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及照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84348发布日期:2019-12-11 00:45阅读:134来源:国知局
照明装置及照明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涉及一种照明装置及照明系统。



背景技术:

在一般住宅用的照明器具中,如下的照明器具正在普及:将配置成环状的发光二极管(lightemittingdiode,led)用于主光源,以覆盖所述环状的led的下方侧的方式设置透光性的罩子(灯罩(shade)),而将外观形状构成为圆形。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2017-174833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

但是,以前的照明装置在提供附加价值高的照明装置方面存在改善的余地。例如,以前的照明装置仅具有进行照明的功能,未考虑将照明与其他功能组合来提供的照明装置。

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附加价值高的照明装置及照明系统。

[解决问题的技术手段]

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包括光源部、罩子、及投影仪。光源部具有照明用光源。罩子从射出面侧覆盖照明用光源。投影仪将影像从照明用光源侧投影至罩子上。

实施方式的照明系统包括:检测装置,检测用户的动作信息;以及所述的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根据由所述检测装置所检测到的所述动作信息,对所述光源部及所述投影仪中的一者或两者进行控制。

[发明的效果]

根据本发明,可提供一种附加价值高的照明装置及照明系统。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概要的图。

图2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动作模式的具体例的图。

图3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4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连接关系的示意图。

图5是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1的照明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6是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2的照明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7是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3的照明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8是第二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9是第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的照明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10是第三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11是表示评价试验用投影图像的一例的示意图。

图12是表示评价指标与评分的关系的图。

图13是表示罩子的全光线透过率与评分的关系的图。

图14是表示罩子的全光线透过率与评分的关系的图。

图15是表示实施方式的照明系统的概要的图。

[符号的说明]

1、1a~1g:照明装置

20、120、220:框体

21:前面部

22:侧面部

22a:圆筒部

22b:锥部

23:背面部

30、71、130、230:本体部

30a、224a:前面

30b:相向面

31、222:平坦部

31a、80a、132、233:开口

32:凹部

32a:第一壁面

32b:底面

32c:第二壁面

33、65a、224:外缘部

40:发光部

41、44:第一发光部

41a、50a:发光面

42、45、48、51、131:基板

43a、46a:第一发光元件

43b、46b:第二发光元件

43c、46c:第三发光元件

47、50:第二发光部

49、52:第四发光元件

60:罩子

60c:外缘

61:第一部分

62:第二部分

63:内表面

64、221a:外表面

65:装饰框部

70:投影仪

72:透镜构件

72a:射出面

75:影像光路

80:遮光部

90:顶棚

91:安装面

100:第一电源部

101:天线

102:扬声器

105:第二电源部

110、210:安装部

121:贯穿孔

133:间接光源用基板

141:照明用光源

142:间接光源

150:彩色部

160:文字部

170:反射构件

180:透镜构件

190:检测装置

221:颈部

222a:背面

223:连接部

225:第一收容部

226:第二收容部

231:第一主面

232:第二主面

300:照明系统

310:用户

a:外径

b:距离

a1、a2、b:箭头

r:区域

r1:第一区域

r2:第二区域

s:空间

st1:照明模式

st2:影像模式

t:外部设备

x、y、z:方向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进行说明的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包括光源部、罩子、及投影仪。光源部具有照明用光源。罩子从射出面侧覆盖照明用光源。投影仪将影像从照明用光源侧投影至罩子上。

另外,以下进行说明的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包括透镜构件。透镜构件设置在投影仪的影像光路上,使从投影仪中输出的影像扩散。透镜构件使所述影像投影在罩子的前面中的50%以上的区域中。

另外,以下进行说明的实施方式的投影仪被收容在配置照明用光源的框体内。

另外,以下进行说明的实施方式的光源部具有排列有多个白色光源的白色光源列。

另外,以下进行说明的实施方式的光源部具有排列有多个原色光源的原色光源列。

另外,以下进行说明的实施方式的原色光源列配置在多个光源列中的最外侧。

另外,以下进行说明的实施方式的透镜构件包含安装在投影仪上的鱼眼透镜或广角透镜。

另外,以下进行说明的实施方式的罩子由全光线透过率为30%以上、80%以下的透光性的构件形成。

另外,以下进行说明的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包括检测部与控制部。检测部检测用户的动作信息。控制部根据由检测部所检测到的动作信息,对光源部及投影仪中的一者或两者进行控制。

另外,以下进行说明的实施方式的照明系统包括检测装置与照明装置。检测装置检测用户的动作信息。照明装置根据由检测装置所检测到的动作信息,对光源部及投影仪中的一者或两者进行控制。

以下,参照附图对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进行说明。在实施方式中对相同的部位赋予相同的符号,有时省略重复的说明。

[第一实施方式]

首先,使用图1对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概要进行说明。图1是表示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概要的图。如图1所示,照明装置1是安装在顶棚90上的所谓的吸顶灯(ceilinglight)。另外,在以下的说明中,有时以某一构件或部位为基准,将远离顶棚90的方向称为“前面侧”,将靠近顶棚90的方向称为“背面侧”。

另外,如图1所示,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是可将影像投影至覆盖照明装置1本体的罩子60上的照明装置。更具体而言,照明装置1如后述那样具有投影影像的投影仪70,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被投影至罩子60的内表面上。即,在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中,罩子60也作为屏幕发挥功能。

由此,用户能够以横卧的姿势辨认被投影至照明装置1上的影像。例如,当将照明装置1导入病床中时,患者能够以横卧在床上的姿势,辨认被投影至照明装置1上的影像。

如此,在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中,除对室内进行照明的照明功能以外,具有投影影像的投影功能。因此,根据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可提供附加价值高的照明装置。另外,在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中,不需要用于投影影像的墙壁或屏幕,因此可减少设置位置的制约,可抑制使用范围或用途的限定。

继而,使用图2对照明装置1的动作模式进行说明。图2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动作模式的具体例的图。如图2所示,照明装置1以照明模式st1或影像模式st2进行动作。

照明模式st1是对室内进行照明的模式,且为后述的照明用光源141进行点灯的模式。另外,影像模式st2是将从投影仪中输出的影像投影至罩子60上的模式。另外,照明装置1也可以包括一边对室内进行照明,一边将影像投影至罩子60上的模式。在此种模式中,照明装置1例如也可以对输出的光的强度设定上限,以利用比对室内进行照明的模式低的照度进行照明。

例如,照明装置1可根据从未图示的遥控器输入的控制信号,对照明模式st1与影像模式st2进行切换。

继而,使用图3对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的结构例进行说明。图3是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剖面示意图。另外,图3对应于安装照明装置1后在垂直方向上进行了剖视的示意图。

