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及照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43868阅读:9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照明装置及照明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有发光二极管等光源的照明装置,尤其涉及呈灯泡状的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日本专利申请公开公报“特开平11-312591号公报”(专利文献I)中揭示了一种照明装置,该照明装置具备了荧光灯等光源、驱动光源的换流器等点亮装置、通过控制点亮装置来控制光源状态的微机、接收遥控信号并向微机提供信号的接收部、检测来自接收部的信号的信号检测部。当要熄灭光源时,断开与微机相连的开关单元来切断向微机提供的直流电,并进入待机状态,待机状态时,直流电间歇性地被提供给接收部和信号检测部。而当接收部收到了遥控信号并输出了信号时,根据信号检测部输出的信号,直流电被提供给微机。因此,在光源熄灭时,因开关单元的切断,直流电不会提供给微机,所以能降低待机功率。然而,专利文献I的照明装置所涉及的是荧光灯等光源,因此用以大幅降低待机功率的装置(例如开关单元等)并非内置于荧光管内,而是作为与荧光管另行设置的部件而配置在照明装置内。 此外,目前有一种以LED灯泡为光源的照明装置得到了实用化,该LED灯泡内具备遥控接收器,以受理遥控器发出的点亮/熄灭的指示操作。〔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I :日本国专利申请公开公报“特开平11-312591号公报”;1999年11月9日公开。

发明内容
〔发明所要解决的课题〕就专利文献I的照明装置而言,由于光源即荧光管中无法内置用以大幅降低待机功率的装置,且该装置是与荧光管另行设置的部件,因此当想要减低待机功率时,无法仅通过例如交换荧光管来降低待机功率,而是需要交换整个照明装置。另一方面,对于将LED灯泡等用作光源且该LED灯泡具备用以受理遥控器发出的点亮/熄灭指示操作的遥控接收器的照明装置而言,尽管其照明时所需的消耗功率本身较低,且待机功率稍低于照明时所需的消耗功率的1/10,然而人们一直盼望能降低其待机功率。若要通过灯泡内的控制部来停下供电或进一步降低待机功率,就需要追加电路,也就是需要在照明装置中安设与灯泡另行设置的作为另设部件的追加电路。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如下特性的照明装置及照明系统在操作遥控操作装置即遥控器来熄灭照明后,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然后由使用者利用墙壁上的开关来切断主电源,这样便无需增大以往的灯泡的大小,而仅通过交换灯泡就能够降低待机功率。〔用以解决课题的技术方案〕本发明的照明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接收部,从遥控操作装置接收用以指示光源的熄灭的熄灭指示信号;控制部,根据所述接收部所接收的熄灭指示信号来熄灭所述光源,并在经过了规定的时间之后,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通过上述方案,能够在自遥控操作装置发出熄灭指示信号来熄灭光源,且经过了规定的时间之后,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因此,对于根据该通知而得知了待机功率正在浪费的使用者而言,能给予该使用者一个切断主电源的契机乃至动机。其结果是能够防止浪费消耗待机功率。本发明的照明系统具备照明装置以及遥控操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具有接收部,从所述遥控操作装置接收熄灭指示信号;控制部,根据所述接收部所接收的 熄灭指示信号来熄灭光源,并在经过了规定的时间之后,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所述遥控操作装置具有切换单元,被用于维持电源待机持续状态;发送部,与所述切换单元的切换动作相对应地,向所述接收部发送用以维持所述电源待机持续状态的维持信号。通过上述方案,在自遥控操作装置发出熄灭指示信号来熄灭光源且经过了规定的时间之后,得知电源正为待机状态的使用者能够通过切换遥控操作装置中的切换单元来维持电源待机持续状态。因此,能停止不必要的规定模式下的点亮或闪烁,因此不会出现例如在寝室中就寝时因光源进行规定模式的点亮而妨碍使用者睡眠的情况。(发明的效果)通过本发明的上述方案,无需改变照明装置的外观大小,且能够让使用者得知待机功率正被使用,从而防止浪费消耗待机功率。


