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及其成型装置。
背景技术:
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由于具有轮齿,因此一般使用滚花成型轮齿,其余部分采用机加工,这样不仅会导致轮齿外径公差控制不稳定,也会导致时金属流线组织会有切断,使得生产的产品强度不高,易产生废屑,这样导致产品报废率高,原材料浪费度高。
因此,上述用于生产该零件的加工装置以及工艺较难满足需求,工艺步骤较为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及其成型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用于密封汽车刹车助力器壳体内部,分为一体化成型的两段同轴的圆柱体,定义为第一段和第二段,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二段皆贯穿有同轴的内孔,并且所述第一段的内孔直径大于所述第二段内孔直径,在从第一段延伸至第二段的方向上,所述第一段外侧壁上依次设置有法兰和轮齿;所述第二段外侧壁上设置有螺纹。
作为优选,所述轮齿和所述第二段之间还设置有直倒角,所述第二段远离所述第一段一侧设置有45°倒角。
作为优选,所述轮齿和所述法兰之间间隔的距离大于零。
作为优选,所述轮齿和所述法兰之间间隔的部分的直径等于具有轮齿部分的齿顶圆。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如上所述的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的成型装置,包括送料机构、切料机构、传送机构以及六个模具,其中,
所述送料机构与切料机构的位置对应;
所述传送机构在所述送料机构以及六个模具之间移动送料;
所述六个模具分别为:用于预成型所述第二段的45°倒角的第一模具、用于预成型所述第一段内孔的第二模具、用于预成型第二段内孔并预成型第一段第三模具、用于第一段与第二段之间直倒角成型和预成型所述法兰的第四模具、用于成型法兰、预成型所述第一段内孔的第五模具、用于成型轮齿的第六模具。
作为优选,所述六个模具皆从上至下包括冲模和主模,所述冲模皆包括冲模壳和位于所述冲模壳内的冲针,所述主模皆包括主模仁,所述主模仁内皆放置用于成型的线材,所述主模内皆设置有主模顶针,所述主模顶针一端与所述线材接触,另一端与位于所述主模顶针下方的主模垫块接触。
作为优选,所述第三模具、第四模具和第五模具中的主模顶针外套有主模顶针套,所述主模顶针套和所述主模顶针下方皆设置有主模垫块,并且还设置一端与所述主模顶针套下方的主模垫块接触另一端向外界延伸的顶针套推棒。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用于密封汽车刹车助力器壳体内部,分为一体化成型的两段同轴的圆柱体,定义为第一段和第二段,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二段皆贯穿有同轴的内孔,并且所述第一段的内孔直径大于所述第二段内孔直径,在从第一段延伸至第二段的方向上,所述第一段外侧壁上依次设置有法兰和轮齿;所述第二段外侧壁上设置有螺纹。该零件对应的成型装置,包括送料机构、切料机构、传送机构以及六个模具,其中,
所述送料机构与切料机构的位置对应;
所述传送机构在所述送料机构以及六个模具之间移动送料;
所述六个模具分别为:用于预成型所述第二段的45°倒角的第一模具、用于预成型所述第一段内孔的第二模具、用于预成型第二段内孔并预成型第一段第三模具、用于第一段与第二段之间直倒角成型和预成型所述法兰的第四模具、用于成型法兰、预成型所述第一段内孔的第五模具、用于成型轮齿的第六模具。使用上述成型装置成型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使得该零件的轮齿部分以及内孔冷镦成型,先冷镦然后使用机加工进行精细加工,减少尺寸误差,相比于现有技术,使用这些冷镦装置成型轮齿能够减少滚轮齿工序,保证了轮齿外径精度,同时能够避免大量切断金属流线组织,提高产品强度,减少废屑的产生,减少原材料的浪费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楔形制动气室的零件的成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模具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二模具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三模具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四模具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五模具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六模具结构示意图;
图10为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成型装置加工后形成的零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0-第一段、110-第一内孔、120-法兰、130-轮齿、140- 直倒角、200-第二段、210-第二内孔、220-45°倒角;
40-模具、41-冲模壳、42-冲针、43-冲模垫块、44-主模仁、45- 主模顶针、46-主模垫块、47-主模顶针套、48-顶针套推棒、49-台阶垫块、410-第一模具、420-第二模具、430-第三模具、440-第四模具、 450-第五模具、460-第六模具、50-线材。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需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附图均采用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例,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请参照图1与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用于密封汽车刹车助力器壳体内部,分为一体化成型的两段同轴的圆柱体,定义为第一段100和第二段200,所述第一段100和所述第二段200皆贯穿有同轴的内孔,分别为第一内孔110和第二内孔210,并且第一内孔110直径大于所述第二内孔210直径.