如图3所示,照明装置1包括:安装部110、框体120、本体部130、基板131、照明用光源141、罩子60、投影仪70、及反射构件170。另外,在图3中,表示照明装置1具有间接光源142与设置间接光源142的间接光源用基板133的情况。间接光源142是设置在框体120的外表面上,朝顶棚90进行发光的光源,间接光源用基板133是设置间接光源142的基板。照明用光源141及间接光源142是光源部的一例。

安装部110是用于将照明装置1固定在未图示的吸顶灯盘(hookceiling)上的适配器(adapter)。例如,照明装置1利用从吸顶灯盘经由安装部110所供给的电力来进行动作。

例如,可利用从吸顶灯盘供给的电力,使照明用光源141、间接光源142及投影仪70进行动作。即,额外用于使投影仪70进行动作的电源并不必要,因此可使照明装置1的安装简化。另外,也可以将用于使投影仪70进行动作的电力源设为与吸顶灯盘不同者。

框体120是收容投影仪70或反射构件170的框体,在下端设置本体部130。如此,通过将投影仪70内置在框体120内,可使照明装置1的安装简化。另外,如后述那样,也可以设为将投影仪70配置在框体120的外部。

本体部130是从冷轧钢板等金属材料的平板形成为圆形的具有导热性的底架(chassis)。另外,本体部130在俯视下为圆形,在中央具有开口132。即,本体部130在俯视下为甜甜圈形状。另外,本体部130也可以与框体120作为一体来形成。另外,开口132只要将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像的整体或规定的范围投影至罩子60上,则可采用任意的大小。例如,开口132可对应于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经由反射构件170而到达罩子60为止的距离、进行显示的像的大小、罩子60的大小、或投影仪70的焦距等进行任意的设定。

基板131以表面贴装器件(surfacemountdevice,smd)形式来构成,在安装面上安装照明用光源141。但是,基板131并不限定于smd形式,也可以是板上芯片(chiponboard,cob)形式。另外,例如基板131以将具有规定的宽度尺寸的大致圆弧状的四块基板接合的方式配设,且整体形成为大致环状,即甜甜圈形状。

照明用光源141是安装在基板131上的led。例如,沿着基板131的圆周方向配置多个照明用光源141。另外,照明用光源141并不限定于led,也可以是荧光灯。

罩子60是具有透光性的乳白色的树脂的所谓的灯罩。罩子60的上表面侧开口,以从照明用光源141的射出面侧覆盖本体部130的下表面、基板131及照明用光源141的方式安装。另外,罩子60的下表面部以平稳地弯曲突出的方式形成为穹顶状。另外,罩子60使从照明用光源141中输出的光扩散,由此可扩大照明范围,提升匀称度。另外,通过采用此种罩子60,即便在采用led等输出直进性强的光的发光元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减轻用于照明的光的颗粒感。

投影仪70将影像从照明用光源141侧投影至罩子60上。另外,投影仪70可与外部设备连接,而投影从外部设备获取的影像,其后使用图4对此点进行叙述。

另外,在图3中所示的例子中,表示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被间接地投影至罩子60上的情况。即,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暂时由反射构件170反射后被投影至罩子60上。由此,可获得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的影像光路。

例如,在将投影仪70所输出的影像以规定的大小投影时,需要从投影仪70的透镜至投影面为止的规定的长度的影像光路(所谓的投射距离)。另外,当投射距离短时,存在被投影的影像模糊的情况。因此,假设在欲使适当的影像(例如,不模糊且规定的大小的影像)从配置在照明装置1内部的投影仪70投影至罩子60上的情况下,必须从投影仪70至罩子60为止确保足够的距离。但是,若欲使影像从投影仪70直接投影至罩子60上,则存在照明装置1的制品的厚度增加,照明装置1的美观度下降的情况。另外,若重视照明装置1的制品的美观度,使厚度变薄,则从投影仪70至罩子60为止无法确保足够的距离,存在将影像投影至罩子60上的范围受到限定、或影像模糊的担忧。

相对于此,在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中,从投影仪70朝反射构件170输出影像后,从反射构件170朝罩子60输出,因此可将已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充分地放大后投影至罩子60上。

换言之,通过设置反射构件170,可充分地确保投影仪70的影像光路的长度,因此可抑制照明装置1的厚度的增大,并扩大投影至罩子60上的范围。

反射构件170设置在投影仪70的影像光路上,使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朝罩子60反射。另外,由反射构件170反射的影像经由开口132而朝罩子60投影。即,照明装置1通过在基板131上设置用于使影像穿过的开口132,可将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不被基板131等遮挡而投影至罩子60上。另外,在图3中所示的例子中,表示了在基板131的大致中央部设置开口132的情况,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设为从基板131的大致中央部挪动来设置开口132。另外,反射构件170并非必须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此外,如上所述,罩子60的下表面为穹顶形状,从反射构件170至罩子60为止的距离根据部位而不同。因此,可想到在投影至罩子60上的影像中产生变形的情况。针对所述问题,可通过将反射构件170例如形成为球面状来修正影像的变形。另外,也可以设为通过投影仪70的设定来进行所述修正。

继而,使用图4对照明装置1的连接关系进行说明。图4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的连接关系的示意图。如图4所示,照明装置1可安装天线101与扬声器102。

例如,天线101是按照无线保真(wirelessfidelity,wifi)(注册商标)或蓝牙(bluetooth)(注册商标)等通信标准进行无线通信的接口。照明装置1可经由天线101而从外部设备t获取投影至罩子60上的影像。具体而言,若外部设备t的用户对例如显示部103上所显示的图像执行滑动操作等规定的操作,则外部设备t输出包含图像数据的控制信号。若天线101接收从外部设备t中输出的控制信号,则照明装置1根据接收的控制信号,从投影仪70输出对应于图像数据的影像,并使其投影至罩子60上。

另外,照明装置1也可以从外部设备t获取与影像联动的声音信息,并从扬声器102输出与影像联动的声音。即,照明装置1可提供在影像中添加了声音的内容。

如此,照明装置1通过从外部设备t获取影像或声音,而可提供多种多样的内容。另外,也可以设为将照明装置1与国际互联网等外部网络连接,经由外部网络而获取内容。即,例如也可以设为照明装置1经由外部网络而直接获取用户通过外部设备t所购入的视频等内容。