图I是本发明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外观图。图2是上述照明装置的要部的分解斜视图。图3是上述照明装置的截面图。图4是上述照明装置中设置的光源模块的发光面构造例的俯视图。图5是上述照明装置中设置的控制部的结构框图。图6是上述照明装置的动作流程图。图7是上述照明装置的其他动作的流程图。图8是上述照明装置的另一动作的流程图。图9是上述照明装置的另一动作的流程图。图10是上述照明装置的另一动作的流程图。图11是上述照明装置的另一动作的流程图。〔附图标记说明〕30控制部35控制用微型计算机(控制用微机)40光源模块41基板42,43 LED 模块(光源)45遥控接收部50透光部
100照明装置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根据本发明各实施方式的附图来说明本发明。图I是照明装置100的外观图。如图I所示,照明装置100是灯泡型的LED灯泡,其主要具备作为电源连接部的金属卡口 10,其用以嵌入外部灯泡座而与商用电源电连接;散热部13 ;连结体11,使金属卡口 10与散热部13相连结;透光部50,为近乎半球状的壳体,呈中空;圆板状的散热板20,供载置后述的LED模块,且与散热部13构成热传递性连接。图2是照明装置100的要部的分解斜视图。图3是照明装置100的截面图。如图2及图3所示,光源模块40的基板41表面上安装有LED模块42、43,该光源模块40借助螺丝21而安设在散热板20上。LED模块42能放出例如白色的光,LED模块43能放出灯泡设计色的光。发光色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是例如红色、绿色、蓝色等其他颜色。基板41的表面中央处具备有遥控接收部45,遥控接收部45用以接收来自遥控器等遥控 操作装置的信号。在光源模块40与散热板20之间,涂敷有用以提高热传导率的热传导膜、高热传导性树脂等,由此能够经由散热板20以及散热部13来将光源模块40产生的热释放到外部。散热部13由例如铝等轻量且热传导性高的金属构成,其大致呈圆筒状。另外,散热部13在其圆筒形外周面上具有多个散热槽,从光源模块40传递到散热部13的热量经由散热槽而从外周面释放到外部空气中。另外,在散热部13与散热板20之间设有合成橡胶制的防水密封圈19,以防止水侵入到内部。散热部13的内部呈中空,配设有控制部30和用以容纳控制部30的容纳部15等。控制部30经由布线22,向光源模块40的LED模块42、43提供所需的功率(电压、电流)。另夕卜,在控制部30与金属卡口 10之间,设有用以将商用电源提供给控制部30的电源线17。在散热部13与连结体11之间设有合成橡胶制的防水环12,以防止水侵入到内部。散热部13与连结体11通过螺丝14而相互固定。另外,如图3所示,在容纳部15所容纳的控制部30的周围,充填有高热传导率的合成树脂25 (例如聚尿烷树脂等),以有效地使控制部30发出的热量传导至散热部13以及金属卡口 10。另外,合成树脂25优选具有高电绝缘性、低透水性、阻燃性。散热部13内部的电布线处理得以完成后,在散热部13与金属卡口 10的机械结合状态下,合成树脂25被充填进散热部13的内部。在此,合成树脂25在充填时为液态。充填完合成树脂25后,在所需的温度下使之硬化。硬化后的合成树脂25不仅与金属卡口 10的内面相粘合,且与散热部13的内面相粘合。这样,能够更切实地防止水分从金属卡口 10的结合部位侵入。另外,由于合成树脂25具有较高的电绝缘性,因此能够防止因在散热部13与控制部30的充电部之间发生绝缘破坏而导致短路。此外,由于合成树脂25具有高热传导率,因此控制部30发出的热不仅从散热部13释放,还从介由合成树脂25而构成热传递性连接的金属卡口 10进行释放。因此能抑制控制部30的温度上升,提高控制部30中所用的电气部件的可靠性。在光源模块40的发光面侧,通过螺丝21而安设有反射板23。在反射板23的与LED模块42、43的配置位置相对应的部位,设有与LED模块42、43的尺寸大致相同的插孔。反射板23是以LED模块42、43插入该插孔的这一状态来安设的。反射板23也可以省去不用。