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便携式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62329发布日期:2019-10-28 22:44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便携式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施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便携式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交通是连接城市的重要纽带,也是为城市发展运送人流、物流的重要通道,作为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交通对生产要素的流动、城镇体系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在道路交通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需要在夜晚抢修时,由于光线较暗,严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因此为了应对夜间施工,施工人员会使用专用的照明装置,但是现有的施工用照明装置大多都只有一组照明灯,使用的局限性较大,同时大多都是固定安装的,不方便移动,灵活性较差,因此,有必要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便携式照明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便携式照明装置,包括辅助支撑杆、升降杆套管、安装架、蓄电池箱体和底座,所述底座一端的两侧皆固定安装有辅助支撑杆,且辅助支撑杆底部远离底座的一端固定安装有万向轮,所述辅助支撑杆的前端固定安装有固定座,且固定座的中央位置处通过螺栓结构安装有可调节支撑脚,所述底座顶部远离辅助支撑杆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推把,所述推把位置处底座的两侧通过转轴活动安装有行走轮,所述底座顶部的中间部位固定安装有蓄电池箱体,且蓄电池箱体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可充电蓄电池,所述蓄电池箱体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与可充电蓄电池电性连接的充电插口,所述蓄电池箱体远离推把一侧的底座上固定安装有升降杆套管,且升降杆套管通过固定卡座固定安装在蓄电池箱体的一侧,所述升降杆套管靠近蓄电池箱体一侧的侧壁上固定安装有导线管,所述升降杆套管的顶部活动安装有升降杆,所述升降杆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安装架,所述安装架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主照明灯,且主照明灯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保护网,所述安装架远离蓄电池箱体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固定架,且固定架与升降杆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架的前端等间距固定安装有三组辅照明灯,且辅照明灯的前端固定安装有保护罩。

优选的,所述可调节支撑脚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握把,且可调节支撑脚位于固定座位置处的外表面设有旋转螺纹,所述可调节支撑脚的底部固定安装有支撑脚垫,且支撑脚垫的底部固定安装有金属垫板。

优选的,所述升降杆靠近升降杆套管的一端等间距设有限位安装孔,且限位安装孔位置处的升降杆套管上安装有两组限位螺杆。

优选的,所述导线管的内部设有与可充电蓄电池电性连接的导线,且导线管内部与可充电蓄电池连接的导线分别与辅照明灯以及主照明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推把之间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把手,且把手中央位置处的外表面套有橡胶套。

优选的,所述辅照明灯通过固定环嵌入安装在固定架的正面,且固定环通过螺栓结构固定安装在固定架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市政工程施工用便携式照明装置设置了两种不同的照明灯进行照明,不仅提高了照明的亮度,且增加了装置的适用范围,设置的三组相同的辅照明灯可以增加照明的效果,进而提高了装置的实用性,设置的万向轮可以方便整个装置的移动,从而能够适用于市政道路施工时不停更换施工位置的情况,从而增加了装置的实用性,设置的蓄电池可以对照明机构提供电力,进而方便户外使用,便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图。