另外,也可以设为将天线101及扬声器102设置在照明装置1的内部,也可以设为照明装置1通过有线电缆而与外部设备t或外部网络连接。另外,例如当将照明装置1如所述那样设置在医院的病床上时,优选扬声器102是使输出的声音具有指向性的指向性扬声器。由此,可选择性地对病床的患者通知声音。

(变形例1)

继而,使用图5对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1的照明装置进行说明。图5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1的照明装置的结构例的剖面示意图。如图5所示,照明装置1a在投影仪70被设置在框体120的外部这一点上与已说明的照明装置1不同。

如图5所示,照明装置1a在框体120的外部设置投影仪70,并在框体120的投影仪70的影像光路上设置贯穿孔121。例如,投影仪70被直接安装在顶棚90上,经由在框体120的侧壁上所设置的贯穿孔121而朝反射构件170输出影像。

如此,在照明装置1a中,通过将投影仪70设置在框体120的外部,可将照明装置1a自身的厚度抑制与投影仪70为相当的部分。另外,通过将投影仪70设置在框体120的外部,与将投影仪70设置在框体120内的情况相比,可使投影仪70的影像光路变长。

(变形例2)

继而,使用图6对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2的照明装置进行说明。图6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2的照明装置的结构例的剖面示意图。如图6所示,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2的照明装置1b在具有透镜构件180来代替照明装置1、照明装置1a所具有的反射构件170这一点上与照明装置1、照明装置1a不同。

如图6所示,照明装置1b从投影仪70朝罩子60输出影像,在投影仪70的影像光路上设置透镜构件180。透镜构件180是广角透镜等透镜,使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扩散后朝罩子60输出。

即,在照明装置1b中,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由透镜构件180扩散后朝罩子60投影。因此,即便在无法充分地确保从投影仪70至罩子60为止的距离,即投影仪70的影像光路的情况下,也可以横跨大范围将影像投影至罩子60上。

(变形例3)

继而,使用图7对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3的照明装置进行说明。图7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3的照明装置的结构例的剖面示意图。如图7所示,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3的照明装置1c在一并包括所述反射构件170与透镜构件180这一点上与照明装置1、照明装置1a、照明装置1b不同。

例如,照明装置1c在框体120的外部设置投影仪70,从投影仪70朝反射构件170输出影像。而且,由反射构件170反射的影像由透镜构件180扩散后朝罩子60投影。

即,在照明装置1c中,通过反射构件170来使投影仪70的影像光路变长,并且通过透镜构件180来使影像扩散。如此,在照明装置1c中,通过将反射构件170与透镜构件180组合使用,可使照明装置1c的厚度变得更薄。

另外,在图7中所示的例子中,表示了将投影仪70设置在框体120的外部的情况,但也可以设为将投影仪70收容在框体120内。另外,对影像依次穿过投影仪70、反射构件170、透镜构件180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也可以设为使影像依次穿过投影仪70、透镜构件180、反射构件170。

如上所述,第一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照明装置1a~照明装置1c包括:照明用光源141、从射出面侧覆盖照明用光源141的罩子60、及将影像从照明用光源141侧投影至罩子60上的投影仪70。因此,根据照明装置1、照明装置1a~照明装置1c,可提供附加价值高的照明装置。

此外,在所述实施方式中,对将影像从投影仪70间接地投影至罩子60上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也可以设为将影像从投影仪70直接投影至罩子60上。即,也可以省略反射构件170或透镜构件180。

[第二实施方式]

继而,使用图8对第二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结构例进行说明。图8是第二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剖面示意图。另外,为了容易理解说明,在图8等中,有时图示包含将垂直向上设为正方向,将垂直向下设为负方向的z轴的三维的正交坐标系。

如图8所示,第二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d具有安装部210、框体220、本体部230、发光部40、罩子60、及投影仪70。

安装部210是用于将照明装置1固定在未图示的吸顶灯盘上的适配器。例如,照明装置1d利用从吸顶灯盘经由安装部210所供给的电力来进行动作。另外,也可以将用于使投影仪70进行动作的电力源设为与吸顶灯盘不同者。

框体220是收容投影仪70的框体。框体220是具有颈部221、平坦部222、连接部223、及外缘部224,且将它们形成为一体的平板状的构件。颈部221具有从安装部210的外缘朝z轴负方向侧延长的筒状。颈部221是规定顶棚90与平坦部222的间隔的间隔件。另外,对颈部221为框体220的一部分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也可以是安装部210的一部分。

平坦部222是以包围颈部221的方式沿着xy平面延长的板状的构件。平坦部222具有隔着颈部221与顶棚90相对的背面222a。平坦部222以背面222a变成与顶棚90大致平行的方式进行了图示,但也能够以相对于顶棚90倾斜的方式进行配置。

外缘部224是具有与本体部230相向的前面224a的环状的构件。外缘部224经由连接部223而与平坦部222连接。

另外,在框体220内形成有第一收容部225与第二收容部226。第一收容部225是由安装部210与颈部221包围的空间,第二收容部226是由第一收容部225、连接部223及外缘部224包围的空间。在第一收容部225中收容有投影仪70。如此,通过在框体220内的第一收容部225中收容投影仪70,可使照明装置1d的安装简化。另外,投影仪70也能够以埋入顶棚90的内部的方式进行配置。

另外,第二收容部226与罩子60协动来规定从投影仪70起的投射距离。第二收容部226也可以收容投影仪70的一部分。

另外,第一收容部225及第二收容部226的形状并不限定于图示的形状。例如,也可以设为将平坦部222及外缘部224变成沿着xy平面延长的一排的构件,由此不具有第二收容部226。另外,也可以设为在安装部210与颈部221之间不具有第一收容部225,将投影仪70收容在第二收容部226中。

本体部230是与例如图3中所示的本体部130同样地从金属材料的平板形成为圆形的具有导热性的底架。另外,本体部230在俯视下为圆形,在中央具有开口233。即,本体部230在俯视下为环状。另外,本体部230的背面侧的第一主面231安装在框体220的外缘部224上,在前面侧的第二主面232上安装有后述的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通过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的发光所产生的热经由本体部230及框体220而散热。

另外,本体部230也可以与框体220作为一体来形成。另外,开口233只要将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像的整体或规定的范围投影至罩子60上,则可采用任意的大小。例如,开口233可对应于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到达罩子60为止的距离、进行显示的影像的大小、罩子60的大小、或投影仪70所具有的透镜构件72的焦距等进行任意的设定。

