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应急照明功能的LED红外感应车库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0889阅读:414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应急照明功能的LED红外感应车库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应急照明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应急照明功能的LED红外感应车库灯。



背景技术:

LED车库灯作为照明灯具,被广泛应用于作为地下停车场、车库、楼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LED车库等都是直接连接于市电,由于市电停电存在严峻的突发性和停电时间的不确定性,如果采取的应急照明措施不及时,将会对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在现有技术存在的基础下提出一种带应急照明功能的LED红外感应车库灯。它是将电源切换控制电路置于现有的LED车库灯内的电路板上,能在电网停电的瞬间立即切换到蓄电池继续供电,而且还具有GB_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所要求的系统和整体性能,能通过消防验收。

为了实现上文所描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应急照明功能的LED红外感应车库灯,包括壳体,设有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LED电路基板,配置在壳体的第一卡槽内;玻璃,配置在壳体的第二卡槽内,面板,配置在壳体的第二卡槽内,并位于壳体中间;电路板,配置在面板背面,位于壳体内部,并用导线与LED电路基板连接;菲涅耳透镜,配置在面板上,背面正对电路板;盖体,配置在壳体两端。

所述壳体内壁设有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第一卡槽位于壳体底部,第二卡槽位于壳体开口处。

所述面板两侧设有与第二卡槽相配对的卡固边,面板中间设有通孔,面板上还设有多个小孔,所述面板背面设有固定柱,还设有挡板用于防止灯具遭到晃动时LED电路基板发生位移。

所述菲涅耳透镜固置在所述面板的通孔上,正面朝灯体外部,背面正对电路板。

所述电路板设有自检电路,且安装有红绿黄三盏指示灯、按钮、蜂鸣器、蓄电池和红外感应传感器,所述电路板设有与所述面板固定柱相配对的圆孔,并安装在面板背面,指示灯、按钮和蜂鸣器正对与其所配对的面板的小孔,红外感应传感器正对菲涅耳透镜。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带应急照明功能的LED红外感应车库灯,电路板上设有蓄电池,它能自动切换市电和蓄电池的供电模式,在电网发生停电的瞬间立即切换至蓄电池供电模式,确保车库灯能继续维持照明,极大地提高车库灯的应急时效性,而且还根据GB_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有自检电路,并安装有指示灯、按钮和蜂鸣器,用于检测和观察灯具的工作状况,使灯具进一步符合消防验收标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立体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截面放大图。

图4是面板的立体图。

图中1壳体、11第一卡槽、12第二卡槽、2LED电路基板、3玻璃、4面板、41卡固边、42通孔、43小孔、44固定柱、45挡板、5电路板、51指示灯、52按钮、53蜂鸣器、54蓄电池、55红外感应传感器、56圆孔、6菲涅耳透镜、7盖体。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中将参考附图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图3、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带应急照明功能的LED红外感应车库灯,包括壳体1,设有第一卡槽11和第二卡槽12;LED电路基板2,配置在壳体1的第一卡槽11内;玻璃3,配置在壳体1的第二卡槽12内,面板4,配置在壳体1的第二卡槽12内,并位于两块玻璃3中间;电路板5,配置在面板4背面,位于壳体1内部,并用导线与LED电路基板2连接;菲涅耳透镜6,配置在面板4上,背面正对电路板5;盖体7,配置在壳体1两端。壳体1内壁设有第一卡槽11和第二卡槽12,第一卡槽11位于壳体1底部,第二卡槽12位于壳体1开口处。面板4两侧设有与第二卡槽12相配对的卡固边41,面板4中间设有通孔42,面板4上还设有多个小孔43,面板4背面设有固定柱44,还设有挡板45用于防止灯具遭到晃动时LED电路基板2发生位移。菲涅耳透镜6固置在面板4的通孔42上,正面朝灯体外部,背面正对电路板。电路板5设有自检电路,且安装有红绿黄三盏指示灯51、按钮52、蜂鸣器53、蓄电池54和红外感应传感器55,电路板5设有与固定柱44相配对的圆孔56,并安装在面板4背面,指示灯51、按钮52和蜂鸣器53正对与其所配对的面板5的小孔56,红外感应传感器55正对菲涅耳透镜6。

电路板上设有蓄电池54,它能自动切换市电和蓄电池54的供电模式,在电网发生停电的瞬间立即切换至蓄电池54供电模式,确保车库灯能继续维持照明,极大地提高车库灯的应急时效性,而且还根据GB_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有自检电路,并安装有指示灯51、按钮52和蜂鸣器53,用于检测和观察灯具的工作状况,使灯具进一步符合消防验收标准。

以上的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