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车灯的通气系统及一种车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936157发布日期:2022-10-26 01:49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车灯的通气系统及一种车灯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车灯的通气系统,及一种车灯。


背景技术:

2.目前车灯主要采用通气帽或通气膜来实现灯内外的空气交换。但是随着车灯技术的迅猛发展,车灯设计得越来越复杂,灯内空间被越来越多的装饰件和电子元件所占据,灯内空气流通困难。常规的通气帽或通气膜无法及时将灯内雾气排出灯外,因此水汽在灯内面罩上凝结产生流,最终影响灯具的使用。
3.现有技术中除雾的原理为,车灯点亮后产生热量,将雾气蒸发后散去,但是这种方式受到环境温度的影响,并不十分有效。或者在车灯面罩内喷涂防雾涂层,此方法只能在雾气较少时起作用,一旦雾气较多形成流挂,待雾气消失后即会在面罩内部仍然会留下流痕,影响外观。或者在灯内放置干燥剂,普通的干燥剂吸水量有限,只能短期解决雾气问题,待干燥剂失效后,雾气还会再次形成,其除雾效果时效性太短,技术效果并不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克服除雾效果不佳,提供长期稳定的除雾功能,本实用新型的提供一种用于车灯的通气系统,包括:包括传感器、开关和通气结构,其特征在于,
5.所述传感器用于测量所述车灯内侧及外侧的湿度;
6.所述通气结构包括高通气量通气结构和低通气量通气结构,用于车灯内部通气;所述开关与所述高通气量通气结构连接。
7.优选的,所述传感器包括内侧传感器和外侧传感器,分别用于测量所述车灯内侧和外侧的相对湿度。
8.优选的,所述高通气量通气结构包括高通气量通气膜和挡片,所述挡片与所述开关相连。
9.优选的,所述高通气量通气膜为戈尔膜。
10.优选的,所述低通气量通气结构包括低通气量通气膜,所述低通气量通气膜是常开状态。
11.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车灯,包括,车灯壳体,车灯面罩,以及如上任一所述的用于车灯的通气系统。
12.优选的,所述壳体上设有开孔结构,用于容纳所述通气结构。
13.优选的,所述低通气量通气结构设置在所述车灯壳体的下方且靠近所述车灯壳体的一端设置;所述高通气量通气结构也设置在车灯壳体的下方且靠近所述车灯壳体的另一端设置。
14.优选的,在空间上,所述高通气量通气结构位于所述低通气量通气结构的上方。
15.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6.1.通过对比车灯内外的相对湿度,调节通气膜的开关,无需在车灯面罩上加工其
他材料,装置简单易操作;
17.2.能够依据环境变化而相应自动改变通气方法,调节车灯内部的通气,以避免出现起雾现象,为车灯的寿命提供保障。
附图说明
18.图1为一符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通气结构的示意图;
19.图2为图1中实施例中通气结构的示意图。
20.附图标记:
21.11-内侧传感器,12-外侧传感器;
22.20-开关;
23.31-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1-高通气量通气膜,312-挡片;
24.32-低通气量通气结构,321-低通气量通气膜;
25.40-车灯面罩,50-车灯壳体。
具体实施方式
26.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27.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公开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公开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28.在本公开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公开。在本公开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31.图1为符合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通气系统的示意图,包括传感器、开关20和通气结构,所述传感器用于测量所述车灯内侧及外侧的湿度,且为开关20的开启、闭合提供依据;所述开关20用于开启或闭合所述通气结构;所述通气结构包括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和低通气量通气结构32,用于车灯内部通气;开关20与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连接。
32.本实施例中,所述传感器包括内侧传感器11和外侧传感器12,分别用于测量所述车灯内侧和外侧的相对湿度。用于测量和比较所述车灯内部及外部的环境温度和湿度的相
对大小,车灯内部的相对湿度大于车灯外部时,所述开关20用于开启所述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车灯内部的相对湿度小于车灯外部时,所述开关20用于关闭所述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