透光部50为乳白色的玻璃制品,其通过粘接剂而固定在散热板20上。透光部50并不限于是玻璃制品,也可以采用乳白色的聚碳酸酯树脂等。透光部50若是聚碳酸酯树月旨,则能通过旋入螺丝来将透光部50螺紧到散热板20上。透光部50中添加有用以使来自LED模块42、43 (光源模块40)的光散射的光散射材料50a。光散射材料50a例如具有晶体构造,其光学性质例如可以为高折射率、低光吸收力、高光散射力。例如可以添加荧光体等具有晶体构造的颜料。另外,光散射材料50a的添加比率例如可以是数个百分比。可以采用例如3Ca3 (PO4) 2Ca (F、Cl) 2SbMn来作为荧光体。由此,当把具有面发光性质的LED模块42、43用作光源时,即使LED模块42、43的光定向范围较狭窄,从LED模块42、43发出的光也能在穿过透光部50时经光散射材料50a而散射,因此通过简单的结构便能扩展配光特性。另外,采用荧光体来作为光散射材料50a 时,该荧光体也可以是既能使光发生散射,又受该光的激励而发光的材料。因此,能利用光散射材料50a自身也发光的这一现象来扩展配光范围。另外,由于透光部50是中空的近乎半球状壳体,因此能够提供一种使用有LED模块42、43 (发光二极管)且具有广配光特性的灯泡型照明装置。尤其是,由于透光部50与散热板20在比近乎半球状壳体的透光部50的最大外径略小一圈的部位进行结合,因此LED模块42、43发出的光能穿过透光部50表面中的自透光部50与散热板20间的结合部位起,至透光部50的最大外径部位为止的部分,从而该光能沿着从散热部13朝向金属卡口 10的方向来照射,由此能进一步扩展配光特性。虽然在上述图3的例中,透光部50中添加有光散射材料50a,但并不限于该方案。也可以在透光部50上涂敷光散射材料。上述照明装置100具备了拥有特定发光色的LED灯泡的构造,且照明装置100具有调光功能。照明装置100不仅具备调光功能,还具备调色(将发光色调整成期望的颜色)功能。调光、调色是通过遥控用的遥控器来进行的。图4是光源模块40的发光面构造例的俯视图。在光源模块40中,由铝合金等构成的近乎圆形的基板41上配设有发光色互异的多个LED模块42、43,1^0模块42、43以相互隔开均一间隔的方式,交互地配置成环形。虽然在图4的例中,LED模块42、43各为3个,但LED模块42、43的数量及配置方式并不限于图4的例子,也能视照明装置的规格及用途来作适宜的变更,例如改变数量或配置成近乎矩形等。基板41也可以是陶瓷基板等。在近乎圆形的基板41的中央,配设有遥控接收部45。图3所示的灯泡型的照明装置100在被安装于照明器具上时,其能被目视到的部分几乎仅为透光部50。因此,例如为了让使用者能通过遥控器来进行遥控操作,遥控接收部45需要设置在能目视到的区域内,即透光部50内。另外,通过将LED模块42、43设置在遥控接收部45的周围来围住遥控接收部45,便能实现照明装置100的小型化。图5是照明装置100的控制部30的结构框图。控制部30主要具备噪音滤波电路31,用以去除从商用电源等侵入的噪音;整流电路32,对交流电压进行整流,以转换成直流电压;DC/DC转换器33,将整流电路32输出的直流电压转换成所需的直流电压;PWM控制电路34,对DC/DC转换器33输出的直流电压进行脉宽调制,从而控制提供给LED模块42及43的电流;控制用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为控制用微机)35,对控制部30进行控制;电流电压检测电路36,检测流过LED模块42的电流以及施加在LED模块42上的电压;电流电压检测电路37,检测流过LED模块43的电流以及施加在LED模块43上的电压。遥控接收部45接收用户所操作的遥控器中内置的红外线LED所发出的红外线,并从中提取自遥控器送出的信号,然后将提取的信号输出给控制用微机35。自遥控器送出的信号用来对光源进行例如点亮、熄灭、调光(例如调成70 %亮度、50 %亮度、30 %亮度等)、调色(例如阶段式地将发光色从白色调整成灯泡设计色)。 在说明照明装置的动作之前,先说明一下待机功率。举一例来说,LED灯泡的消耗功率为7. 5W,经遥控器操作而熄灭时的待机功率约为O. 6W,其所消耗的待机功率约为点亮时的功率的8%。另外,在通过墙壁上的开关来熄灭了 LED灯泡时,由于LED灯泡的供电被切断,因此不消耗待机功率。在白天时间或因外出、 外宿等而要长时间关灯时,若是通过遥控器操作来熄灭灯泡,那么便很浪费待机功率,因此最好是米取对策来减少该待机功率。然而,若在LED灯泡内部装入用以大幅降低接收部和微机的待机功率的控制装置,则LED灯泡的形状会过度增大,存在装不进灯泡罩以及不美观等这些缺少实用性的问题。