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防强风的直升机坪立式设备的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0008发布日期:2018-11-09 20:10阅读:19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防强风的直升机坪立式设备的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直升机坪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防强风的直升机坪立式设备的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立式设备是在直升机坪常见的一种设备,直升机坪上的立式设备有风向标灯、风速风向测量仪、立式边灯。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为在有限的城市空间获得更多的空间,城市建筑楼层不断的增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对于超过100米的建筑物屋顶必须建设屋顶直升机坪,用于消防和救护使用,屋顶直升机坪通常风比较大,直升机坪上的立式设备容易被强风吹段,特别是我国南方沿海城市,每年八九月份是台风的高发时期,每年因为台风的吹扫造成的直升机坪立式设备折断事件经常发生,立式设备折断后连预埋的线一起拖着拉断,使得抢修难度大大加大,并不能在短时间内修复,由此给直升机的降落造成很大的困难,而台风过后救灾过程中,更加需要直升机的救援。因此,发明一种新型保护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防强风的直升机坪立式设备的保护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直升机坪防强风立式设备保护装置,包括风速测速仪器,立式设备伸缩结构,立式设备控制系统,所述风速测速仪是一个能够灵敏感知风向风速并将风向风速以模拟信号输出的仪器,所述立式设备伸缩结构是采用三节钢杆结构,可以收缩成一根杠杆结构,所述立式设备控制系统是采集风向风速的模拟信息,并转换处理发送指令推动立式设备伸缩结构进行缩短或者伸长。

优选的,所述立式设备伸缩结构是通过灯杆控制系统控制立式设备伸缩结构的伸长和缩短的结构。

优选的,所述立式设备控制系统通过信号线与所述风速风向测速仪连接在一起,用于实现信号传输功能。

优选的,所述立式设备伸缩结构上部安装立式设备、立式设备控制系统,所述立式设备伸缩结构下部设置直升机坪立式设备支撑体。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设置立式设备伸缩结构,在强风到来的时候自动缩短立式设备的高度,避免强风直吹直升机坪立式设备时由于过高的灯杆收风能力强造成直升机坪立式设备被折断,使得整个直升机坪立式设备得以安全保护。

附图说明

图1为正常状态下立式设备结构示意图;

图2为缩短状态下的立式设备示意图;

图3为电机与立式设备伸缩结构螺旋结构示意图。

图中:1立式设备、2立式设备控制系统、3立式设备伸缩结构、4立式设备支撑体、5风向风速测量仪、6信号线,7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新型直升机坪防强风立式设备保护装置,包括立式设备1,所述立式设备1下方安装有立式设备控制系统2、立式设备伸缩结构3,所述立式设备伸缩结构3下方安装有立式设备支撑体,所述立式设备控制系统2与风向风速测量仪5通过信号线6连接在一起,相互之间实现通信功能,所述立式设备控制系统2与电机7连接在一起。

本实用工作原理:图1是正常状态下的直升机坪立式设备,直升机坪上强风吹来时,风速风向测量仪5感应到风速风向并将风向风速信息转换成模拟信号通过信号线6传输至立式设备控制系统2,立式设备控制系统2通过分析处理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并且与预先设置在系统内部的风力级别进行对比,若当前测量到的强风等级小于设定的系统预先设定的强风等级,则不启动立式设备伸缩结构3进行伸缩,若检测到当前强风等级大于系统预先设定的强风等级,则启动立式设备伸缩结构3进行伸缩,从而降低立式设备的高度,参阅图2,图2是缩短状态下的直升机坪立式设备,缩短状态下的直升机坪立式设备免受强风直吹造成立式设备折断的情况,当强风过境之后,立式设备伸缩结构3将伸长,立式设备进入图1直升机坪立式设备示意图的正常工作状态。

请参阅图3,立式设备伸缩结构3的钢杆上有螺纹,电机7轴上也带有螺纹,两个螺纹侧面交接在一起,实现电机正反转带动钢杆伸长或者缩短,立式设备控制系统2检测到强风等级大于系统预先设定等级时,发送反转指令给电机7,电机7正转带动立式设备伸缩结构3缩短等级,立式设备控制系统2发送指令给电机7,电机7启动带动立式设备伸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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