发光部40具有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与第二发光部47、第二发光部50。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配置在本体部230的第二主面232上,第二发光部47、第二发光部50配置在平坦部222的背面222a上。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以隔着开口233相向的方式配置在开口233的外侧。第二发光部47、第二发光部50以隔着安装部210相向的方式配置在安装部210的外侧。

第一发光部41具有基板42、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二发光元件43b、及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一发光元件43a配置在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中的最外侧。第二发光元件43b以配置在第一发光元件43a与第三发光元件43c之间的方式配置在第一发光元件43a的内侧,第三发光元件43c配置在第二发光元件43b与开口233之间。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是照明用光源的一例。

第一发光部44具有基板45、第一发光元件46a、第二发光元件46b、及第三发光元件46c。第二发光元件46b以配置在第一发光元件46a与第三发光元件46c之间的方式配置在第一发光元件46a的内侧,第三发光元件46c配置在第二发光元件46b与开口233之间。第一发光元件46a~第三发光元件46c是照明用光源的一例。

基板42、基板45以smd(surfacemountdevice)形式来构成,在安装面上分别安装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一发光元件46a~第三发光元件46c。但是,基板42、基板45并不限定于smd形式,也可以是cob(chiponboard)形式。另外,在图3中,具有以将具有规定的宽度尺寸的大致圆弧状的四块基板接合的方式配设,且整体形成为大致圆状的基板。即,整体形成为大致圆状的基板包含四块经分割的基板,基板42、基板45是图示了其中的一部分者。同样地,将多列发光元件例如配置成包围开口233的大致圆状。

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一发光元件46a具有作为以沿着基板42、基板45的圆周方向或长度方向的方式排列有多个原色光源的原色光源列的第一光源列。发光色不同的多个原色光源交替地排列在原色光源列中。具体而言,原色光源列具有分别射出红色、绿色及蓝色的光的原色光源,射出对应于调光及调色控制所合成的光。但是,也可以设为原色光源列具有一种或两种或四种以上的原色光源。

第二发光元件43b、第二发光元件46b及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三发光元件46c分别具有作为以沿着基板42、基板45的圆周方向或长度方向的方式排列有多个白色光源的白色光源列的第二光源列及第三光源列。第二发光元件43b、第二发光元件46b及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三发光元件46c分别具有的白色光源的色温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另外,第二发光元件43b、第二发光元件46b及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三发光元件46c分别具有的白色光源列也可以是排列有色温不同的多个白色光源者。此处,白色光源可以是射出白炽灯色或中性白色的光者,也可以是射出暖白色、白色、日光色等的光者。

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一发光元件46a~第三发光元件46c例如为led。照明装置1d可分别独立地控制作为原色光源的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一发光元件46a,以及作为白色光源的第二发光元件43b、第二发光元件46b及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三发光元件46c的调光。由此,关于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可调整各发光色的调光比来使各发光色的光输出可变。

另外,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一发光元件46a~第三发光元件46c在从投影仪70投影了影像时进行发光。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一发光元件46a~第三发光元件46c是光源部的一例。另外,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一发光元件46a~第三发光元件46c可以同时进行发光,也可以仅一部分的发光元件列进行发光。

另外,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也可以是以包围开口233的外侧的方式形成为环状者。即,基板42、基板45也可以是配置成环状的一个基板。另外,第一光源列~第三光源列也可以分别具有以沿着配置成环状的基板的圆周方向的方式大致等间隔地并列的环状的光源列。

第二发光部47具有基板48与第四发光元件49。第二发光部50具有基板51与第四发光元件52。基板48、基板51例如为柔性印刷电路板(flexibleprintedcircuit,fpc)。基板48、基板51可以与基板42、基板45不同,另外,也可以相同。

第四发光元件49、第四发光元件52分别具有以沿着基板48、基板51的圆周方向或长度方向的方式排列有多个原色光源的原色光源列,射出对应于调光及调色控制所合成的光。第四发光元件49、第四发光元件52是间接光源的一例。另外,基板48、基板51也可以是配置成环状的一个基板。另外,第四发光元件49、第四发光元件52也可以具有以沿着配置成环状的基板的圆周方向的方式配置的光源列。

罩子60是具有透光性的乳白色的树脂的所谓的灯罩。罩子60在内表面63上具有被投影来自投影仪70的影像的第一部分61、及配置在第一部分61的外侧的第二部分62。第二部分62以透光性变得比第一部分61低的方式形成。另外,通过在第一部分61的外侧配置第二部分62,可提高从投影仪70投影的影像的演色效果。

罩子60的内表面63侧开口,以从前面侧,即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的射出面侧覆盖本体部230的第二主面232、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的方式安装。另外,作为照明装置1d的前面侧的罩子60的外表面64以平稳地弯曲突出的方式形成为穹顶状。另外,罩子60使从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中输出的光扩散,由此可扩大照明范围,提升匀称度。另外,通过采用此种罩子60,即便在采用led等输出直进性强的光的发光元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减轻用于照明的光的颗粒感。另外,罩子60也可以不具有第二部分62,而形成为一体。

投影仪70将影像从背面侧投影至罩子60上。投影仪70具有本体部71与透镜构件72。本体部71输出影像。透镜构件72使从本体部71中输出的影像以在规定的影像光路75中朝罩子60投影的方式扩散。透镜构件72例如为鱼眼透镜或广角透镜。

投影仪70使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投影至罩子60中的与开口233相向的第一区域r1中。若选择使影像投影至罩子60的前面侧的整个区域r中的50%以上的区域中的透镜构件72,则容易从罩子60的前面(外表面64)侧辨认从投影仪70投影的影像。

另外,从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中的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三发光元件46c中输出的光照射在第一区域r1中。若在来自投影仪70的影像被投影至罩子60的第一区域r1中时使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三发光元件46c进行发光,则可使被投影至第一区域r1中的影像显眼。

另一方面,在罩子60中的第一区域r1的外侧的第二区域r2中不被投影来自投影仪70的影像,而被照射来自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一发光元件46a的光。若在来自投影仪70的影像被投影至罩子60的第一区域r1中时使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一发光元件46a进行发光,则可使被投影至第一区域r1中的影像与第一区域r1的边界不清晰。即,通过变更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之中,来自投影仪70的影像被投影至罩子60上时进行发光的发光元件,可安排对应于用途的演色效果。

另外,在从投影仪70投影影像时对顶棚90与背面222a之间进行照明的第二发光部47、第二发光部50的第四发光元件49、第四发光元件52可提高由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产生的演色效果。第四发光元件49、第四发光元件52是光源部的一例。另外,也可以设为使第二发光部47、第二发光部50与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同时进行发光,也可以设为在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的熄灯时仅使第二发光部47、第二发光部50进行发光。