比如说,当通过遥控器操作来切断液晶电视等的电源时,作为电源灯的LED等在电源待机状态下会点亮成红色等颜色,对此,可以采用与此相同的方法,将LED灯泡内的I个LED点亮。然而采用该方案时,LED的光会经上述光散射材料50a被全体散射,导致I个LED整体的亮度相对减弱,因此使用者难以发觉。为了让使用者在白天的亮度下也能发觉LED的点亮,例如可以使LED点亮至40W白炽灯泡以上的亮度,然而光是点亮I个LED,使用者是难以发觉的。对此,根据图5及图6来说明一个在考虑到以上事项的基础上且在不新追加部件等的前提下向使用者通知待机功率正被使用的技术方案。图6是照明装置的动作流程图。在步骤SI中,控制用微机35确认到遥控接收部45 (参照图3、图4、图5)收到了表达“是用遥控器控制的熄灭”的熄灭指示信号,然后在LED模块42、43熄灭的同时,控制用微机35开始进行“熄灭后的时间累计”。在步骤S2中,控制用微机35例如确认“是否经过了 5小时? ”,若累计时间未达5小时(在步骤S2为“否”),则反复进行步骤S2,直至达到了 5小时为止。若达到了 5小时(在步骤S2为“是”),则在步骤S3中将LED模块42、43点亮5秒,以此作为一个警报来使使用者发觉“目前是用遥控器执行了熄灭的熄灭状态,且正在消耗待机功率”,同时控制用微机35对警报账户进行累加(变量A=变量A+1)(步骤S3)。在此,变量A是从初始值O开始累加的。在接下来的步骤S4中,控制用微机35对LED模块42、43进行“亮度的阶段式变更”(步骤S4)。在接下来的步骤S5中,控制用微机35使LED模块42、43 “熄灭”。通过这一连的处理流程,能够向使用者通知目前是经遥控器控制而熄灭的熄灭状态,是电源待机状态,且正在消耗待机功率。通过该通知而得知待机功率正被消耗的使用者能通过切断墙壁上的开关等来切断主电源,由此熄灯。这样便能停止消耗待机功率,从而防止浪费性地消耗待机功率。
另外,可以在遥控器的操作部中设置供维持电源待机持续状态的切换开关,通过操作该切换开关,遥控器的发送部便发出用以维持(持续地消耗待机功率)电源待机持续状态的维持信号,然后由遥控接收部45接收该维持信号。控制用微机35根据从遥控接收部45输出的信号,如图6所示流程那样,即使经过了 5小时也不点亮LED模块42、43,而是维持电源待机持续状态,允许持续地消耗待机功率。在此,照明装置100与遥控操作装置(遥控器)组成为一个照明系统,该照明装置100具备了用以接收来自遥控操作装置的信号且向控制部30输入信号的遥控接收部45、光源(LED模块42、43)、以及控制部30。在通过遥控器来选择“持续电源待机状态”时,例如可以通过切换遥控器的操作部中设置的用来一直维持电源待机状态的开关,或通过长按遥控器电源的“接通”开关等来执行选择。
若通过墙壁上的开关等主电源开关来熄灯,便不会有电流通向照明装置100,因此当通过墙壁上的开关来再次点亮时,控制用微机35便以复位后的初始状态进行工作。而后,在用遥控器来熄灯时,若未被选择成“持续电源待机状态”,便再次从图6的步骤SI起开始处理。在流程图的步骤S6中,当变量A成为6时,控制用微机35将警报账户的变量A复位到O。之后,转入步骤S7,以判断“是否经过了(60 — 10XA)分钟? ”。步骤S7被反复进行,直至经过了(60 — 10XA)分钟为止。若经过了(60 — 10XA)分钟,则返回步骤S3,以再次从步骤S3起重复处理。因此,自步骤S5的熄灭动作起至步骤S3的点亮动作为止的经过时间逐次缩短为50分钟、40分钟、30分钟、20分钟、10分钟,然后再次增大到60分钟,其后又缩短为50分钟,如此重复该循环。举具体例而言,在步骤S7中,若A= 1,则是在50分钟后返回步骤S3,若A = 5,则是在10分钟后返回步骤S3。若在步骤S6中A = 6,则复位成A = 0,因此从步骤S7起,是在60分钟之后返回到步骤S3。以后,与上述同样地,至点亮动作为止的经过时间逐次缩短为50分钟、40分钟、30分钟、20分钟、10分钟,并反复进行该循环。虽然在上述步骤S3中进行的是点亮动作,但也可以进行闪烁动作,或进行单次至多次的点亮动作与闪烁动作的组合等。另外,虽然在步骤S2中判断“是否经过了 5小时”,但5小时仅是一个例子,其并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是15分钟的短时间,或是10小时等。虽然在步骤S3中定为“点亮5秒”,但5秒仅是一个例子,其并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是10秒、60秒等。