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及其中的导轮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19457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一种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及其中的导轮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一种开刃装置,尤其涉及到一种需要对金刚石线锯进行开刃的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传统的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其结构包括:机架、设置在机架上的导轮安装板、设置在导轮安装板上的上下两排、左右两列共四个呈矩形布置的导轮、通过上磨架导向机构活动设置在机架上的上磨架、通过下磨架导向机构活动设置在机架上的下磨架、设置在上排两个导轮之间用于驱动上磨架沿垂直方向上下移动的上磨架驱动装置、设置在下排两个导轮之间用于驱动下磨架沿垂直方向上下移动的下磨架驱动装置,上磨架驱动装置的输出部与上磨架相连,下磨架驱动装置的输出部与下磨架相连,上、下磨架上设置有磨石。在右侧的两列导轮之间还通常设置有张紧调节机构。实际应用时,还通常为该开刃装置配备收卷机构和放卷机构。在实际工作时,由于上、下两排导轮均沿水平方向布置,致使金刚石线锯的走线方向始终垂直于磨石的一端端面,从而使得在刚开始工作时,磨石与金刚石线锯之间容易打滑,开刃效果不理想;在正常工作后,磨石的有效开刃距离较短,影响了开刃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改变金刚石线锯的走线方向的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中的导轮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中的导轮组,包括:垂直安装在所述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中的导轮安装板上的第一导轮、第二导轮、第三导轮和第四导轮,即:第一导轮、第二导轮、第三导轮和第四导轮的轴心线均垂直于所述的导轮安装板,其中,第一导轮和第二导轮位于上排,第三导轮和第四导轮位于下排,第一导轮和第三导轮位于同一侧,第二导轮和第四导轮位于同一侧;所述的第一导轮、第二导轮、第三导轮和第四导轮呈梯形布置,自第一导轮的轴心线至第二导轮的轴心线所形成的平面即上排导轮倾斜面相对于水平面呈向下倾斜布置,自第三导轮的轴心线至第四导轮的轴心线形成的平面即下排导轮倾斜面相对于水平面呈向上倾斜布置。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在所述的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中的导轮组中,所述的上、下排导轮倾斜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均在3~45度之间。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在所述的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中的导轮组中,所述的第一导轮、第二导轮、第三导轮和第四导轮的导向面上均开设有导向凹槽。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进一步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防止开始时打滑、且增加开刃距离的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

为解决所述的进一步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包括:机架、上磨架、下磨架、以及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导轮组,所述的机架上设置有导轮安装板、以及分别位于导轮组两侧的放线装置和收线装置;所述的机架上在第一导轮和第二导轮之间通过上磨架导向机构活动设置有上磨架、在第三导轮和第四导轮之间通过下磨架导向机构活动设置有下磨架,所述的机架上还设置有可使上磨架上下移动的上磨架驱动装置、以及可使下磨架上下移动的下磨架驱动装置,上磨架驱动装置的输出部与上磨架相连,下磨架驱动装置的输出部与下磨架相连,上磨架上设置有上磨石,下磨架上设置有下磨石,在第一导轮和第二导轮之间还设置有与上磨石的底面相配合的上磨石传感器,在第三导轮和第四导轮之间还设置有与下磨石的底面相配合的下磨石传感器。