33.在外部环境相对湿度较高时,高通气量结构31更容易让水气进入灯内部,从而达到内外平衡,如果这时遭遇外部低温环境,容易产生雾气。反之,低通气量结构可以较好的保持灯内相对湿度处于较低的水平,从而使雾气不容易产生。
34.当灯内部环境相对湿度较高时,高通气量结构31更容易让水气排出,最终达到内外平衡。而低通气量结构32很难让水气排出,灯内持续保持高相对湿度的环境,此时遭遇外部低温环境,雾气会反复出现。
35.因此,车灯起雾原理为灯内环境相对湿度较高,外部遇到较冷的工况(气流或雨水等)使得车灯内外产生温差,内部空气中的水汽饱和后出现凝结,形成雾气。其根本原因就是灯内相对湿度较高,如果能使得灯内相对湿度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那么在遭遇外部低温环境时,雾气也就不容易产生。
36.因此,本实用新型依据车灯内部及其外部的湿度的相对大小,相应控制通气结构,以此避免车灯内部雾气的产生,并且能够保证车灯内部长期处于稳定的低相对湿度环境,避免车灯内部电子元件处于高湿度的环境下,延长电子元件的使用寿命。
37.图2为本实施例中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打开时的示意图,观察可知,所述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包括高通气量通气膜311和挡片312,所述挡片312与所述开关20相连,所述开关20用于控制所述挡片312的开启和关闭,以开启或关闭所述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并且,所述低通气量通气结构32包括低通气量通气膜32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低通气量通气结构32的低通气量通气膜321是常开状态,无需另设开关控制所述低通气量通气结构32的打开及闭合。
38.除此之外,可以理解的是,开关20的控制部分可以集成于车灯的ecu中,无需另设开关20的控制部分,开关的控制部分用于开启、闭合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当所述车灯处于关闭状态时,所述开关20默认为关闭状态,即,所述挡片312为默认关闭状态,以免外部的水汽通过高通气量通气结构进入车灯内部,也避免车灯外部的环境变化对车灯内部环境的影响。
39.开关20为电磁开关。
40.本实用新型中的所述高通气量通气膜311可以为本领域内任何可以实现高通气量的通气膜,例如戈尔膜。所述低通气量通气膜321可以为本领域内任何可以实现低通气量的通气膜,例如nitto结构。
41.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车灯,包括本实施例中的通气系统,车灯壳体50及车灯面罩40。参考图2可知,所述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和所述低通气量通气结构32均设于所述车灯壳体50,所述车灯壳体50上设有开孔结构,用于容纳上述通气结构。
42.低通气量通气结构32设置在车灯壳体50的下方且靠近车灯壳体50的一端设置;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也设置在车灯壳体50的下方且靠近车灯壳体50的另一端设置;在空间上,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位于低通气量通气结构32的上方。
43.车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气体扩散作用,当外界湿度较大时,水气会经过车灯的通气结构扩散至灯具内部。同时在行驶过程中,由发动机舱传递的高温或由于车灯点亮产生
的高温,使得灯内材料析出一部分水气。这些水气在灯内形成高温高湿的气体。此时车辆遭遇特定环境,如冷气流,淋雨或洗车灯,使得灯具面罩内部温度降至露点以下,灯内高温高湿气体在面罩内部产生水汽凝结,形成雾气。
44.使用车灯时,会检测灯具内外的环境,自主选择合适的通气结构。若灯内环境湿度较大时,在车灯开启时采用高通气量通气结构31,使得水气能够快速排出灯外,使得灯内部湿度降低,不利于雾气形成。若灯外环境湿度大于灯内环境湿度时,则采取低通气量通气结构32,避免外部水气进入灯具内部。
45.车灯闲置时,开关20处于常闭状态,车灯采用低通气量通气结构32,可最大程度避免环境中的水气扩散至灯具内部,保证灯具内部环境稳定。
46.本实用新型中的通气结构可以设于车灯内部任何合适的位置,因所需增设的硬件装置较少,可以灵活设置其位置,不会给车灯内部的其他设计带来困难。
47.设有上述通气系统的车灯,能够避免车灯内部的水汽凝结,导致车灯面罩40表面的雾化,并且保证车灯内部的电子元件不长期处于高湿度环境,延长车灯的使用寿命,为安全驾驶提供保障。
48.应当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有较佳的实施性,且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该领域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变更或修饰为等同的有效实施例,但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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