另外,在步骤S6中,虽然定为当A = 6时复位成A = O,但并不限定于当A = 6时,也可在A = 5时复位成A = 0,此时的变量A的阈值只要是I以上5以下的整数即可。另夕卜,虽然在步骤S7中判断是否经过了(60 - 10XA)分钟,但减号左边的值可以超过60,也可低于60。虽然在上述步骤S4中进行“亮度的阶段式变更”,但也可不进行阶段式变更,而是瞬间地改变亮度,还可以按照阶段式变更与瞬间变更的组合来改变亮度。在寝室等中,若灯光过亮,使用者便会从睡眠中醒来,而通过在遥控器的功能中增加“调光”、“调色”、“持续电源待机状态”这些功能,便能提高便利性。关于闪烁的方法,可以在步骤S4中阶段式地改变亮度并使灯光闪烁,但也可以不改变亮度,而是改变闪烁的次数,或改变每两次闪烁间的时间长度,或进行调色等,也可以采用这些方案的组合。另外,通过使遥控器具备在每当经过了 15分钟、30分钟、I小时、2小时等这些固定时间段时来实施点亮的功能,使用者便能得知时间的经过状况,因此便可代替定时器或时钟的功能。另一方面,也可利用控制用微机35的时间累计功能,例如像时钟报时功能那样,反复地在每当经过了 I小时时点亮照明装置5秒。图7是照明装置100的其他动作的流程图。在步骤SI中,控制用微机35确认到遥控接收部45 (参照图3、图4、图5)收到了表达“是用遥控器控制的熄灭”的熄灭指示信号,然后在LED模块42、43熄灭的同时,控制用微机35开始进行“熄灭后的时间累计”。在步骤S8中,控制用微机35确认“是否经过了规定的时间? ”,若累计时间尚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在步骤S8为“否”),则反复执行步骤S8,直至达到了规定的时间为止。若达到了规定的时间(在步骤S8为“是”),则使LED模块42、43进行规定的时间长度的点亮,例如点亮5秒(步骤S9)。然后返回步骤S8。上述步骤S8中的“是否经过了规定的时间”中的“规定的时间”例如可以是上述的15分钟、30分钟、I小时、2小时等。
在此,可以在遥控器的操作部中设置“反复进行点亮”开关,或可以通过长按电源的“接通”开关等来转入图7所示的流程。但并不限于上述的例子,只要在每经过了一个规定时间段时使照明装置进行规定时间长度的点亮即可。对于上述照明装置100,也可另行设定调光功能。可以在商用电源与照明装置100之间的电源线中,插入调光器(无图示),并通过该调光器来调整照明装置100的照明光亮度。以下对调色的方法进行说明。当控制用微机35通过遥控接收部45而受理了令照明色(照明装置100整体上的发光色)成为白色的操作时,便以100 %的负担比来点亮发出白光的LED模块(LED模块42 ),同时熄灭发出灯泡设计色的光的LED模块(LED模块43)。当控制用微机35通过遥控接收部45而受理了令照明色(照明装置100整体上的发光色)从白色变得稍接近于灯泡设计色的操作时,便以75%的负担比来点亮发出白光的LED模块(LED模块42),同时以25%的负担比来点亮发出灯泡设计色的光的LED模块(LED模块43)。在此,负担比是指,在一个周期内,电流流过LED模块的期间的比率。在该状态时,照明色为白色与昼白色之间的中间色。当控制用微机35通过遥控接收部45而受理了令照明色(照明装置100整体上的发光色)变为昼白色的操作时,便以50%的负担比来点亮发出白光的LED模块(LED模块42),同时以50%的负担比来点亮发出灯泡设计色的光的LED模块(LED模块43)。在该状态时,照明色为昼白色。当控制用微机35通过遥控接收部45而受理了令照明色(照明装置100整体上的发光色)从昼白色变得稍接近于灯泡设计色的操作时,便以25%的负担比来点亮发出白光的LED模块(LED模块42),同时以75%的负担比来点亮发出灯泡设计色的光的LED模块(LED模块43 )。在该状态时,照明色为昼白色与灯泡设计色之间的中间色。当控制用微机35通过遥控接收部45而受理了令照明色(照明装置100整体上的发光色)变为灯泡设计色的操作时,便熄灭发出白光的LED模块(LED模块42),同时以100%的负担比来点亮发出灯泡设计色的光的LED模块(LED模块43)。在该状态下,照明色为灯泡设计色。
