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43956发布日期:2019-02-12 21:51阅读:652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行车配件领域,具体是一种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



背景技术:

自行车尾灯一般都是利用反光材质制成的反光板支架固定在车架的尾部,但是一般的车尾灯都是固定安装,难以拆卸,尾灯损害后不易更换,而且在车尾灯需要更改固定位置时,拆卸不便,而且随着人们出行安全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自行车为了提高辨识度加装了蓄电池发光装置,发光尾灯一般都是后期安装,但是这种车灯需要安装在车辆尾部时,由于没有合适的安装位置,经常需要将原先的反光板拆卸,操作十分繁琐,而且这种发光尾灯,在长期停靠在外部时,容易受到风吹日晒的损害,而且容易出现丢失的问题。

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一种可以快速拆卸的自行车尾灯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包括固定底座、固定支架、车灯主体、和插接板,所述固定底座的底部设为分断式固定结构,所述固定底座的顶部固定着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通过卡接装置固定着插接板,所述插接板的顶部固定着车灯主体,所述插接板上设有用于捆扎固定的挂钩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接板为向下弯曲的弧形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分断式固定结构包括夹环、调节螺孔和紧固螺栓,所述夹环为环壁上设有用于连接的断开的开口,所述开口的两侧设有调节螺孔,所述调节螺孔内螺旋固定着紧固螺栓。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卡接装置包括支架卡槽和卡板,所述支架卡槽开设在固定支架的顶面上,所述支架卡槽与固定支架的侧壁设有一个插接开口,所述卡板并排固定在插接板的底部两侧,所述卡板由插接开口插入支架卡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接板的顶部中心固定着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上通过螺钉与车灯主体底部固定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车灯主体的侧面设有充电接口,所述车灯主体的内部设有充电电池和灯体,所述充电接口与充电电池的输入端电气相连,所述灯体通过开关与充电电池的输出端电气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挂钩装置包括耳环,所述耳环固定在插接板的左右两侧壁上,所述耳环设置为向上扬起的挂钩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置的固定支架可实现两用功能,一方面可使用橡皮筋直接固定在车身,另一方面固定支架可直接安装在固定底座上,大大方便了自行车尾灯的安装,而且拆卸简便易于更换,大大提高了自行车尾灯的实用性,设置可以发光充电的车灯主体,不使用时可以快速拆卸,取下充电,大大提高了自行车尾灯的使用便捷性、使用寿命和安全防盗性。

附图说明

图1为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主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插接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左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右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仰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固定底座1、夹环10、调节螺孔11、紧固螺栓12、固定支架2、支架卡槽20、车灯主体3、充电接口30、插接板4、卡板40、连接板41、耳环4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带可拆卸卡口的自行车尾灯,包括固定底座 1、固定支架2、车灯主体3和插接板4,所述固定底座1的底部设为分断式固定结构,所述固定底座1的顶部固定着固定支架2,所述固定支架2通过卡接装置固定着插接板4,所述插接板4的顶部固定着车灯主体3,所述插接板4上设有用于捆扎固定的挂钩装置;

所述插接板4为向下弯曲的弧形板;

所述分断式固定结构包括夹环10、调节螺孔11和紧固螺栓12,所述夹环10为环壁上设有用于连接的断开的开口,所述开口的两侧设有调节螺孔11,所述调节螺孔11内螺旋固定着紧固螺栓12;

所述卡接装置包括支架卡槽20和卡板40,所述支架卡槽20开设在固定支架2的顶面上,所述支架卡槽20与固定支架2的侧壁设有一个插接开口,所述卡板40并排固定在插接板4 的底部两侧,所述卡板40由插接开口插入支架卡槽20内;

所述插接板4的顶部中心固定着连接板41,所述连接板41上通过螺钉与车灯主体3底部固定相连;

所述挂钩装置包括耳环42,所述耳环42固定在插接板4的左右两侧壁上,所述耳环42 设置为向上扬起的挂钩形。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时,首先将紧固螺栓12从调节螺孔11内取出,然后将固定底座1的夹环10套在车柱上,然后旋紧紧固螺栓12,将夹环10紧紧包在车柱上进行固定,然后在再将车灯主体3通过插接板4整体卡入固定底座1上固定支架2的支架卡槽20内,右侧车灯主体3便在插接板4上固定住;

其中设置的耳环42可以加工车灯主体3通过插接板4之间采用绳索捆绑或者橡皮筋固定的方式,将插接板4直接贴在自行车柱上进行固定;

由此,尾车灯底座上的固定支架可实现两用功能,一方面可使用橡皮筋直接固定在车身,另一方面固定支架可直接安装在固定底座上,大大方便了自行车尾灯的安装,而且拆卸简便易于更换,大大提高了自行车尾灯的实用性。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

所述车灯主体3的侧面设有充电接口30,所述车灯主体3的内部设有充电电池和灯体,所述充电接口30与充电电池的输入端电气相连,所述灯体通过开关与充电电池的输出端电气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其中车灯主体3内设置充电电池、灯体和充电接口30可以让车灯主体3自行发光,提高尾灯的辨识度和行车的安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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