所述的上磨架导向机构与下磨架导向机构的结构相同,以上磨架导向机构为例,其结构包括:至少一根沿着上磨架上下移动方向布置的导向杆,所述的上磨架相对于每根导向杆设置有至少一个与该导向杆相配合的导向滑块,导向滑块活动套设在相应的导向杆上。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在所述的一种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中,所述的上磨架驱动装置和下磨架驱动装置的结构相同,以上磨架驱动装置为例,其结构包括:沿着上磨架上下移动方向布置的丝杆、设置在机架上的驱动电机,丝杆的两端分别通过轴承副活动设置在所述机架上,丝杆的相应端与驱动电机的输出轴相连,所述的上磨架上设置有作为上磨架驱动装置输出部的驱动滑块,驱动滑块通过螺纹活动设置在所述的丝杆上。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在所述的一种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中,所述的上、下磨架沿着垂直方向即垂直于水平面的方向上下移动。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在所述的一种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中,所述的第二导轮与第四导轮之间设置有张紧调节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导轮组,通过改变四个导轮的相对位置,使得位于上排的第一导轮和第二导轮形成向下倾斜的上排导轮倾斜面、位于下排的第三导轮和第四导轮形成向上倾斜的下排导轮倾斜面,从而改变了金刚石线锯分别在上、下排两个导轮上的走线方向,使得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开刃装置在开始工作时,金刚石线锯在经过磨石时与磨石形成点接触,从而不容易打滑,提高了开刃效果;此外,在磨石磨到一定程度后,磨石与金刚石线锯接触的端面就变成斜面,提高了开刃距离,从而提高了开刃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开刃装置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部分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上、下磨架驱动装置和导向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的右视方向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1至图4中的附图标记:1、第一导轮,2、第二导轮,3、第三导轮,4、第四导轮,5、上磨石,6、下磨石,7、上排左喷嘴,8、上排右喷嘴,9、下排左喷嘴,10、下排右喷嘴,11、驱动电机,12、丝杆,13、导向杆,14、上磨架,15、下磨架,16、导向滑块,17、驱动滑块,18、金刚石线锯,19、导轮安装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至图4,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及其中的导轮组的具体实施方案: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金刚石线锯的开刃装置,其结构构包括:机架(属于本领域的惯常技术,图中未示出)、上磨架、下磨架以及设置在所述的机架上的导轮安装板19,导轮安装板19上设置有由第一导轮1、第二导轮2、第三导轮3和第四导轮4构成的导轮组,其具体设置方式为:第一导轮1、第二导轮2、第三导轮3和第四导轮4的轴心线均垂直于所述的导轮安装板19,其中,第一导轮1和第二导轮2位于上排,第三导轮3和第四导轮4位于下排,第一导轮1和第三导轮3位于同一侧(图1中的左侧),第二导轮2和第四导轮4位于同一侧(图1中的右侧);自第一导轮1的轴心线至第二导轮2的轴心线所形成的平面即上排导轮倾斜面相对于水平面呈向下倾斜布置,自第三导轮3的轴心线至第四导轮4的轴心线形成的平面即下排导轮倾斜面相对于水平面呈向上倾斜布置,所述的上、下排导轮倾斜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最好相等或相当,该夹角通常控制在3~45度之间,该夹角最好控制在5~25度之间,使得第一导轮1、第二导轮2、第三导轮3和第四导轮4形成等腰梯形布置,并且,第一导轮1、第二导轮2、第三导轮3和第四导轮4的导向面(朝向金刚石线锯18的环形侧面)上均开设有导向凹槽(属于本领域的惯常技术,图中未示出);所述的机架上在所述导轮组两侧分别设置有放线装置和收线装置(属于本领域的惯常技术,图中未示出);所述的机架上在第一导轮1和第二导轮2之间通过上磨架导向机构活动设置有上磨架14、在第三导轮3和第四导轮4之间通过下磨架导向机构活动设置有下磨架15,所述的上磨架导向机构与下磨架导向机构的结构相同,如图3和图4所示,以上磨架导向机构为例,其具体结构包括:一对沿着上磨架14上下移动方向布置的导向杆13,所述的上磨架14相对于每根导向杆13设置有一对与该导向杆13相配合的导向滑块16,导向滑块16活动套设在相应的导向杆13上;所述的机架上还设置有可使上磨架14上下移动的上磨架驱动装置、以及可使下磨架15上下移动的下磨架驱动装置,上磨架驱动装置的输出部与上磨架14相连,下磨架驱动装置的输出部与下磨架15相连,上磨架驱动装置和下磨架驱动装置的结构相同,如图3和图4所示,以上磨架驱动装置为例,其具体结构包括:沿着上磨架14上下移动方向布置的丝杆12、以及设置在机架上的驱动电机11,丝杆12的两端分别通过轴承副(轴承和相配合的轴承座)活动设置在所述机架上,丝杆12的相应端与驱动电机11的输出轴相连,所述的上磨架14上设置有作为上磨架驱动装置输出部的驱动滑块17,驱动滑块17通过螺纹活动设置在所述的丝杆12上;上磨架14上设置有上磨石5,下磨架15上设置有下磨石6,在第一导轮1和第二导轮2之间还设置有与上磨石5的底面相配合的上磨石传感器(属于本领域的惯常技术,图中未示出),在第三导轮3和第四导轮4之间还设置有与下磨石6的底面配合的下磨石传感器(属于本领域的惯常技术,图中未示出)。本实施例中,所述的上、下磨架14和15均沿着垂直方向即垂直于水平面的方向上下移动;在所述的第二导轮2与第四导轮4之间设置有用于调节金属石线锯18张力的张紧调节机构(属于本领域的惯常技术,图中未示出);在上磨石5的底面下方两侧分别设置有上排左喷嘴7、上排右喷嘴8,在下磨石6的底面下方两侧分别设置有下排左喷嘴9、下排右喷嘴10。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在上、下磨石5和6没磨损前,金刚石线锯18在经过上、下磨石5和6时分别与上、下磨石5和6形成点接触──参见图2所示,从而不容易打滑,提高了开刃效果;此外,在上、下磨石5和6磨到一定程度后,上、下磨石5和6与金刚石线锯18接触的端面就变成斜面,提高了开刃距离。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上磨架驱动装置和下磨架驱动装置分别根据上、下磨石传感器反馈的信号来调整上、下磨石5和6的位置;上排左喷嘴7、上排右喷嘴8不断地对上磨石5的底面喷射冷却液,下排左喷嘴9、下排右喷嘴10不断地对下磨石6的底面喷射冷却液。

综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所述的形状、构造、特征及精神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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