控制用微机35也可以控制不同发光色的两LED模块42、43不同时点亮(点亮时间不发生重叠,亦即PWM控制的工作时间不发生重叠)。即,在发出白光的LED模块被点亮时,发出灯泡设计色的光的LED模块是熄灭的;而在发出灯泡设计色的光的LED模块被点亮时,发出白光的LED模块是熄灭的。由此,无需将提供给LED模块42、43的电流增大到设定值(提供给一方发光色的LED模块的电流值)以上,便能够调整发光色。另外,通过PWM控制来改变各发光色的LED模块的点亮时间的比率,便能在白色、昼白色、灯泡设计色等的范围内,将照明色变为期望的发光色(色温),因此能对应照明装置的使用场景、使用者的喜好等来实现最佳的照明环境。图8是照明装置100的另一动作的流程图。可以在收到了经遥控器操作而发出的熄灭指示信号后,例如使LED模块42、43先以较弱亮度点亮5秒钟等规定的时间长度,然后再熄灭LED模块42、43。首先,在步骤SI中,控制用微机35确认到遥控接收部45 (参照图3、图4、图5)收到了表达“是用遥控器控制的熄灭”的熄灭指示信号,然后控制用微机35开始进行“熄灭指示发出后的时间累计”。然后,在步骤SlO中,使LED模块42、43以较弱的亮 度点亮。接着,在步骤Sll中,判断累计时间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时间。若累计时间尚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在步骤Sll为“否”),则反复进行步骤SlO及S11,直至达到规定的时间为止。若达到了规定的时间(在步骤Sll为“是”),则在步骤S12中熄灭LED模块42、43,并结束处理。图9是照明装置100的另一动作的流程图。可以在收到了经遥控器操作而发出的熄灭指示信号后,例如使LED模块42、43先以规定的时间长度进行闪烁,然后再熄灭LED模块42、43。首先,在步骤S I中,控制用微机35确认到遥控接收部45(参照图3、图4、图5)收到了熄灭指示信号,然后控制用微机35开始进行“熄灭指示发出后的时间累计”。然后,在步骤S13中,使LED模块42、43闪烁。接着,在步骤S14中,判断累计时间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时间。若累计时间尚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在步骤S14为“否”),则反复进行步骤S13及S14,直至达到规定的时间为止。若达到了规定的时间(在步骤S14为“是”),则在步骤S12中熄灭LED模块42、43,并结束处理。图10是照明装置100的另一动作的流程图。可以先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阶段式地调弱LED模块42、43的亮度,然后再熄灭LED模块42、43。首先,在步骤SI中,控制用微机35确认到遥控接收部45收到了熄灭指示信号,然后控制用微机35开始进行“熄灭指示发出后的时间累计”。然后,在步骤S15中,阶段式地调弱LED模块42、43的亮度。接着,在步骤S16中,判断累计时间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时间。若累计时间尚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在步骤S16为“否”),则反复进行步骤S15及S16,直至达到规定的时间为止。若达到了规定的时间(在步骤S16为“是”),则在步骤S12中进行熄灯,并结束处理。图11是照明装置100的另一动作的流程图。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阶段式地对LED模块42、43进行调色,最后熄灭LED模块42、43。也可以采用熄灭动作与调色动作的组合。首先,在步骤SI中,控制用微机35确认到遥控接收部45收到了熄灭指示信号,然后控制用微机35开始进行“熄灭指示后的时间累计”。然后,在步骤S17中,阶段式地调换LED模块42、43的发光色。接着,在步骤S18中,判断累计时间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时间。若累计时间尚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在步骤S18为“否”),则反复进行步骤S17及S18,直至达到规定的时间为止。若达到了规定的时间(在步骤S18为“是”),则在步骤S12中进行熄灯,并结束处理。如上所述,能够向使用者通知该熄灯动作是用遥控器来进行的,目前正处于电源待机状态且正在消耗待机功率。使用者察觉了待机功率正被使用的情况后,就能在就寝、夕卜出等这类要长时间离开房间的时候,主动通过墙壁上的开关来切断主电源,以停止使用待机功率,从而能实现能源节约。另外,只要用遥控器上设置的切换开关选择成“持续电源待机状态”来维持电源待机的持续状态,那么当利用者例如在 寝室中就寝时,只要控制用微机35在就寝期间中执行由步骤S3 S7组成的循环处理来间隙性地点亮LED模块42、43,便不会妨碍使用者的睡眠。