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型母线切割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56821发布日期:2018-07-04 04:16阅读:401来源:国知局
管型母线切割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切割管型母线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管型母线切割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变电站管型母线切割方式都是用金属切割机进行切割,市面上金属切割设备切割片最大的直径为355mm,工作最大有效切割深度为120mm,对于大于直径大于120mm的管型母线,现有的管型母线切割方法为,先固定管型母线,然后进行第一次切割,将管型母线转动180度,再进行第二次的切割,管型母线切口平整度要求小于1%,分两次切割的管型母线的切口平整度远远达不到工艺要求,产品次品率达65%,需要进行二次返工,导致工作效率低,影响施工进度。

经研究探讨发现,要减少产品的次品率,可从两方面着手,第一种是固定切割机,旋转管型母线;第二种是固定管型母线,旋转切割机,由于管型母线长度一般为8米,每条约重100kg,转动比较困难,费力,而且需要在水平状态下调整,所以要求施工场地平整,操作不便,精度不易控制,而且调整时间长。而第二种方案固定管型母线,旋转切割机,只需要选用轻便的手提切割设备,转动起来方便,对场地的要求不高,只需要一辅助装置,使切割设备可顺利旋转的同时,管型母线固定即可实现次品率减少的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在旋转切割设备的同时固定管型母线,而且操作方便,结构简单的管型母线切割辅助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按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管型母线切割辅助装置,包括旋转机构和用于固定管型母线的固定机构,所述旋转机构包括一圆环、圆环上设有放置切割设备的支撑架、圆环内设有的若干组用于夹紧固定机构的限位结构,所述固定机构中心设有用于管型母线通过的中心孔,所述中心孔圆周均布设有若干用于固定管型母线的调节装置。

进一步,所述旋转机构的圆环内侧设有方便其在固定机构圆周上旋转的滚动机构。

进一步,所述滚动机构包括若干支撑轴承和用于固定支撑轴承的定位架,所述定位架安装于圆环内侧。

进一步,所述限位结构为两组分别安装在轴上并且可绕轴线转动的滚轮,两组滚轮间形成放置固定机构的空间,通过若干组限位结构夹紧固定机构,使旋转机构能绕管型母线旋转时,切割设备始终处于同一平面。

进一步,所述旋转机构上设有方便操作的手柄。

进一步,所述固定机构上的调节机构包括设置于圆形平板前后两面的若干设有相对应的调节螺钉。

进一步,所述调节机构有四组调节螺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旋转切割设备同时,固定管型母线,使切割设备始终处于同一平面上,即便多次切割管型母线,切口始终是同一平面,保持了切口平整度小于1%,达到了工艺要求,而且方便快捷,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施工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反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旋转机构,11-圆环,12-支撑架,13-支撑轴承;14-定位架,15-限位结构,151-滚轮,152-轴,16-手柄,2-固定机构,21-中心孔,22-调节螺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如图1、图 2 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管型母线切割辅助装置,包括旋转机构1和固定机构2。该旋转机构1包括一圆环11、固定在圆环11上的用于安装切割设备的支撑架12和均匀分布在圆环11上的四组用于夹紧固定机构2的限位结构15。

该限位结构15为两组分别安装在轴152上的滚轮151,滚轮151可绕轴152旋转,两组滚轮151将固定机构2夹紧。

该旋转机构1的圆环11上均匀设有四组固定在定位架14上的支撑轴承13。该支撑轴承13与固定机构2外圆周相切安装,使旋转机构1能沿着固定机构2外圆周自由旋转。

该固定机构2为一圆形平板,其中心设有用于管型母线通过的中心孔21,中心孔21圆周上均匀分布有四组调节螺钉22。

所述旋转机构1的圆环11外径上还设有一方便操作的手柄16。本实用新型采用钢材制作而成,耐用性好,制作精度易于控制。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管型母线切割辅助装置的工作原理是:

将本实用新型通过中心孔21套在需要切割的管型母线上,锁紧调节螺钉22,将管型母线固定好,将手提的小型切割设备固定安装在支撑架12上,一手提着手柄16,启动切割设备,手握手柄16,慢慢转动旋转机构1,使切割设备绕着管型母线旋转切割管型母线,当切割设备旋转一周,即可将管型母线切断。

由于有固定机构2的作用,使切割设备在旋转过程中始终处于同一平面,切割出来的切口平整度小于1%,达到工艺要求,减少了切割的次品率,提高生产效率,节省施工成本。

本实施例所述的管型母线切割辅助装置的其它结构参见现有技术。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故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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