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通讯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基站射频远端光纤集成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2/3/4g网络的大规模建设,基站站址均为2/3/4g基站共存,桅杆、走线架等天馈资源显得越来越捉襟见肘,一是天馈线数量庞大,安装和维护难度较大;二是铠装尾纤的强度和抗腐蚀性能较差,给扩容施工和后期维护带来越来越大的困难。
现有的基站天馈安装过程存在如下缺陷:首先在材质方面,大多使用铠装光纤,铠装光纤材质的强度和抗腐蚀性较差,容易出现中断和老化,增加维护的难度,且由于安装在户外设备容易被灰尘蒙覆;其次在安装和后期维护过程方面,因基站站址均为2/3/4g基站共存,天馈线的数量很大,在安装和维护方面都非常麻烦。再次在成本控制方面,目前的天馈线数量较大,造成该部分安装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背景技术中指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用于基站射频远端光纤集成装置,其结构简单、且具有较好的防进水腐蚀、防尘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用于基站射频远端光纤集成装置,包括盒体,所述的盒体的一侧为开口设置,盒体的开口侧设有盒盖,盒体内的中间位置设有光纤配线架,光纤配线架把盒体内部分隔成上下两部分,盒体内还设有光缆熔接盘和尾纤盘,光缆熔接盘位于光纤配线架的上侧,尾纤盘位于光纤配线架的下侧,盒体的下侧设有尾纤入口,盒体上端的旁侧设有光缆入口,所述的光缆入口斜朝下设置,所述尾纤入口设有束线装置,所述的束线装置包括滑片、弹簧、遮挡布,滑片设置在尾纤入口中,滑片与尾纤入口的前后两侧壁形成滑动连接,尾纤入口的左侧壁设有凹槽,弹簧的一端连接在凹槽内,弹簧的另一端与滑片的左侧连接,遮挡布的左侧与尾纤入口的左侧壁固定连接,遮挡布的右侧与滑片的左侧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还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尾尾纤入口的前后两侧壁上分别设有滑槽,所述的滑片上设有与滑槽滑动配合的滑块。
本实用新型还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遮挡布位于弹簧的下侧。
本实用新型还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盒盖与盒体的左侧铰接连接。
本实用新型还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光缆入口的侧壁上设有刷毛。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用于基站射频远端光纤集成装置,其结构简单,进线口都是开口朝下设置,可避免雨水的进入,尾纤入口设置的束线装置既可以夹紧从尾纤入口进入的线,也可以关闭尾纤入口,用于阻挡灰尘进入盒内,光缆入口也设有刷毛,也可以阻挡灰尘的进入。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滑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盒体的右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光缆入口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下参考图1-4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
一种用于基站射频远端光纤集成装置,包括盒体1,所述的盒体1的一侧为开口设置,盒体1的开口侧设有盒盖2,所述的盒盖2与盒体1的左侧铰接连接。
盒体1内的中间位置设有光纤配线架3,光纤配线架3把盒体1内部分隔成上下两部分。
盒体1内还设有光缆熔接盘4和尾纤盘5,光缆熔接盘4位于光纤配线架3的上侧,尾纤盘5位于光纤配线架3的下侧。
盒体1的下侧设有尾纤入口6,盒体1上端的旁侧设有光缆入口7,所述的光缆入口7斜朝下设置。
所述尾纤入口6设有束线装置,所述的束线装置包括滑片8、弹簧9、遮挡布10。
滑片8设置在尾纤入口6中,滑片8与尾纤入口6的前后两侧壁形成滑动连接。
尾纤入口6的左侧壁设有凹槽11,弹簧9的一端连接在凹槽11内,弹簧9的另一端与滑片8的左侧连接,遮挡布10的左侧与尾纤入口6的左侧壁固定连接,遮挡布10的右侧与滑片8的左侧固定连接。
其中,所述的尾尾纤入口6的前后两侧壁上分别设有滑槽12,所述的滑片8上设有与滑槽12滑动配合的滑块13。
其中,所述的遮挡布10位于弹簧9的下侧。
其中,所述的光缆入口7的侧壁上设有刷毛14。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用于基站射频远端光纤集成装置,其结构简单,进线口都是开口朝下设置,可避免雨水的进入,尾纤入口6设置的束线装置既可以夹紧从尾纤入口6进入的线,也可以关闭尾纤入口6,用于阻挡灰尘进入盒内,光缆入口7也设有刷毛,也可以阻挡灰尘的进入。
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