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钻夹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84267阅读:12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钻夹头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钻夹头,尤其涉及一种安装在机械加工设备及电动工具例如 钻床、电钻上的钻夹头。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钻夹头中都设有钻体、夹爪、螺母,钻体上设有围绕其中心线等距设 置的三个倾斜的夹爪孔,所述夹爪孔中设置夹爪,夹爪中心线、夹爪孔中心线与钻体的中心 线的夹角为15°,该角度长期以来在钻夹头领域中被视为帝王参数,是不可更改的。所述螺 母和夹爪上的螺纹连接而可驱动夹爪前后滑动,夹紧或松脱工具,在钻体外还设置旋转套。 有的时候还在前套的后方还设置后套。目前的钻夹头,在某些场合中显得太长,但一味地缩 短钻夹头的长度,会给钻夹头中的其它结构的设置带来困难,影响钻夹头的功能。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钻夹头,其能缩短钻夹头的长度,而 不影响钻夹头的功能。为此,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括钻体,所述钻体上设 有围绕其中心线等距设置的数个倾斜的夹爪孔,所述夹爪孔中设置夹爪,所述钻夹头还设 有螺母,所述螺母和夹爪上的螺纹连接,所述夹爪中心线与钻体的中心线的夹角大于等于 17°小于等于19. 5°,所述夹爪孔具有相应的倾斜度。进一步地,所述夹爪中心线与钻体的中心线的夹角为18°,所述夹爪孔具有相应 的倾斜度。由于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打破了钻夹头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 成见,将本实用新型与夹角为15°、其它结构相同的钻夹头相比,惊奇地发现,本实用新型 不仅能够减小钻夹头的长度,而且,钻夹头的夹持力等各项技术指标仍然符合国标,同时, 钻体的重量也减轻了,而钻夹头的旋转套、后套的外径依然可以采用夹角为15°的钻夹头 的外径,从而使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钻夹头不仅能够满足某些特殊场合的需要,同时制造 的成本也更低。

图1为在夹角为17°时,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钻夹头实施例的半剖图。图2为在夹角为19. 5°时,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钻夹头实施例的半剖图。图3为在夹角为18°时,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钻夹头实施例的半剖图。图4为在夹角为15°时,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钻夹头实施例的半剖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2、3、4。本实用新型包括钻体10,所述钻体上设有围绕其中心线11等距设置的三个倾斜的夹爪孔12,所述夹爪孔中设置夹爪13,所述钻夹头还设有螺母14,所述螺母和夹爪上的 螺纹连接,附图标号13a为后退至极限位时的夹爪尾部。在图中,附图标号A代表钻夹头的长度,为钻体的头部至钻体的尾部之间的距离; 附图标号B为三个夹爪中心线的交点至螺母之间的垂直距离,代表夹爪伸出和缩进的行 程;附图标号C为三个夹爪在靠拢后,即处于图1状态时,它们的接触长度,也即钻夹头的夹 持长度,是与夹持力相关的参数。附图标号D代表钻夹头最大外圆处的直径;附图标号α 为所述夹爪中心线15与钻体的中心线11的夹角。附图标号16为与螺母连接的旋转套,附图标号17为轴承,附图标号18为垫圈。图1中的钻夹头,其夹爪中心线15与钻体的中心线11的夹角α为17°,图2中 的钻夹头,其夹爪中心线15与钻体的中心线11的夹角α为19. 5°,图3中的钻夹头,其夹 爪中心线15与钻体的中心线11的夹角α为18°,图4中的钻夹头,其夹爪中心线15与钻 体的中心线11的夹角α为15°。所述夹爪孔具有与夹角α相应的倾斜度。所述钻体的 中心线和夹爪中心线分别指钻体或夹爪直立放置时,经过其重心的垂线所通过的部位的 连线。下表为上述图1、2、3、4所示钻夹头的对照表
权利要求1.一种钻夹头,包括钻体,所述钻体上设有围绕其中心线等距设置的数个倾斜的夹爪 孔,所述夹爪孔中设置夹爪,所述钻夹头还设有螺母,所述螺母和夹爪上的螺纹连接,其特 征在于所述夹爪中心线与钻体的中心线的夹角大于等于17°小于等于19.5°,所述夹爪 孔具有相应的倾斜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钻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爪中心线与钻体的中心线的夹 角为18°,所述夹爪孔具有相应的倾斜度。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钻夹头,它包括钻体,所述钻体上设有围绕其中心线等距设置的数个倾斜的夹爪孔,所述夹爪孔中设置夹爪,所述钻夹头还设有螺母,所述螺母和夹爪上的螺纹连接,所述夹爪中心线与钻体的中心线的夹角大于等于17°小于等于19.5°,所述夹爪孔具有相应的倾斜度。本实用新型打破了钻夹头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成见,将本实用新型与夹角为15°、其它结构相同的钻夹头相比,本实用新型不仅能够减小钻夹头的长度,钻夹头的夹持力等各项技术指标仍然符合国标,钻体的重量也减轻了,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钻夹头不仅能够满足某些特殊场合的需要,同时制造的成本也更低。
文档编号B23B31/10GK201855962SQ201020248758
公开日2011年6月8日 申请日期2010年7月5日 优先权日2010年7月5日
发明者周文华, 赵强 申请人:浙江三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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