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到刀具制造技术领域,具体的涉及到一种具有钝化刃口结构的铰刀。
背景技术:
铰刀具有一个或多个刀齿,用于切除已加工孔表面薄层金属的旋转刀具,铰刀具有直刃或者螺旋刃的旋转精加工刀具,用于扩孔或修孔。铰刀由于切削量少,其加工精度要求通常高于钻头,而现有的铰刀在扩孔或修孔时由于刀尖处只有一个倒角,也就是说现有的铰刀的刀尖处相对比较尖锐,而刀尖比较尖锐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钻孔的孔口产生毛刺,而产生毛刺则不是扩孔或者修孔时希望看到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以上现有的铰刀的刀尖尖锐产生的钻孔的孔口易产生毛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具有钝化刃口结构的铰刀,其将铰刀的刃口结构的倒角进行加宽,从而使得刀尖相对圆润,而没有那么尖锐,从而使得铰刀在扩孔或者修孔时能够使得钻孔的孔口毛刺减少。
如图1所示,为铰刀整体结构示意图,其包括:柄部1、颈部2、工作部分3,颈部2将柄部1和工作部分3进行连接,工作部分3又分为主刃33、侧刃32和排屑槽31,侧刃32和排屑槽31位于工作部分3的纵向部分,主刃33位于工作部分的自由端,与纵向部分的侧刃32和排屑槽31连接。
如图2所示,是图1中主刃33的刀尖331的局部放大示意图。通常情况下,主刃33的刀尖331将a面和b面进行进行切屑形成c面,从而形成第一倒角,当然也是唯一的倒角,其中倒角的宽度W1为0.1-2.0mm,b面与且削面c面形成的角度B为45°,刀尖331的a面和b面的夹角为90°。
如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针对以上的铰刀改进后的具有钝化刃口结构的铰刀的刀尖331的局部放大示意图,一种具有钝化刃口结构的铰刀,其包括柄部1、颈部2、工作部分3,颈部2将柄部1和工作部分3进行连接,工作部分3又分为主刃33、侧刃32和排屑槽31,侧刃32和排屑槽31位于工作部分3的纵向部分,主刃33位于工作部分的自由端,与纵向部分的侧刃 32和排屑槽31连接,其特征在于:主刃33的刀尖331将a面和b面进行进行多次切屑形成≥2个倒角加工的平面,这几个平面组合的宽度>一个倒角加工的平面的宽度。
进一步的,主刃33的刀尖331的倒角加工的平面的数量为2~4个;进一步优选的,刀尖331的倒角加工的平面的数量为2个。
进一步的,第一倒角加工形成的c面与b面的夹角为45°。
进一步的,第一倒角加工形成的c面的宽度W1为0.1-2.0mm。
进一步的,第二倒角加工形成的d面与a面的夹角为15°。
进一步的,第二倒角加工形成的d面的宽度W2为0.1-1.0mm。
进一步的,刀尖331的a面和b面的夹角为90°
进一步的,所述的具有钝化刃口结构的铰刀包括直槽铰刀和螺旋铰刀。
进一步的,所述的具有钝化刃口结构的铰刀的材质包括硬质合金和高速钢。
采用本实用新型改进后的具有钝化刃口结构的铰刀,由于多次切屑形成≥2个倒角加工的平面,这几个平面组合的宽度>一个倒角加工的平面的宽度,从而使得刀尖相对圆润,而没有那么尖锐,从而使得铰刀在扩孔或者修孔时能够使得钻孔的孔口毛刺减少。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说明,其中:
图1为铰刀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传统铰刀的主刃刀尖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为图1中本实用新型的铰刀的主刃刀尖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4为实施案例1的铰刀的左视图。
图5为铰刀钻孔的孔口的示意图。
主要结构序号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如下具体实施方式将结合上述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具体实施案例1:
如图3所示,为具有钝化刃口结构的铰刀的刀尖331的局部放大示意图,如图4所示,为实施案例1的铰刀的左视图。一种具有钝化刃口结构的铰刀,其包括柄部1、颈部2、工作部分3,颈部2将柄部1和工作部分3进行连接,工作部分3又分为主刃33、侧刃32和排屑槽31,侧刃32和排屑槽31位于工作部分3的纵向部分,主刃33位于工作部分的自由端,与纵向部分的侧刃 32和排屑槽31连接,其特征在于:主刃33的刀尖331将a面和b面进行进行2次切屑形成2个倒角加工的平面c面和d面,第一倒角加工形成的c面与b面的夹角为45°,第一倒角加工形成的c面的宽度W1为0.1-2.0mm;第二倒角加工形成的d面与a面的夹角为15°,第二倒角加工形成的d面的宽度W2为0.1-1.0mm。刀尖331的a面和b面的夹角为90°。所述的具有钝化刃口结构的铰刀为直槽铰刀,且铰刀的材质为硬质合金。
如图5所示,为铰刀钻孔的孔口的示意图。采用本实施例的具有钝化刃口结构的铰刀,由于多次切屑形成2个倒角加工的平面,这几个平面组合的宽度>一个倒角加工的平面的宽度,从而使得刀尖相对圆润,而没有那么尖锐,从而使得铰刀在扩孔或者修孔时能够使得钻孔的孔口4毛刺减少。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