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包含五片透镜,所述五片透镜沿光路由物侧至像侧依序为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以及第五透镜,且所述五片透镜分别具有朝向物侧方向的物侧表面与朝向像侧方向的像侧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物侧表面的曲率半径为r3,所述第二透镜像侧表面的曲率半径为r4,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为f2,所述第二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2,其满足下列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物侧表面至一成像面于光轴上的距离为tl,所述取像系统镜片组的最大成像高度为imgh,其满足下列条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像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径为y32,所述第四透镜物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径为y41,其满足下列条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焦距为f1,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为f2,所述第三透镜的焦距为f3,所述第四透镜的焦距为f4,所述第五透镜的焦距为f5,其满足下列条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阿贝数为v2,所述第三透镜的阿贝数为v3,其满足下列条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物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径位置至所述第四透镜像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径位置平行于光轴的距离为et4,所述第二透镜与所述第三透镜于光轴上的间隔距离为t23,其满足下列条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1,所述第二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2,所述第三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3,所述第四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4,所述第一透镜的焦距为f1,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为f2,其满足下列条件: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像系统镜片组的最大视场主光线于成像面的入射角度为cra_d,其满足下列条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为塑胶材质,所述第五透镜像侧表面于离轴处具有至少一临界点,所述第五透镜像侧表面上最靠近一成像面的临界点与光轴间的垂直距离为y52cs,所述第五透镜像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径为y52,其满足下列条件:
11.一种取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12.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13.一种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包含五片透镜,所述五片透镜沿光路由物侧至像侧依序为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以及第五透镜,且所述五片透镜分别具有朝向物侧方向的物侧表面与朝向像侧方向的像侧表面;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像系统镜片组的焦距为f,所述第一透镜的焦距为f1,所述第一透镜物侧表面的曲率半径为r1,所述第二透镜像侧表面的曲率半径为r4,其满足下列条件: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物侧表面的曲率半径为r9,所述第五透镜像侧表面的曲率半径为r10,其满足下列条件: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像系统镜片组的光圈值为fno,所述第一透镜的阿贝数为v1,所述第二透镜的阿贝数为v2,所述第三透镜的阿贝数为v3,所述第四透镜的阿贝数为v4,所述第五透镜的阿贝数为v5,第i透镜的阿贝数为vi,所述第一透镜的折射率为n1,所述第二透镜的折射率为n2,所述第三透镜的折射率为n3,所述第四透镜的折射率为n4,所述第五透镜的折射率为n5,第i透镜的折射率为ni,vi/ni的最小值为min(vi/ni),其满足下列条件:
17.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物侧表面于近光轴处为凹面,所述第三透镜物侧表面于光轴上的交点至所述第三透镜物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径位置平行于光轴的位移量为sag31,所述第三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3,其满足下列条件:
18.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像系统镜片组的最大成像高度为imgh,所述第一透镜物侧表面至所述第五透镜像侧表面于光轴上的距离为td,所述第五透镜像侧表面至一成像面于光轴上的距离为bl,其满足下列条件:
19.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分别由不同的材料制成。
20.一种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包含五片透镜,所述五片透镜沿光路由物侧至像侧依序为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以及第五透镜,且所述五片透镜分别具有朝向物侧方向的物侧表面与朝向像侧方向的像侧表面;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阿贝数为v3,所述第三透镜的折射率为n3,其满足下列条件: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像系统镜片组的焦距为f,所述第三透镜的焦距为f3,所述第四透镜的焦距为f4,所述第五透镜的焦距为f5,其满足下列条件:
23.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物侧表面于离轴处具有至少一凹临界点;
24.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像系统镜片组中最大视角的一半为hfov,所述第一透镜物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径为y11,所述取像系统镜片组的最大成像高度为imgh,其满足下列条件:
25.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阿贝数为v1,所述第四透镜的阿贝数为v4,所述第五透镜的阿贝数为v5,其满足下列条件:
26.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取像系统镜片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1,所述第二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2,所述第四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4,所述第五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5,所述第一透镜与所述第二透镜于光轴上的间隔距离为t12,所述第四透镜与所述第五透镜于光轴上的间隔距离为t45,其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