图中:1、辅助支撑杆;101、万向轮;2、固定座;3、可调节支撑脚;301、握把;302、旋转螺纹;303、支撑脚垫;304、金属垫板;4、固定卡座;5、升降杆套管;6、限位安装孔;7、升降杆;8、保护罩;9、辅照明灯;10、固定架;11、安装架;12、主照明灯;1201、保护网;13、推把;1301、把手;14、蓄电池箱体;15、导线管;16、可充电蓄电池;17、行走轮;18、底座;19、限位螺杆;20、充电插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市政工程施工用便携式照明装置,包括辅助支撑杆1、升降杆套管5、安装架11、蓄电池箱体14和底座18,底座18一端的两侧皆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安装有辅助支撑杆1,且辅助支撑杆1底部远离底座18的一端固定安装有万向轮101,辅助支撑杆1可以起到辅助支撑的效果,从而保证底座18的稳定性,万向轮101可以方便装置的移动,且可以提高了装置移动时的灵活性,辅助支撑杆1的前端固定安装有固定座2,且固定座2的中央位置处通过螺栓结构安装有可调节支撑脚3,固定座2可以通过螺栓结构安装可调节支撑脚3,可调节支撑脚3可以通过旋转的方式实现上下升降,从而起到稳定支撑的效果,避免装置在工作区域随意的移动,底座18顶部远离辅助支撑杆1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推把13,推把13便于对整个装置进行移动,推把13位置处底座18的两侧通过转轴活动安装有行走轮17,行走轮17便于装置的移动,从而提高了装置的便携性能,底座18顶部的中间部位固定安装有蓄电池箱体14,且蓄电池箱体14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可充电蓄电池16,蓄电池箱体14可以对可充电蓄电池16进行保护,可充电蓄电池16可以对装置中的照明灯提供电能,蓄电池箱体14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与可充电蓄电池16电性连接的充电插口20,充电插口20可以方便可充电蓄电池16的充电,蓄电池箱体14远离推把13一侧的底座18上固定安装有升降杆套管5,且升降杆套管5通过固定卡座4固定安装在蓄电池箱体14的一侧,升降杆套管5可以配合升降杆7实现升降调节,固定卡座4可以对升降杆套管5进行加固,从而保证升降杆套管5的稳定性,升降杆套管5靠近蓄电池箱体14一侧的侧壁上固定安装有导线管15,导线管15可以对导线进行保护,升降杆套管5的顶部活动安装有升降杆7,升降杆7可以在升降杆套管5内进行升降调节,升降杆7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安装架11,安装架11便于照明结构的固定安装,安装架1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主照明灯12,且主照明灯12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保护网1201,主照明灯12可以起到照明的效果,保护网1201可以对主照明灯12进行保护,避免出现破碎的情况,安装架11远离蓄电池箱体14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固定架10,且固定架10与升降杆7固定连接,固定架10的前端等间距固定安装有三组辅照明灯9,且辅照明灯9的前端固定安装有保护罩8辅照明灯9可以起到辅助照明的效果,保护罩8可以对辅照明灯9进行保护。

进一步,可调节支撑脚3的顶部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安装有握把301,且可调节支撑脚3位于固定座2位置处的外表面设有旋转螺纹302,可调节支撑脚3的底部固定安装有支撑脚垫303,且支撑脚垫303的底部固定安装有金属垫板304,实施例中,握把301可以方便对可调节支撑脚3进行抓持,旋转螺纹302可以方便通过旋转实现上下升降,支撑脚垫303可以起到稳定支撑的效果,金属垫板304可以增加支撑脚垫303的耐磨性,从而增加可调节支撑脚3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升降杆7靠近升降杆套管5的一端等间距设有限位安装孔6,且限位安装孔6位置处的升降杆套管5上安装有两组限位螺杆19,实施例中,限位安装孔6以及限位螺杆19可以方便升降杆7与升降杆套管5升降的固定,从而实现高度的调节。

进一步,导线管15的内部设有与可充电蓄电池16电性连接的导线,且导线管15内部与可充电蓄电池16连接的导线分别与辅照明灯9以及主照明灯12电性连接,实施例中,导线管15可以对可充电蓄电池16与辅照明灯9以及主照明灯12之间连接的导线进行保护。

进一步,推把13之间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把手1301,且把手1301中央位置处的外表面套有橡胶套,实施例中,把手1301便于多推把13的抓持,从而方便对装置整体的移动,橡胶套可以增加装置使用的舒适度。

进一步,辅照明灯9通过固定环嵌入安装在固定架10的正面,且固定环通过螺栓结构固定安装在固定架10上,实施例中,螺栓结构安装的辅照明灯9可以根据需求进行拆卸。

工作原理:使用时根据需求充电插口20强可充电蓄电池16充满电,然后再通过万向轮101以及行走轮17将装置移动到工作区域,并通过可调节支撑脚3对装置进行固定,然后再根据需求将辅照明灯9以及主照明灯12接通电源进行照明,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需求通过升降杆7与升降杆套管5对高度进行调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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