(变形例)

在所述实施方式中,对将第二发光部47、第二发光部50配置在背面222a上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并不限定于此。图9是第二实施方式的变形例的照明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9中所示的照明装置1e除将第二发光部47、第二发光部50配置在颈部221的外表面221a上以外,具有与照明装置1d相同的结构。若如所述那样将第二发光部47、第二发光部50配置在颈部221的外表面221a上,则来自第二发光部47、第二发光部50的光以沿着水平方向的方式从顶棚90与背面222a之间照射。由此,与图8中所示的照明装置1d相比,照明可达至自照明装置1e照明至远离的位置,因此顶棚90与照明装置1e的一体感提高。

如此,实施方式的光源部被配置在投影仪70的影像光路75的外侧,在影像被投影时进行发光。由此,可提供附加价值高的照明装置1d、照明装置1e。

此外,在所述实施方式中,虽对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一发光元件46a为原色光源,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三发光元件46c为白色光源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将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一发光元件46a设为白色光源,将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三发光元件46c设为原色光源。通过如所述那样将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一发光元件46a设为白色光源,顶棚90与照明装置1d、照明装置1e的一体感提高。

另外,来自第二发光元件43b、第二发光元件46b的光可以照射至第一区域r1中,也可以照射至第二区域r2中,也可以照射至第一区域r1及第二区域r2两者中。虽对第二发光元件43b、第二发光元件46b为白色光源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是原色光源。另外,也可以不具有第二发光元件43b、第二发光元件46b。

另外,在所述实施方式中,虽对第一发光部41、第一发光部44具有排列在规定的方向上的光源列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并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具有随机地配置在基板42、基板45上的多个白色光源。

另外,在所述实施方式中,对第二发光部47、第二发光部50具有原色光源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并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具有白色光源。

[第三实施方式]

继而,使用图10对第三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结构例进行说明。图10是第三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如图10所示,照明装置1f包括:安装部10、框体20、本体部30、发光部40、罩子60、装饰框部65、投影仪70、透镜构件72、遮光部80、第一电源部100、及第二电源部105。

安装部10是用于将照明装置1固定在未图示的吸顶灯盘上的适配器。例如,照明装置1f利用从吸顶灯盘经由安装部10所供给的电力来进行动作。另外,也可以将用于使投影仪70进行动作的电力源设为与吸顶灯盘不同者。

框体20例如包含树脂材料或金属材料,并且形成为大致倒圆锥形状,在内部收容各种设备。框体20包括前面部21、侧面部22、及背面部23。前面部21例如形成为平板状。侧面部22以从前面部21的外缘连续,并且朝上方延伸的方式形成。背面部23以从侧面部22的上端连续,并且朝照明装置1f的中心侧延伸的方式形成。

框体20通过所述前面部21、侧面部22及背面部23而在内部形成空间s,在所述空间s中收容投影仪70及后述的第二电源部105。

第二电源部105经由安装部10而与商用交流电源连接,接受所述商用交流电源而生成直流输出。第二电源部105将直流输出供给至投影仪70中,并以可控制投影仪70的动作的方式构成。第二电源部105是控制部的一例。

另外,虽然省略图示,但在框体20中,例如也可以收容将从投影仪70中排出的热或第二电源部105中产生的热朝框体20外排出的散热用的风扇等。另外,也可以在框体20上形成散热用的狭缝(未图示)。狭缝例如可形成在框体20的侧面部22或背面部23上。另外,狭缝的数量或位置可任意地设定。

另外,在背面部23上设置所述安装部10。因此,框体20经由安装部10而安装在顶棚90的安装面91上。

侧面部22具有圆筒部22a与锥部22b。圆筒部22a是下端与前面部21的外缘连续,另一方面,上端与锥部22b的下端连续的大致圆筒状的部位。

锥部22b是下端与圆筒部22a的上端连续,另一方面,上端与背面部23的外缘连续的部位。锥部22b以随着通向上端,在侧视下朝外侧倾斜的方式形成。锥部22b通过形成为所述形状,而使来自发光部40的光反射,其后对此进行叙述。

在前面部21中,例如在中心附近形成开口,与投影仪70连接的透镜构件72插通在所述开口中。另外,在所述中虽设为使透镜构件72插通在前面部21的开口中,但并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使投影仪70的一部分插通在前面部21的开口中,总之,只要是使来自被收容在框体20中的投影仪70的影像朝罩子60侧输出的结构即可。

在框体20的前面部21上连接后述的本体部30。另外,框体20与本体部30虽形成为不同体,但也可以形成为一体。

本体部30例如为包含导热性比较高的材料(金属材料等),且形成为圆盘状的底架。例如,本体部30具有前面30a与相向面30b。在本体部30中,前面30a是罩子60侧的面。相向面30b是与前面30a相反侧的背面,另外,也是与顶棚90的安装面91相向的面。

在本体部30的前面30a侧设置后述的第一发光部41,另一方面,在相向面30b侧设置后述的第二发光部50及第一电源部100。因此,因第一发光部41或第二发光部50的发光而产生的热、或第一电源部100中所产生的热经由本体部30而散热。

第一电源部100经由安装部10而与商用交流电源连接,接受所述商用交流电源而生成直流输出。第一电源部100以将直流输出供给至发光部40中,对第一发光部41及第二发光部50分别独立地进行点灯控制或调光控制的方式构成。第一电源部100是控制部的一例。

若对本体部30进行更详细的说明,则本体部30包括平坦部31、凹部32、及外缘部33。

平坦部31位于照明装置1f的中心附近,例如为平板状且以沿着xy平面延伸的方式形成。另外,平坦部31在俯视下形成为矩形,但并不限定于此,例如在俯视下也可以是圆形等其他形状。

在平坦部31中,例如在中心附近形成开口31a。例如透镜构件72插通在平坦部31的开口31a中。另外,在平坦部31的开口31a或开口31a附近安装遮光部80,其后对此进行叙述。

凹部32是以与平坦部31的外缘侧连续的方式设置,在侧视下以从平坦部31朝下方突出的方式凹陷的部位。例如,凹部32具有第一壁面32a、底面32b、及第二壁面32c。

第一壁面32a以从平坦部31的外缘连续,并且朝下方延伸的方式形成。底面32b以从第一壁面32a连续,并且沿着xy平面朝外侧延伸的方式形成。第二壁面32c以从底面32b的外缘连续,并且朝上方延伸的方式形成。