本说明书中的“通知单元”相当于图5所示的控制用微机35,其执行图6所示的步骤S3 步骤S5,以及执行由步骤S3 步骤S7组成的循环处理。在本实施方式中,虽然例举了由通知单元使光源按照定好的时间长度进行点亮或闪烁来进行通知,但本发明并不限定于此。通知单元也可以通过音频来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虽然在上述实施方式中说明的是灯泡型的照明装置,但照明装置的形状并不限于是灯泡型,也可以是其他形状。另外,虽然说明了照明装置具备了 LED模块来作为光源,但光源并不限于是LED模块,只要是面发光的发光元件或具有与面发光相等同的结构的发光元件,则也可以采用有机EL (电致发光)等其他光源。或,也可以将这些光源组合使用。如上所述,通过让使用者得知待机功率正被使用,便不需要像现有技术那样在照明装置的外部追加新的部件。另外,灯泡等照明装置100由于能容易地从外部的安设部(灯泡座等)上拆下,因此仅换上照明装置100,便能简便地对通知待机功率使用状态的这个功能加以利用。遥控操作装置与照明装置主体之间的信号收发既可以通过有线方式来进行,也可以通过无线方式来进行。遥控操作装置可以埋设在墙壁等中,也可以安设在墙壁等上。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如下方案所述控制部在熄灭了所述光源且经过了规定的时间之后,以规定的模式来使所述光源按照定好的时间长度进行点亮或闪烁。通过上述方案,能利用光来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如下方案所述通知单元使所述光源按照设定好的时间长度进行点亮或闪烁。通过上述方案,能够通过光源的点亮或闪烁来通知使用者待机功率的浪费情况。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如下方案所述通知单元每次使所述光源点亮或闪烁时,阶段式地改变所述光源的亮度。上述方案中,在点亮了所述光源或使所述光源进行了闪烁后,阶段式地改变所述光源的亮度,从而能通过该模式来容易地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如下方案所述通知单元在每当经过一个按预先定好的方式来变化的时间间隔时,使所述光源点亮或闪烁。根据上述方案,例如分别当经过了 60分钟、50分钟、40分钟、30分钟、20分钟、10分钟的这些时间间隔时,使所述光源进行点亮或闪烁,从而能通过该模式来容易地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如下方案所述控制部每次使所述光源点亮或闪烁时,阶段式地改变所述光源的亮度。上述方案中,在点亮了所述光源或使所述光源进行了闪烁后,阶段式地改变所述光源的亮度,从而能通过该模式来容易地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如下方案所述控制部在每当经过一个按预先定好的方式来变化的时间间隔时,使所述光源点亮或闪烁。在上述方案中,每当经过一个按预先定好的方式来变化的时间间隔时,使所述光源点亮或闪烁,从而能通过该模式来容易地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如下方案所述照明装置是灯泡;所述接收部和所述控制部配置在所述灯泡中。根据上述方案,接收部和控制部设置在灯泡的内部,因此无需增加现有灯泡的大小,仅通过交换灯泡便能使待机功率的降低成为可能。 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所述灯泡优选是LED灯泡。根据上述方案,通过用LED灯泡来进行照明,便能降低照明装置以及照明系统的待机电流。以上说明的实施方式仅是用于实施本发明的示例,本发明并不限于这些实施方式。在上述实施方式所揭示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适宜地组合周知惯用技术而得到的实施方式也包含在本发明的技术范围内。本发明还能表述如下。本发明的照明装置是具备光源、控制部以及接收部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部接收来自遥控操作装置的信号,并向所述控制部输入信号;所述照明装置具备通知单元,在使用者用所述遥控操作装置来操作了熄灯后,所述通知单元向使用者通知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所述通知单元使所述光源进行设定好的时间长度的点亮或闪烁。