扣13至舒适的状态。此时就能直接观看手机上的视频,获得更好的体验。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专利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专利,凡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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