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8784886阅读:来源:国知局
期望形状的光束。颈腔220的颈侧壁221可以是透明的或透光的,这样,从光源100发出的光不会被颈腔220的侧壁反射回来。换言之,从光源100发出的大部分光到达颈腔220的颈侧壁221将不会被再次反射回颈腔220,因而这些光的能量将不会再次辐射到光源100以使得热量积聚。
[0023]在本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光源100为CDM-R型光源,其具有真空封装以及在该真空封装内的发光材料。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之后,该发光材料会部分因为升华作用散布在真空封装以内,从而明显影响该光源的显色性。当显色指数下降到一定水平以下后,该光源则不适于继续使用,意味着其寿命用尽。该CDM-R型光源可以如图2所示使得其中心位于抛物腔210中。因此,由该光源发出的大部分光线会被抛物腔210的反射层所反射,并沿着期望的出射方向从图2的照明装置10的上方的开口射出。光源的位置和布置以及抛物腔210的抛物侧壁211的轮廓和形状可以通过诸如仿真等方法、根据需要的光束出射角度和形状进行设计。
[0024]在本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接触部230形成螺纹形的触点和在末端的另一触点。这两个触点分别与光源100的两个触点形成电耦合,以用于使用外部电源(例如市电)为光源100进行供电。因而,接触部230靠近颈腔220的第四端部223的一侧可以是导电的。
[0025]在本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套筒300可以由金属制成,例如铜之类的热的良导体。套筒300可以环绕颈腔220并覆盖颈腔220的整个颈侧壁221,即套筒300可以将所有颈腔220的透光的部分覆盖住,从而防止由光源100射出的光线可能到达人的眼睛。可选地,套筒300可以具有诸如黑色之类的深色表面(内表面和/或外表面),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小光的反射和透射。套筒300的内表面和/或外表面可选作为深色的表面,例如形成对可见光的反射率在I %以下的表面通常即可显著地减小光的反射。此外,采用金属形成套筒300也可以使得散热效果更好,以降低光源100的工作温度。可选地,在套筒300上可以一体地或组合地形成散热装置或热沉结构(未示出),从而进一步提升散热效果。当套筒300由金属制成时,为了避免其与导电的接触部230形成电连接,在套筒300与接触部230之间放置绝缘环400。该绝缘环400可以由耐热塑料制成并因而减小了触电的风险。
[0026]在本公开的另一个实施例中,套筒300还可以由导热塑料或陶瓷制成,这些材料具有良好的导热性,可以作为金属套筒的替代物。同时因为其绝缘特性,使得能够省略使用绝缘环400。
[0027]应当理解的是,虽然如图1及图2所示的颈腔220显示为大致圆柱体并且在第一端部212处的开口呈大致圆形,然而本公开并不对壳体200、颈腔220以及抛物腔210的形状、尺寸和布置加以限制。虽然本公开的实施例示出了使用单个光源100的情况,然而本公开也并不对光源100的数量、布置和类型加以限制。此外,如上所述,壳体200可以是一体成型的,意味着抛物腔210和颈腔220被一体成型的例如玻璃的材料分别限定。然而,本公开的范围同样包括使用不同材料分别形成抛物腔210和颈腔220并组装在一起形成整个壳体200。例如,使用陶瓷形成抛物腔210并且使用玻璃形成颈腔220。
[0028]通过本实施例的透光的颈侧壁221和围绕其设置的不透光也基本上不反射光的套筒300,使得从光源100发出的向着颈侧壁221出射的光不会透过套筒300并且也不会被反射回颈腔220。这带来数个好处,例如,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照明装置显著提升了光源的散热性能,因而比起内表面全部反光的传统PAR照明装置而言,本公开的实施例的照明装置允许在相同尺寸的壳体内使用更高功率的光源,并且能够在更长时间的使用中维持光源的显色指数。减小了对光源的热辐射,因此可以有效地降低光源的温度。此外,由于在颈腔的外周或者围绕颈腔的外侧设置有不透光且作为热的良导体的套筒,因此,在进一步增加散热效果的同时,能够防止有光源发出的高功率的光线到达人的眼睛。根据本公开的这些特征的结合使得照明装置在更长的使用时间期间能够将显色指数维持在较高水平,从而使得该照明装置的使用寿命得以延长。
[0029]根据申请人的仅供参考的测试结果,比起内表面全部为反光的镀铝PAR灯而言,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照明装置在光源外侧靠近其中心的位置处测得的温度的平均值降低了 12。。。
[0030]通过以上描述和相关附图中所给出的教导,这里所给出的本公开的许多修改形式和其它实施方式将被本公开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所意识到。因此,所要理解的是,本公开的实施方式并不局限于所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并且修改形式和其它实施方式意在包括在本公开的范围之内。此外,虽然以上描述和相关附图在部件和/或功能的某些示例组合形式的背景下对示例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是应当意识到的是,可以由备选实施方式提供部件和/或功能的不同组合形式而并不背离本公开的范围。就这点而言,例如,与以上明确描述的有所不同的部件和/或功能的其它组合形式也被预期处于本公开的范围之内。虽然这里采用了具体术语,但是它们仅以一般且描述性的含义所使用而并非意在进行限制。
【主权项】
1.一种照明装置(10),其特征在于,包括: 包围光源(100)的壳体(200),所述壳体(200)限定了抛物腔(210)和颈腔(220), 其中所述颈腔(220)包括: 颈侧壁(221),所述颈侧壁(221)能够透光;以及 第三端部(222),所述第三端部(222)与所述抛物腔(210)的第二端部(213)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颈侧壁(221)被不透光的套筒(300)环绕。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抛物腔(210)还包括: 抛物侧壁(211),所述抛物侧壁(211)能够反射光;以及 第一端部(212),所述第一端部(212)限定了能够透光的开口 ; 其中所述第二端部(213)比所述第一端部(212)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200)由玻璃制成,并在所述抛物侧壁(211)上形成有能够反射光的铝层。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300)的表面对可见光的反射率在1%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2或5所述的照明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300)由金属、导热塑料或者陶瓷制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200)具有形成导电触点的接触部(230),以用于与所述光源(100)电耦合,所述颈腔(220)具有第四端部(223)并在所述第四端部(223)处与所述接触部(230)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300)与所述接触部(230)被绝缘环(400)间隔开。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环(400)由耐热塑料制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100)是陶瓷金卤灯。
【专利摘要】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10),其包括包围光源(100)的壳体(200),该壳体(200)限定了抛物腔(210)和颈腔(220),其中所述颈腔(220)包括颈侧壁(221),该颈侧壁(221)能够透光;以及第三端部(222),该第三端部(222)与该抛物腔(210)的第二端部(213)连接。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照明装置显著提升了光源的散热性能,因而比起内表面全部反光的传统照明装置而言,本公开的实施例的照明装置允许在相同尺寸的壳体内使用更高功率的光源,并且能够在更长时间的使用中维持光源的显色指数。
【IPC分类】F21S2-00, F21V3-00
【公开号】CN204494119
【申请号】CN201420651822
【发明人】李东卫, 虞玥娇, 解远, 李斌, 吴立功, 高学军
【申请人】飞利浦电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22日
【申请日】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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