本发明的照明装置是具备光源、控制部以及接收部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部接收来自遥控操作装置的信号,并向所述控制部输入信号;所述控制部在受理了来自所述遥控操作装置的熄灭指示信号,且经过了所设定的时间之后,使所述光源进行设定好的时间长度的点亮或闪烁。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所述接收部和所述控制部优选配置在灯泡内。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采用LED灯泡来作为所述照明装置。本发明的照明系统是具备了遥控操作装置以及照明装置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具备光源、控制部以及接收部;所述接收部接收来自所述遥控操作装置的信号,并向所述控制部输入信号;所述遥控操作装置的操作部具有切换单元,被用于维持电源待机持续状态;发送部,发送用以维持电源待机持续状态的维持信号。在本发明的照明系统中,优选采用LED灯泡来作为所述照明装置。〔产业上的利用可能性〕本发明能适用于具有发光二极管等光源的照明装置,尤其能适用于灯泡状的照明
>J-U ρ α装直。
权利要求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接收部,从遥控操作装置接收用以指示光源的熄灭的熄灭指示信号; 控制部,根据所述接收部所接收的熄灭指示信号来熄灭所述光源,并在经过了规定的时间之后,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熄灭了所述光源且经过了规定的时间之后,按规定的模式来使所述光源进行定好的时间长度的点亮或闪烁。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每次使所述光源点亮或闪烁时,阶段式地改变所述光源的亮度。
4.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每当经过一个按预先定好的方式来变化的时间间隔时,使所述光源点亮或闪烁。
5.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装置是灯泡; 所述接收部和所述控制部配置在所述灯泡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灯泡是LED灯泡。
7.一种照明系统,具备照明装置以及遥控操作装置,该照明系统的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装置具有 接收部,从所述遥控操作装置接收熄灭指示信号; 控制部,根据所述接收部所接收的熄灭指示信号来熄灭光源,并在经过了规定的时间之后,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 所述遥控操作装置具有 切换单元,被用于维持电源待机持续状态; 发送部,与所述切换单元的切换动作相对应地,向所述接收部发送用以维持所述电源待机持续状态的维持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装置是LED灯泡。
全文摘要
本发明的照明装置(100)能根据经遥控器(遥控操作装置)控制的熄灯操作,来防止熄灯后长时间不用灯时的待机功率的浪费消耗。照明装置(100)具备用以控制LED模块(42、43)的控制部(30)、以及从遥控操作装置接收熄灭指示信号的遥控接收部(45);控制部(30)具有控制用微型计算机(35);控制用微型计算机(35)在根据遥控接收部(45)接收的熄灭指示信号来熄灭LED模块(42、43)且经过了规定的时间之后,按规定的模式来使LED模块(42、43)点亮或闪烁,以此通知使用者目前电源为待机状态。
文档编号F21V23/04GK102884375SQ20118001753
公开日2013年1月16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11日 优先权日2010年4月12日
发明者宇原裕人 申请人:夏普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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