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超薄投光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2465阅读:660来源:国知局
一种超薄投光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超薄投光灯。



背景技术:

传统 LED 投光灯一般包括壳体和盖板,盖板包括框架和透明面板,壳体内设置有电子总成、发光芯片和反光罩,其中电子总成一般处于发光芯片和反光罩后方,因此传统投光灯的厚度一般较大,这种投光灯明装使用时就不够美观。而且传统投光灯的壳体和盖板之间设置的防水圈不够牢固。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产品美观、厚度超薄,成本低,装配效率高的一种超薄投光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超薄投光灯,包括后盖,光源板,设置于该光源板上的灯珠,以及设置于该灯珠的外周并与所述光源板密封连接的灯罩,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盖内密封连接有散热器,所述散热器由塑料基体和内嵌于该塑料基体上的反光铝件构成,所述散热器与所述后盖的背侧之间设有驱动电源,所述后盖的前侧开放式端口处固定连接有玻璃面板。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超薄投光灯,其中所述后盖与所述散热器相对应的一侧设有多个塑料螺柱,所述散热器上设有与所述塑料螺柱相对应的螺孔,该散热器由自攻螺丝穿过所述螺孔与所述塑料螺柱固定连接。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超薄投光灯,其中所述后盖的外侧边缘设有多个加强筋条。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超薄投光灯,其中所述后盖相对两侧分别设有支架塑料固定孔。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超薄投光灯,其中所述后盖与所述散热器的底部对应连接处设有PCB固定柱。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超薄投光灯,其中所述后盖上还设有接线端口和/或感应器端口。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超薄投光灯,其中所述散热器的塑料基体上设有胶水槽,所述玻璃面板与所述散热器的塑料基体粘结。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超薄投光灯,其中所述散热器的底部上设有与所述光源板相对应的光源板定位筋。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相比现有技术起到了如下效果:

1、产品外观新颖,超薄厚度凸显产品的美观度;

2、产品散热器使用塑料和内嵌铝件结构设计,不仅满足散热问题,还可降低材料成本和提高装配效率。

3、产品直接使用散热器做反光部件,比其他产品节省了反光杯的成本。

4、产品面板直接使用玻璃面板,不仅增加产品的美观度,且节省了一面板部件,节省了成本且提供了装配效率。

5、产品外观无螺丝设计,使产品更加美观新颖。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剖视图;

图3:本实用新型后盖结构示意图;

图4:本实用新型散热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述,以使本发明技术方案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超薄投光灯,包括后盖8,光源板4,设置于该光源板4上的灯珠,以及设置于该灯珠的外周并与所述光源板4由内密封圈3密封连接的灯罩2,所述后盖8内由外密封件6密封连接有散热器5,所述散热器5由塑料基体和内嵌于该塑料基体上的反光铝件构成,所述散热器5与所述后盖8的背侧之间设有驱动电源7,所述后盖8的前侧开放式端口处固定连接有玻璃面板1。

其中所述后盖8与所述散热器5相对应的一侧设有多个塑料螺柱80,所述散热器5上设有与所述塑料螺柱80相对应的螺孔50,该散热器5由自攻螺丝穿过所述螺孔50与所述塑料螺柱80固定连接。其使用塑料螺柱,不需要攻丝处理可灵活使用自攻螺丝,成本低。

其中所述后盖8的外侧边缘设有多个加强筋条81;加强筋条,防止产品加工后出现变形问题。

其中所述后盖8相对两侧分别设有支架塑料固定孔82,支架塑料固定孔,塑料材质无需喷漆处理,支架转动时无摩擦痕迹。

其中所述后盖8与所述散热器5的底部对应连接处设有PCB固定柱83,该PCB板固定柱,塑料材质有效绝缘PCB板体传电的可能性。

其中所述后盖8上还设有接线端口和/或感应器端口84,可灵活配置产品功能。

其中所述散热器5的塑料基体上设有胶水槽51,所述玻璃面板1与所述散热器5的塑料基体粘结。

其中所述散热器5的底部上设有与所述光源板4相对应的光源板定位筋52,有效的提高光源板的安装效率。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相比现有技术起到了如下效果:

1、产品外观新颖,超薄厚度凸显产品的美观度;

2、产品散热器使用塑料和内嵌铝件结构设计,不仅满足散热问题,还可降低材料成本和提高装配效率。

3、产品直接使用散热器做反光部件,比其他产品节省了反光杯的成本。

4、产品面板直接使用玻璃面板,不仅增加产品的美观度,且节省了一面板部件,节省了成本且提供了装配效率。

5、产品外观无螺丝设计,使产品更加美观新颖。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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