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插槽机传动机构中的空间凸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28365发布日期:2019-07-19 23:49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用于插槽机传动机构中的空间凸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插槽机传动机构中的空间凸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对槽类零件进行加工时,插齿机或插槽机中的主运动,通常为曲柄连杆机构实现的,而曲柄连杆机构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缺陷:①结构复杂,当曲柄连杆机构出现故障时,检修不便;②由于曲柄连杆机构结构复杂,在插齿机或插槽机中占用空间较大,不利于设备小型化设计理念;③在对精度要求较高的槽类零件加工而言,工作可靠性差,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用于插槽机传动机构中的空间凸轮,通过在凸轮本体外圆周壁上加工两端交汇处连通的进程螺旋槽和回程螺旋槽,使固定于刀杆轴上的凸轮随动器插入进程螺旋槽或回程螺旋槽内,凸轮本体转动后实现刀杆轴的直线往复运动,大大简化了旋转运动与直线往复运动的转换结构,并通过弧形凸起作用于凸轮随动器Ⅰ上,完成插槽加工时周期性摆动让刀,安装方便快捷,占用空间小,工作可靠性高,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用于插槽机传动机构中的空间凸轮,具有凸轮本体,所述凸轮本体的外圆周壁上制有进程螺旋槽和回程螺旋槽,且进程螺旋槽和回程螺旋槽的旋向相反并在两端交汇处连通后形成闭环结构,所述凸轮本体一端的台阶外圆周壁与安装于刀杆轴座上的凸轮随动器Ⅰ接触,且凸轮本体一端的台阶外圆周壁上制有弧形凸起,所述刀杆轴座内设有可沿刀杆轴座长度方向移动的刀杆轴且进程螺旋槽和回程螺旋槽均与固定于刀杆轴上的凸轮随动器适配,与所述凸轮本体固定连接的转轴带动凸轮本体转动使凸轮随动器沿进程螺旋槽和回程螺旋槽运动后实现刀杆轴的直线往复运动。

其中,所述进程螺旋槽占凸轮本体单圈行程的3/4且回程螺旋槽占凸轮本体单圈行程的1/4。

进一步地,所述凸轮本体与弧形凸起为一体式结构。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

1、本技术方案通过在凸轮本体外圆周壁上加工两端交汇处连通的进程螺旋槽和回程螺旋槽,使固定于刀杆轴上的凸轮随动器插入进程螺旋槽或回程螺旋槽内,凸轮本体转动后实现刀杆轴的直线往复运动;

2、本技术方案凸轮本体转动时,通过弧形凸起作用于凸轮随动器Ⅰ上,完成插槽加工时周期性摆动让刀;

3、本技术方案大大简化了旋转运动与直线往复运动的转换结构,安装方便快捷,占用空间小,工作可靠性高,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凸轮本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3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

用于插槽机传动机构中的空间凸轮,具有凸轮本体1,所述凸轮本体1的外圆周壁上制有进程螺旋槽2和回程螺旋槽3,且进程螺旋槽2和回程螺旋槽3的旋向相反并在两端交汇处连通后形成闭环结构,所述凸轮本体1一端的台阶外圆周壁与安装于刀杆轴座上的凸轮随动器Ⅰ接触,且凸轮本体1一端的台阶外圆周壁上制有弧形凸起4,所述刀杆轴座内设有可沿刀杆轴座长度方向移动的刀杆轴5且进程螺旋槽2和回程螺旋槽3均与固定于刀杆轴5上的凸轮随动器6适配,与所述凸轮本体1固定连接的转轴7带动凸轮本体1转动使凸轮随动器6沿进程螺旋槽2和回程螺旋槽3运动后实现刀杆轴5的直线往复运动;具体的,所述进程螺旋槽2占凸轮本体1单圈行程的3/4且回程螺旋槽3占凸轮本体1单圈行程的1/4;具体的,所述凸轮本体1与弧形凸起4为一体式结构。

工作时,转轴7带动凸轮本体1转动后,凸轮随动器6沿进程螺旋槽2和回程螺旋槽3运动使与凸轮随动器6固定连接的刀杆轴5作直线往复运动,其中,当凸轮随动器6沿着进程螺旋槽2运动时,安装有刀具的刀杆轴5进行进给运动,由刀具对工件进行一次加工,当凸轮随动器6沿着回程螺旋槽3运动时,刀杆轴5的运动为空回程,在空回程前,弧形凸起4作用于凸轮随动器Ⅰ上实现刀具空回程钱的让刀运动,有效避免刀具刮伤已加工的工件表面,凸轮本体1转动一圈,刀杆轴5完成一次进程和空回程运动,按照上述过程,凸轮本体1带动刀杆轴5作直线往复运动后完成对槽类工件的加工进本技术方案中,将程螺旋槽2设计为占凸轮本体1单圈行程的3/4,回程螺旋槽3设计为占凸轮本体1单圈行程的1/4,使刀杆轴5快速回程,有利于提高槽类工件的加工效率。

本技术方案通过在凸轮本体1外圆周壁上加工两端交汇处连通的进程螺旋槽2和回程螺旋槽3,使固定于刀杆轴5上的凸轮随动器6插入进程螺旋槽2或回程螺旋槽3内,凸轮本体1转动后实现刀杆轴5的直线往复运动,凸轮本体1转动时,通过弧形凸起4作用于凸轮随动器Ⅰ上,完成插槽加工时周期性摆动让刀,大大简化了旋转运动与直线往复运动的转换结构,安装方便快捷,占用空间小,工作可靠性高,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实施范围,故凡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述内容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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