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活动插扣鼻托的镜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01485发布日期:2020-01-15 00:20阅读:448来源:国知局
一种活动插扣鼻托的镜框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属于镜框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活动插扣鼻托的镜框。



背景技术:

鼻托是眼镜很重要的部件,起到支撑镜架的作用。一般的塑料眼镜镜框都是用模具成型,鼻托与镜框一体成型,由于材质较硬长时间佩戴,鼻梁处都会压出很深的印痕。而且每个人的鼻梁有高有低都不一样,一次成型的镜架鼻托都是固定的,无法根据不同鼻梁高度的人,做出调整达到最舒服的佩戴位置,导致鼻梁矮的人戴不住易滑落,鼻梁高的人压迫感强,样式也不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活动插扣鼻托的镜框,通过在横槽内粘结固定硅胶插扣,然后与鼻托架相互卡扣完成固定,避免以往一体固定鼻托与镜框,造成不好调节、更换的麻烦。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活动插扣鼻托的镜框,其包括镜框主体,镜框主体具有安装鼻托的鼻梁架,鼻梁架内侧中央开设横槽;横槽通过胶粘剂嵌设固定硅胶插扣;硅胶插扣活动卡扣安装鼻托的鼻托架;其中,硅胶插扣具有裸露朝外的插扣槽,插扣槽由内至外依次穿设第一直槽部、第二内凸槽部、第三外凹槽部、第四内凸槽部、及第五直槽部,第三外凹槽部凹陷高度大于第二内凸槽部或第四内凸槽部凸起高度。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鼻托架具有对应嵌合插扣槽的第一直部、第二内凹部、第三外凸部、第四内凹部、及第五直部。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插扣槽是关于上下对称的。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鼻托架通过钢丝固定鼻托。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可以获得包括以下技术效果:

通过在横槽内粘结固定硅胶插扣,然后与鼻托架相互卡扣完成固定,避免以往一体固定鼻托与镜框,造成不好调节、更换的麻烦。

当然,实施本申请的任一产品必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的活动插扣鼻托的镜框的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的活动插扣鼻托的镜框截面示意图。

附图标记

鼻托10,鼻梁架20,横槽30,硅胶插扣40,鼻托架50,第一直部51,第二内凹部52,第三外凸部53,第四内凹部54,第五直部55,插扣槽60,第一直槽部61,第二内凸槽部62,第三外凹槽部63,第四内凸槽部64,第五直槽部65。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配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藉此对本申请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请一并参考图1与图2,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的活动插扣鼻托的镜框的示意图;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的活动插扣鼻托的镜框截面示意图。如图所示,一种活动插扣鼻托的镜框包括镜框主体,镜框主体具有安装鼻托10的鼻梁架20,鼻梁架20内侧中央开设横槽30;横槽30通过胶粘剂嵌设固定硅胶插扣40;硅胶插扣40活动卡扣安装鼻托10的鼻托架50;其中,硅胶插扣40具有裸露朝外的插扣槽60,插扣槽60由内至外依次穿设第一直槽部61、第二内凸槽部62、第三外凹槽部63、第四内凸槽部64、及第五直槽部65,第三外凹槽部63凹陷高度大于第二内凸槽部62或第四内凸槽部64凸起高度。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镜框主体的鼻梁架20连接左右侧的子镜框,在内侧开设横槽30,横槽30用于胶合固定硅胶插扣40,硅胶插扣40与鼻托架50的端部能够相互卡扣,完成固定安装,方便更换不同高度的鼻托10,而且也能改变不同颜色外观,提高美观时尚。

具体而言,硅胶插扣40设有朝外的插扣槽60,插扣槽60从内向外依次布置第一直槽部61、第二内凸槽部62、第三外凹槽部63、第四内凸槽部64、及第五直槽部65,使得整个插扣槽60产生高低不同的坡度。对应的,鼻托架50具有对应嵌合插扣槽60的第一直部51、第二内凹部52、第三外凸部53、第四内凹部54、及第五直部55,相互对应,卡嵌稳定性强。另外,居于中央的第三外凹槽部63与第三外凸部53的高度较高,方便居中定位,提高限位,加强稳定。

本实用新型另外设计硅胶插扣40,旨在降低鼻梁架20的加工难度,分体并胶粘,加工成型难度降低,成型生产高效,而且硅胶制成的插扣,质地柔软,安装更换鼻托架50方便。值得一提的是,硅胶插扣40的插扣槽60是关于上下对称的,保持上下嵌合的稳定,平整,加工便捷。

鼻托架50通过钢丝固定鼻托10,弯折拉伸性能良好,塑性较高,能够多次使用不产生损坏,具有较高耐用性。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申请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申请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申请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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