另外,由于第一壁面32a从平坦部31连续,因此将第一壁面32a的俯视下的形状设为与平坦部31的形状对应的形状,即矩形。另外,将第二壁面32c的俯视下的形状例如设为圆形。

外缘部33是以与凹部32的外缘侧连续的方式设置,形成本体部30的外缘的部位。将外缘部33的俯视下的形状例如设为圆形。

在如所述那样形成的本体部30上设置发光部40。发光部40具有第一发光部41与第二发光部50。

第一发光部41设置在本体部30的前面30a侧,例如凹部32的前面侧,并且以隔着开口31a相向的方式配置在开口31a的外侧。

第一发光部41具有基板42、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二发光元件43b、及第三发光元件43c。基板42以将多块(例如四块)具有规定的宽度尺寸的大致圆弧状的基板接合的方式配设,且整体形成为大致环状。即,整体形成为大致环状的基板42包含已被分割成多块的基板,在图10中图示了其中的一部分。

第一发光部41通过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的发光而从发光面41a射出光,对安装有照明装置1f的室内进行照明。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是照明用光源的一例。

另外,第一发光部41的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可在将影像从投影仪70投影至罩子60上时进行发光。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是光源部的一例。

第二发光部50设置在本体部30的相向面30b侧。例如,第二发光部50在本体部30的凹部32的背面侧,详细而言在凹部32的第二壁面32c上设置有多个。另外,也可以将具有透光性的罩子以覆盖凹部32的方式配置在设置有第二发光部50的凹部32中。

第二发光部50具有基板51、及安装在基板51的安装面上的第四发光元件52。第二发光部50在本体部30的凹部32的第二壁面32c上安装有多个。此处,凹部32的第二壁面32c如所述那样在俯视下为圆形,因此第二发光部50变成并列配置成大致环状的光源列。另外,第二发光部50以发光面50a从本体部30的外缘侧朝向中心侧的方式设置。

第二发光部50通过第四发光元件52的发光而从发光面50a射出光,对相向面30b与顶棚90的安装面91之间进行照明。第四发光元件52是间接光源的一例。

所述第一发光部41所具有的基板42与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二发光部50所具有的基板51、第四发光元件52例如可设为与图8中所示的照明装置1d所包括的第一发光部41所具有的基板42、第一发光元件43a~第三发光元件43c,第二发光部50所具有的基板51、第四发光元件52相同的材料及结构。因此,省略关于第一发光部41、第二发光部50的详细的说明。

此处,一边参照图10一边对作为从第二发光部50中射出的光的“间接光”进行说明。在本实施方式中,间接光从第二发光部50的第四发光元件52朝相向面30b与安装面91之间的空间射出后,照在所述框体20的锥部22b等上而反射。

若具体地进行说明,则框体20配置在设置有第二发光部50的本体部30的相向面30b与顶棚90的安装面91之间。因此,框体20的侧面部22也位于本体部30的相向面30b与安装面91之间。而且,侧面部22的锥部22b如所述那样以随着通向上端,在侧视下朝外侧倾斜的方式形成,换言之,以随着从第二发光部50分离,在侧视下朝外侧倾斜的方式形成。若换种说法,则锥部22b以表面(外表面)朝向位于下方的第二发光部50的方式倾斜。

由此,从第二发光部50中射出的光如图10中由箭头a1所示那样,穿过相向面30b与安装面91之间的空间后,在锥部22b上反射而朝所述空间返回。

如此,在本实施方式中,第二发光部50的间接光在框体20的锥部22b上反射,因此与不反射的情况相比,可使照明装置1f的背面侧,详细而言,本体部30的相向面30b与安装面91之间的空间变得明亮。由此,在照明装置1f中,可提升由间接光所产生的演出效果或装饰性。

另外,锥部22b的倾斜角度可设定成任意的值。例如,锥部22b的倾斜角度可设定成如来自第二发光部50的间接光高效率地朝相向面30b与安装面91之间的空间反射那样的值,另外,也可以设定成如间接光高效率地朝后述的装饰框部65反射那样的值。

另外,框体20的颜色,具体而言框体20的锥部22b的颜色可设定成任意的颜色,例如为了使间接光反射,可设定成光的反射率比较高的颜色(例如白色等),就设计性等的观点而言,也可以是其他颜色。

另外,本实施方式的第二发光部50如所述那样,以发光面50a从本体部30的外缘侧朝向中心侧的方式设置,换言之,以朝向框体20的锥部22b所在的中心侧的方式设置。由此,在本实施方式中,可利用锥部22b而使第二发光部50的间接光更容易地反射,因此可有效地使本体部30的相向面30b与安装面91之间的空间变得明亮。由此,在照明装置1f中,可进一步提升由间接光所产生的演出效果或装饰性。

另外,在框体20中,通过形成所述锥部22b而可提升框体20内的散热性。即,锥部22b以随着通向上端,在侧视下朝外侧倾斜的方式形成,因此框体20的空间s变成随着通向上方,在侧视下加宽的形状。

因此,在本实施方式中,例如可使从被收容在框体20内的投影仪70中排出的热如图10中由箭头b所示那样,朝利用锥部22b而加宽的空间s的上方扩散,并从背面部23的狭缝(未图示)等中散热。如此,在本实施方式中,通过设置锥部22b来变成使框体20内的热容易扩散并排出的形状,与在框体20中不形成锥部22b的情况相比,可提升框体20内的散热性。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例如当投影仪70具有输出声音的扬声器等(未图示)时,可朝用户高效率地传达从扬声器中输出的声音。即,在本实施方式的框体20中,通过形成倾斜的锥部22b,可使从扬声器中输出的声音碰撞锥部22b而回响,因此可朝用户高效率地传达声音。

罩子60例如为具有透光性,并且包含乳白色的树脂的所谓的灯罩。罩子60以内表面63侧与本体部30的前面30a相向的方式来定位,并以从前面侧,即第一发光部41的射出面侧覆盖本体部30或第一发光部41的方式设置。另外,在本体部30的中心附近配置与投影仪70连接的透镜构件72,因此也可以说罩子60以从射出面侧覆盖透镜构件72的方式设置。

罩子60例如在俯视下形成为圆形。另外,罩子60的外表面64构成照明装置1f的前面侧,所述外表面64形成为朝下方平稳地突出的弯曲状,换言之形成为穹顶状。另外,罩子60的曲率例如可设为r400~r1700。罩子60使从第一发光部41中输出的光扩散,由此可扩大照明范围,提升匀称度。另外,通过采用此种罩子60,即便在采用led等输出直进性强的光的发光元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减轻用于照明的光的颗粒感。另外,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被投影至如所述那样构成的罩子60上。