具体地,在从第一段100延伸至第二段200的方向上,所述第一段100外侧壁上依次设置有法兰120和轮齿130,法兰120和轮齿130 之间的距离是大于零的,第一内孔110在第一段100的端部是具有向外扩张的倒角,所述轮齿130和所述法兰120之间间隔的部分的直径等于具有轮齿130部分的齿顶圆。
较佳地,所述轮齿130和所述第二段200之间还设置有直倒角140,所述第二段200外侧壁上设置有螺纹,所述第二段200远离所述第一段100一侧设置有45°倒角220。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如上所述的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的成型装置,包括送料机构、切料机构、传送机构以及六个模具,其中,
所述送料机构与切料机构的位置对应;
所述传送机构在所述送料机构以及六个模具40之间移动送料;
请参照图3至图10,所述六个模具40分别为:用于预成型所述第二段200的45°倒角的第一模具410、用于预成型所述第一内孔 110的第二模具420、用于预成型第二内孔210并预成型第一段100 的第三模具430、用于第一段100与第二段200之间直倒角140成型和预成型所述法兰120的第四模具440、用于成型法兰120、预成型所述第一内孔110的第五模具450、用于成型轮齿130的第六模具460。
较佳地,所述六个模具40皆从上至下包括冲模和主模,所述冲模皆包括冲模壳41和位于所述冲模壳41内的冲针42,所述主模皆包括主模仁44,所述主模仁44内皆放置用于成型的线材50,所述主模内皆设置有主模顶针45,所述主模顶针45一端与所述线材50接触,另一端与位于所述主模顶针45下方的主模垫块46接触。
较佳地,请参照图6,所述第三模具430、第四模具440和第五模具450中的主模顶针45外套有主模顶针套47,所述主模顶针套47 和所述主模顶针45下方皆设置有主模垫块46,并且还设置一端与所述主模顶针套47下方的主模垫块46接触另一端向外界延伸的顶针套推棒48,顶针套推棒48的另一端皆与位于主模顶针套45下方的主模垫块46下底面接触。
具体地,请参照图6,第三模具430中主模顶针套47下方设置有三个主模垫块46,主模顶针45贯穿两个主模垫块46后与最下方的主模垫块46接触。
请参照图7,第四模具440中主模顶针套47下方设置有五个主模垫块46,主模顶针45贯穿两个主模垫块46后与从下往上数第三块主模垫块46的上表面接触。
请参照图8,第五模具450中主模顶针套47下方设置有三个主模垫块46,主模顶针45下方有一个台阶垫块49,台阶垫块49内装有弹簧,依靠弹簧力台阶垫块49向上推动45主模顶针,使主模顶针 45始终处于在模面的最前端,保证产品进模顺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用于密封汽车刹车助力器壳体内部,分为一体化成型的两段同轴的圆柱体,定义为第一段100和第二段200,所述第一段100和所述第二段200皆贯穿有同轴的内孔,分别为第一内孔110和第二内孔210,并且第一内孔110直径大于第二内孔210 直径,在从第一段100延伸至第二段200的方向上,所述第一段100 外侧壁上依次设置有法兰120和轮齿130;所述第二段200外侧壁上设置有螺纹。该零件对应的成型装置,包括送料机构、切料机构、传送机构以及六个模具,其中,
所述送料机构与切料机构的位置对应;
所述传送机构在所述送料机构以及六个模具40之间移动送料;
所述六个模具40分别为:用于预成型所述第二段200的45°倒角220的第一模具410、用于预成型所述第一内孔110的第二模具 420、用于预成型第二内孔210并预成型第一段100第三模具430、用于第一段100与第二段200之间直倒角140成型和预成型所述法兰120的第四模具440、用于成型法兰120、预成型所述第一内孔110 的第五模具450、用于成型轮齿130的第六模具460。使用上述成型装置成型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刹车助力器导管螺栓,使得该零件的轮齿 130部分以及内孔冷镦成型,先冷镦然后使用机加工进行精细加工,减少尺寸误差,相比于现有技术,使用这些冷镦装置成型轮齿130能够减少滚轮齿工序,保证了轮齿130外径精度,同时能够避免大量切断金属流线组织,提高产品强度,减少废屑的产生,减少原材料的浪费度。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括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