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实施例涉及光学镜头,尤其涉及一种日夜共焦镜头。
背景技术:
1、随着安防定焦监控系统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对于广视场角的监控镜头的要求不断提高,如今的广角镜头正在不断地朝着更低成本、更大视角、日夜共焦方向发展,则相应的新架构的日夜共焦广角镜头也就亟待研究开拓。
2、传统的大光圈镜头不具备日夜共焦能力,只能采用可见光补光,不仅范围有限,还会造成一定的光污染。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提供一种日夜共焦镜头,以实现可兼顾成像要求的超大通光结构紧凑的日夜共焦镜头的设计。
2、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日夜共焦镜头,包括沿光轴从物方到像方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第七透镜、第八透镜和第九透镜;
3、其中,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所述第六透镜和所述第八透镜均具有负光焦度;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五透镜、所述第七透镜和所述第九透镜均具有正光焦度。
4、可选地,所述第一透镜为玻璃球面透镜或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二透镜为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三透镜为玻璃球面透镜,所述第四透镜为玻璃球面透镜,所述第五透镜为双凸型玻璃球面透镜,所述第六透镜为凹凸型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七透镜为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八透镜为凹凸型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九透镜为塑料非球面透镜。
5、可选地,所述第一透镜满足如下条件:-0.77≤φ1/φ≤-0.36,35<vd1<99;
6、其中,φ为所述日夜共焦镜头的光焦度,φ1为所述第一透镜的光焦度,vd1为所述第一透镜的阿贝数。
7、可选地,所述第二透镜满足如下条件:-0.44≤φ2/φ≤-0.06,18.5<vd2<59;
8、其中,φ为所述日夜共焦镜头的光焦度,φ2为所述第二透镜的光焦度,vd2为所述第二透镜的阿贝数。
9、可选地,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满足如下条件:0.56≤(φ3+φ4+φ5)/φ≤0.71,1.78<nd3,1.4<nd5<1.73,vd4+vd5>71;
10、其中,φ为所述日夜共焦镜头的光焦度,φ3为所述第三透镜的光焦度,nd3为所述第三透镜的折射率;φ4为所述第四透镜的光焦度,vd4为所述第四透镜的阿贝数;φ5为所述第五透镜的光焦度,nd5为所述第五透镜的折射率,vd5为所述第五透镜的阿贝数。
11、可选地,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胶合形成双胶合镜组。
12、可选地,所述第三透镜与所述双胶合镜组之间通过隔圈承靠,或者,所述第三透镜与所述双胶合镜组通过胶水粘接形成三胶合镜组。
13、可选地,所述第六透镜满足如下条件:-0.61≤φ6/φ≤-0.1;其中,φ为所述日夜共焦镜头的光焦度,φ6为所述第六透镜的光焦度。
14、可选地,所述第七透镜、所述第八透镜和所述第九透镜满足如下条件:0.49≤(φ7+φ8+φ9)/φ≤0.77;
15、其中,φ为所述日夜共焦镜头的光焦度,φ7为所述第七透镜的光焦度,φ8为所述第八透镜的光焦度,φ9为所述第九透镜的光焦度。
16、可选地,还包括光阑,所述光阑位于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上。
17、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日夜共焦镜头包括沿光轴从物方到像方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第七透镜、第八透镜和第九透镜;其中,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所述第六透镜和所述第八透镜均具有负光焦度;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五透镜、所述第七透镜和所述第九透镜均具有正光焦度。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对各透镜元件的光焦度及各透镜元件的相对位置等的优化,由此使得各透镜的光焦度相互配合,可以在整体上实现更好地像差校正,保证足够清晰的像质,同时,保证镜头的大通光量,确保成像亮度,且通过各透镜元件材料的搭配,能够有效降低整个光学系统的色差。换言之,本发明实施例可以在实现大光圈基础上同时满足日夜共焦的需求。
1.一种日夜共焦镜头,其特征在于,包括沿光轴从物方到像方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第七透镜、第八透镜和第九透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日夜共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为玻璃球面透镜或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二透镜为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三透镜为玻璃球面透镜,所述第四透镜为玻璃球面透镜,所述第五透镜为双凸型玻璃球面透镜,所述第六透镜为凹凸型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七透镜为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八透镜为凹凸型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九透镜为塑料非球面透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日夜共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满足如下条件:-0.77≤φ1/φ≤-0.36,35<vd1<99;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日夜共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满足如下条件:-0.44≤φ2/φ≤-0.06,18.5<vd2<59;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日夜共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满足如下条件:0.56≤(φ3+φ4+φ5)/φ≤0.71;1.78<nd3,1.4<nd5<1.73;vd4+vd5>7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日夜共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胶合形成双胶合镜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日夜共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与所述双胶合镜组之间通过隔圈承靠,或者,所述第三透镜与所述双胶合镜组通过胶水粘接形成三胶合镜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日夜共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镜满足如下条件:-0.61≤φ6/φ≤-0.1;其中,φ为所述日夜共焦镜头的光焦度,φ6为所述第六透镜的光焦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日夜共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透镜、所述第八透镜和所述第九透镜满足如下条件:0.49≤(φ7+φ8+φ9)/φ≤0.77;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日夜共焦镜头,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光阑,所述光阑位于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