此外,从投影仪70投影至罩子60上的影像存在外观根据用户进行辨认的角度而不同的情况。例如,若从正下方看照明装置1f时可明确地辨认被投影至罩子60上的影像,并不限为即便从斜向看所述照明装置1f,也可以明确地辨认被投影至罩子60上的影像。使用图11~图14对此点进行说明。

图11是表示评价试验用投影图像的一例的示意图。图11中所示的投影图像具有多个彩色部150与文字部160。在图11中所示的例子中,纵横地排列有合计24个彩色部150,以色彩或彩度互不相同的方式分别进行了上色。另外,在文字部160中排列有多个文字。

将图11中所示的投影图像从投影仪70投影至罩子60上,并通过目视来评价其外观。图12是表示评价指标与评分的关系的图。在图12中所示的例子中,以1分~5分的五个阶段的评分对从投影仪70投影至罩子60上的评价试验用投影图像进行评价。各评分的评价的指标如下述那样。5分:可清楚地看见文字部160的文字。4分:文字部160的文字模糊。3分:(勉强)可看见文字部160的文字。2分:知道彩色部150的颜色(看不见文字部160的文字)。1分:存在不知道彩色部150的颜色的部分。

继而,使用图13、图14,对被投影至罩子60上的图像的外观的差异进行说明。图13、图14是表示罩子的全光线透过率与评分的关系的图。图13表示从正下方看将图11中所示的投影图像从投影仪70投影至罩子60上的照明装置1f的情况,图14表示从斜向45°看与图13相同的照明装置1f的情况。图13、图14中,由黑圆点表示的各点是将对罩子60的各全光线透过率进行了评价的评分的分数加以平均而成者,线段是对所获得的值进行多项式近似而成者。

如图13所示,若从正下方看照明装置1f,则对应于罩子60的全光线透过率的上升,评分的分数上升。另一方面,如图14所示,若从斜向看照明装置1f,则对应于罩子60的全光线透过率的上升,评分的分数上升,若全光线透过率超过50%,则评分的分数转变成下降。尤其,若全光线透过率超过80%,则评分的分数显著下降。因此,在本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f中,通过使用全光线透过率为30%以上、80%以下的罩子60,不论用户与照明装置1f的位置关系,均容易辨认被投影至罩子60上的影像。

回到图10,进一步对照明装置1f进行说明。装饰框部65是配置在罩子60的外缘60c侧、且在侧视下配置在比本体部30更外侧的环状的构件。装饰框部65例如包含具有透光性且半透明或透明的白色的树脂。另外,装饰框部65是透光部的一例。

另外,装饰框部65与罩子60形成为一体,但也可以与罩子60形成为不同体。另外,装饰框部65与本体部30形成为不同体,但也可以与本体部30形成为一体。另外,在所述中具体地表示了装饰框部65或罩子60的颜色或材质,但其只是例示,并非进行限定者。

装饰框部65配置在罩子60的外缘60c侧、且配置在比设置有第二发光部50的本体部30更外侧,因此可使来自第二发光部50的光透过。具体而言,例如,从第二发光部50中射出的间接光、或由框体20的锥部22b反射的间接光透过装饰框部65(参照图10的箭头a2)。

在本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f中,使第二发光部50的间接光透过装饰框部65,由此可使间接光具有朝向照明装置1f的外侧的扩展性,作为结果,可更进一步提升由间接光所产生的演出效果或装饰性。

另外,形成为环状的装饰框部65在侧视下,在外侧的部分具有外缘部65a。例如,外缘部65a以从罩子60朝顶棚90的安装面91延伸的方式形成,换言之,以朝上方延长的方式形成。

详细而言,装饰框部65的外缘部65a以从罩子60朝安装面91延伸,并在侧视下朝外侧倾斜的方式形成。另外,外缘部65a以在侧视下朝外侧突出的方式弯曲来形成。

装饰框部65通过如所述那样形成,可高效率地接受从第二发光部50中射出的间接光、或由锥部22b反射的间接光并使其透过。由此,装饰框部65变得明亮,可使间接光进一步具有扩展性,可更进一步提升由照明装置1f的间接光所产生的演出效果等。

另外,包含外缘部65a的装饰框部65的形状并不限定于所述形状,例如,外缘部65a也可以是不弯曲的锥状等其他形状。

另外,如上所述,在本实施方式中,第一发光部41或第二发光部50,即发光部40在俯视下,设置在比与框体20相向的本体部30的中央部分更靠近外缘部33侧,因此发光部40与框体20及安装面91分离来配置。因此,在本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1f中,可兼顾发光部40的散热性能与利用第二发光部50的安装面91的明亮度的确保。

继而,对投影仪70、透镜构件72及遮光部80进行详述。投影仪70输出影像并将其从内表面63侧(背面侧)投影至罩子60上。另外,投影仪70例如也可以包括输出与影像联动的声音的扬声器等。

透镜构件72设置在投影仪70的影像光路上,使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扩散后射出。例如,透镜构件72插通在本体部30的平坦部31上所形成的开口31a中,以射出面72a朝向罩子60的内表面63的方式配置。作为透镜构件72,可使用鱼眼透镜,但并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使用广角透镜等其他种类的透镜。

另外,透镜构件72可直接安装在投影仪70上,例如也可以安装在本体部30上,总之只要设置在投影仪70的影像光路上即可。

遮光部80配置在透镜构件72附近,对从透镜构件72中射出的影像的一部分进行遮光。由此,由遮光部80进行了遮光的影像被投影至罩子60上,因此可将从投影仪70中输出的影像适当地投影至罩子60上。

遮光部80包含具有遮光性的树脂材料或金属材料。另外,遮光部80只要可对扩散影像的一部分进行遮光即可,因此无需整体具有遮光性,也可以是整体中的至少一部分具有遮光性的结构。

遮光部80例如形成为具有开口80a的圆筒状,在其内部配置透镜构件72。而且,已从透镜构件72中射出的影像(即扩散影像)穿过开口80a。

此处,作为遮光部80的形状的圆筒状是与罩子60的形状对应的形状。即,罩子60在俯视下形成为圆形,因此遮光部80形成为与罩子60的形状对应的圆筒状。

由此,对俯视下为圆形的罩子60投影外形由遮光部80遮光成圆形的遮光影像。如此,使罩子60的形状与由遮光部80进行了遮光的遮光影像的形状类似,由此可提升被投影至罩子60上的影像(遮光影像)的设计性或辨认性。

