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浮动送料机构,用以夹持工件及提供往复位移,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基座;
一浮动座,配置在该基座;
一夹持装置,配置在该浮动座;
一升降装置,配置在该基座与浮动座间;
一转轴,穿置该浮动座及基座;
该基座、浮动座及夹持装置的组合可以沿该转轴的轴向移动,该升降装置用以带动该浮动座与夹持装置以该转轴为转动点产生倾斜扬升及下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浮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具有第一轴孔,所述浮动座具有第二轴孔,所述浮动座配置在所述基座,该第一轴孔与第二轴孔相对且连通,所述转轴穿置相通该第一轴孔及第二轴孔。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浮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两轴块,两轴块相离的配置在所述浮动座,所述第二轴孔形成在该轴块,两轴块配置在所述基座,两轴块分别位于所述基座的两侧,所述第一轴孔与第二轴孔相对。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浮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的一端具有一第一嵌槽,所述基座的另一端具有一第二嵌槽,所述浮动座配置在所述基座且嵌入该第一嵌槽及第二嵌槽。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浮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装置包括一固定部件及一活动部件,该活动部件能够相对接近及远离该固定部件,所述升降装置一端固定在所述基座,另一端配置在该固定部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浮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第一导杆,该第一导杆穿过所述基座且与所述转轴平行。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浮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第二导杆,该第二导杆穿过所述基座且与所述转轴平行。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浮动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调整件,该调整件配置在所述基座,该调整件的一端对应所述浮动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