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线端子和照明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07259发布日期:2019-07-31 19:5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接线端子,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阻抗支路,所述阻抗支路包括:

一个或多个阻抗元件;以及

两个第一导电接头,每个第一导电接头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两个第一导电接头的第一端适于分别与驱动电源和照明灯耦接,所述两个第一导电接头的第二端分别与所述一个或多个阻抗元件的两端耦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线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抗元件包括电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接线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抗元件的电容值范围是33pF至63nF。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线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抗支路包括多个阻抗元件,所述多个阻抗元件在所述两个第一导电接头之间串联或者并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线端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端子本体,由绝缘材料制成,所述阻抗元件和所述第一导电接头设置于所述端子本体内,所述第一导电接头的第一端具有暴露于所述端子本体外的端口。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接线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第一导电接头的第一端的端口设置于所述端子本体的同一端;或者

所述两个第一导电接头的第一端的端口分别设置于所述端子本体的两端。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线端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二导电接头,每个第二导电接头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二导电接头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一导电接头的第二端之间断开或短接,所述第一导电接头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二导电接头的第一端适于分别连接驱动电源和照明灯、或者分别连接照明灯和驱动电源。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线端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多个第二导电接头,每个第二导电接头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至少两个第二导电接头的第一端适于分别连接驱动电源和照明灯,所述两个第二导电接头的第二端之间断开或短接。

9.如权利要求1或7或8所述的接线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源适于输出交流电,所述照明灯适于采用交流电驱动。

10.一种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驱动电源、照明灯、和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接线端子;

其中,所述驱动电源的输入端适于接入交流电网,所述驱动电源的输出端与所述照明灯的两端耦接形成驱动回路,所述接线端子的至少一个阻抗支路的两个第一导电接头接入所述驱动回路。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抗支路的两个第一导电接头之间的阻抗元件与所述照明灯串联。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源适于输出交流电,所述照明灯包括:直流转换电路和发光元件,所述直流转换电路的输入端与所述驱动电源的输出端耦接,所述直流转换电路的输出端与所述发光元件的两端耦接,所述直流转换电路适于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线端子的阻抗元件的阻抗由所述照明灯的输出流明确定。

14.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设备包括多个照明灯,所述多个照明灯串联于所述驱动回路中;

所述照明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所述接线端子,所述一个或多个接线端子的至少一个阻抗支路接入所述驱动回路。

15.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设备包括多个照明灯,所述驱动电源包括多组输出端,所述多个照明灯的两端分别与所述驱动电源的多组输出端耦接形成多个驱动回路;

所述照明设备包括一个所述接线端子,所述一个接线端子包括多个阻抗支路,所述一个接线端子的多个阻抗支路分别接入所述多个驱动回路,或者,所述照明设备包括多个所述接线端子,所述多个接线端子的阻抗支路分别接入所述多个驱动回路。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源包括一个公共输出端,所述驱动电源的每组输出端均包括所述公共输出端,所述多个照明灯的一端均连接至所述公共输出端,所述照明设备包括一个所述接线端子,所述一个接线端子的一个阻抗支路串联于所述驱动电源的公共输出端和所述多个照明灯的一端之间。

17.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包括灯管,所述灯管包括双端或单端灯管,所述双端灯管包括直型灯管,所述单端灯管包括U型、环型、H型、双U型、方型、球型或螺旋型灯管。

18.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包括具有不同色温的第一发光元件和第二发光元件;

所述驱动电源包括第一组输出端和第二组输出端,所述第一组输出端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两端耦接,形成第一驱动回路,所述第二组输出端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两端耦接,形成第二驱动回路;

所述照明设备包括一个所述接线端子,所述一个接线端子包括至少两个阻抗支路,所述一个接线端子的两个阻抗支路分别接入所述第一驱动回路和所述第二驱动回路,或者,所述照明设备包括两个接线端子,所述两个接线端子的阻抗支路分别接入所述第一驱动回路和所述第二驱动回路。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还包括:

第一直流转换电路,所述第一直流转换电路的输入端与所述驱动电源的第一组输出端耦接,所述第一直流转换电路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两端耦接,所述第一直流转换电路适于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以及

第二直流转换电路,所述第二直流转换电路的输入端与所述驱动电源的第二组输出端耦接,所述第二直流转换电路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两端耦接,所述第二直流转换电路适于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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