另外,虽在所述中罩子60为圆形,因此将遮光部80形成为圆筒状,但并不限定于此。即,例如当罩子60在俯视下为矩形的情况时,将遮光部80形成为角筒状,或是,当罩子60在俯视下为椭圆形的情况时,将遮光部80形成为椭圆筒状等,遮光部80也可以形成为如下等与罩子60的形状对应的形状。由此,如已述那样,罩子60的形状与遮光影像的形状类似,可提升已被投影至罩子60上的影像的设计性等。

另外,遮光部80以开口80a位于比包含透镜构件72的射出面72a的平面(例如包含射出面72a的水平面(xy平面))更靠近罩子60侧(即下方)的方式设置。由此,遮光部80可确实地对从透镜构件72的射出面72a中射出的扩散影像的一部分进行遮光。

遮光部80以开口80a位于比包含第一发光部41的发光面41a的平面(例如包含发光面41a的水平面(xy平面))更靠近透镜构件72侧的方式设置。由此,例如在如从第一发光部41的发光面41a射出光,对室内进行照明那样的情况下,可抑制来自发光面41a的光照在遮光部80上,而不必要对第一发光部41的光进行遮光的情况。

另外,虽在所述中设为遮光部80以开口80a位于比包含第一发光部41的发光面41a的平面更靠近透镜构件72侧的方式设置,但并不限定于此,遮光部80也能够以开口80a位于与包含发光面41a的平面相同的平面上的方式设置。

此处,第一发光部41如所述那样,也可以在从投影仪70将影像投影至罩子60上时进行发光。例如,第一发光部41可进行以与影像对应的色彩对被投影至罩子60上的影像的周围进行照明等来提升影像的演出效果。

另外,在从投影仪70将影像投影至罩子60上时,第一发光部41也可以朝罩子60之中,包含因由遮光部80进行的遮光而不被投影影像的部位的区域进行发光。

由此,可对由遮光部80进行了遮光而变暗的部位等进行照明,因此可减少由遮光部80的遮光所产生的影响。

此处,从透镜构件72的射出面72a至罩子60的内表面63为止的距离,即透镜构件72与罩子60之间的距离b例如可根据被投影影像的罩子60的大小、投影仪70或透镜构件72的焦距等而设定成任意的值。具体而言,当与罩子60相向的装饰框部65的直径,即罩子60的外径a=600mm时,可将投影仪70的焦距设为15mm,将距离b设为90mm以上、110mm以下,将透镜构件72的倍率设为0.14以上、0.18以下。另外,当外径a=470mm时,可将投影仪70的焦距设为15mm,将距离b设为70mm以上、90mm以下,将透镜构件72的倍率设为0.14以上、0.18以下。通过如所述那样分别规定包含外径a及距离b的各值,例如可在整个罩子60上显示影像。但是,当然不受所述值限制。例如,罩子60的外径a可应用所述尺寸的±65mm的范围者。另外,投影仪70的焦距可将所述15mm的±12%~18%设为容许范围。进而,例如当使用投影仪70的焦距比较短(例如4mm左右)的短焦点透镜时,可将透镜构件72的倍率设为与所述范围不同的值。

如此,实施方式的罩子60由全光线透过率为30%以上、80%以下的透光性的构件形成。由此,用户不论与照明装置的位置关系,均可辨认被投影至罩子上的影像,可提供附加价值高的照明装置。

此外,在所述实施方式中,第二发光部50虽设置在凹部32的第二壁面32c上,但并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设为在凹部32的第二壁面32a上设置第二发光部50,且发光面50a从本体部30的中心侧朝向外缘侧。在所述情况下,例如若在第二壁面32c的一部分上设置透光部,则可使来自第二发光部50的光经由第二壁面32c的透光部而高效率地朝装饰框部65照射。进而,可高效率地照射至形成在装饰框部65与顶棚90的安装面91之间的空间为止。

另外,虽在所述实施方式中设为将遮光部80形成为与罩子60的形状对应的形状,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将遮光部80形成为不与罩子60的形状对应的形状。

另外,框体20的形状并不限定于图10中所示的形状。例如,在框体20中,在所述实施方式中设为将锥部22b形成在侧面部22中的上方,但也可以将锥部22b形成在侧面部22的下方。另外,框体20的侧面部22也可以不具有锥部22b,而仅包含圆筒部22a。

[照明系统]

继而,使用图15对实施方式的照明系统的结构例进行说明。图15是表示实施方式的照明系统的概要的图。

图15中所示的照明系统300包括照明装置1g与检测装置190。检测装置190根据用户310的手势来检测动作信息。检测装置190可以是所谓的手势传感器、运动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等各种传感器,也可以是拍摄用户310的动作的摄像装置。另外,检测装置190也可以是将所述各种传感器及摄像装置组合而成者。

照明装置1g与检测装置190通过无线或有线来连接。照明装置1g例如为图10中所示的照明装置1f。照明装置1g根据由检测装置190所检测到的动作信息,使作为控制部的一例的第一电源部100及第二电源部105进行动作来控制光源部(发光部40)及投影仪70。因此,即便是例如难以进行遥控器的操作或利用声音输入的操作的用户310,也可以进行发光部40或投影仪70的切换等操作。

另外,在图15中所示的照明系统300中,对检测装置190为与照明装置1g不同体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并不限定于此,例如照明装置1g也可以包括具有相当于检测装置190的功能的检测部。另外,作为图15中所示的照明装置1g,也可以应用照明装置1、照明装置1a~照明装置1e。

此外,在所述各实施方式中,对将照明装置1、照明装置1a~照明装置1g安装在房间的顶棚90上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也可以设为将照明装置1、照明装置1a~照明装置1g安装在房间的侧壁上。

另外,在所述各实施方式中,对照明装置1、照明装置1a~照明装置1g是俯视下为圆形的吸顶灯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也可以是矩形或椭圆形等其他形状。例如,照明装置1、照明装置1a~照明装置1g也可以是包括具有开口的俯视下为矩形的框体,并具有以隔着开口的方式设置的多列发光元件的照明装置。

另外,在所述各实施方式中,对照明装置1、照明装置1a~照明装置1g包括一个投影仪70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也可以设为包括多个投影仪70。

虽然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所述实施方式是作为例子而提出者,并不意图对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所述实施方式能够以其他各种方式来实施,在不脱离发明的主旨的范围内,可进行各种省略、替换、变更。这些实施方式或其变形是与包含在发明的范围或主旨中同样地,包含在权利要求中所记载的发明及其均等的范围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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