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更换刀头的铣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35782发布日期:2019-07-24 08:41阅读:835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更换刀头的铣刀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铣刀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可更换刀头的铣刀。



背景技术:

铣刀是用于铣削加工的旋转刀具,在电机的带动下快速旋转,进而对工件进行铣削,铣刀主要用于在铣床上加工平面、台阶、沟槽、成形表面和切断工件等;传统的铣刀的刀刃部一般是采用焊接方式固定在刀柄上的,使用一段时间后,刀刃一旦出现磨损,便会导致整个刀具无法使用,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增大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更换刀头的铣刀,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可更换刀头的铣刀,包括刀柄以及与刀柄可拆卸式连接的刀头,所述刀头包括连接部及固定连接在连接部底端的刀刃部,所述连接部包括一连杆以及固定设置在连杆顶端的卡合部,所述卡合部包括位于下端第一卡块以及固定设置在第一卡块上方的第二卡块,所述第二卡块的顶端中部开设有用于固定的第一螺丝孔,所述刀柄开设有用于容纳卡合部的腔体,所述刀柄的顶端中部设置有沉槽孔且与腔体相通,所述沉槽孔通过第一螺钉将卡合部固定在刀柄的腔体内。

更具体的,第一卡块的横截面呈正方形,所述第二卡块呈锥形台结构。

更具体的,所述腔体内壁在第一卡块侧面四周的对应位置对称开设有两对凹槽,所述刀柄外侧在凹槽对应处开设有相应的第二螺丝孔并与凹槽连通,每个所述凹槽内部均设置有可活动滑块,所述第二螺丝孔内均螺接有用于微调的第二螺钉。

更具体的,所述刀柄为铝合金材质,所述刀头采用高硬度钨钢材料制成。

更具体的,所述刀柄呈圆柱体结构,所述刀柄的外侧设置有避免打滑的防滑条纹。

本实用新型存在优点及积极效果: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可更换刀头的铣刀,通过在刀头一端设置卡合部,再通过顶端的第一螺钉将卡合部固定连接在刀柄的腔体内,根据需要更换不同型号刀头或刀刃部出现磨损时对刀头进行更换,不需整个刀具进行更换,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另外在卡合部四周设置第二螺钉以及滑块,可对刀头的对位进行微调,保证刀柄与刀头的中心轴重叠,保证工件的加工精度。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铣刀的正截面图。

图2为刀柄的立体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局限于此。

如图1、图2所示,实施例为一种可更换刀头的铣刀,包括刀柄1以及与刀柄1可拆卸式连接的刀头2,所述刀头2包括连接部21及固定连接在连接部21底端的刀刃部22,所述连接部21包括一连杆23以及固定设置在连杆23顶端的卡合部24,所述卡合部24包括位于下端第一卡块25以及固定设置在第一卡块25上方的第二卡块26,所述第二卡块26的顶端中部开设有用于固定的第一螺丝孔261,所述刀柄1开设有用于容纳卡合部24的腔体3,所述刀柄1的顶端中部设置有沉槽孔4且与腔体3相通,所述沉槽孔4通过第一螺钉5将卡合部24固定在刀柄1的腔体3内。

更具体的,实施例中,第一卡块25的横截面呈正方形,所述第二卡块26呈锥形台结构,相应的在刀柄1的底部也开设有形状相配的腔体3并通过第一螺钉5螺接在第二卡块26的第一螺丝孔261中,其中第一卡块25的方形体结构也可防止旋转时卡合部24出现打滑而造成刀头2不稳的情况。

更具体的,所述腔体3内壁在第一卡块25侧面四周的对应位置对称开设有两对凹槽6,所述刀柄1外侧在凹槽6对应处开设有相应的第二螺丝孔7并与凹槽6连通,每个所述凹槽6内部均设置有可活动滑块8,所述第二螺丝孔7内均螺接有用于微调的第二螺钉9;刀头2通过第一螺钉5固定在刀柄1中可能会出现偏斜的情况,通过调整第一卡块25四周的第一螺钉5来驱动滑块8,可对刀头2的对位进行微调,保证刀柄1与刀头2的中心轴重叠,也保证工件的加工精度。

更具体的,所述刀柄1为铝合金材质,所述刀头2采用高硬度钨钢材料制成,其中高硬度钨钢材料为铣刀常用材料,相对于铝合金来说价格也更高些,所以将刀柄1设计为铝合金材质可节约成本,另外本实用新型拆卸式设计的铣刀,相对于刀柄1和刀头2焊接在一起的铣刀来说,生产时可将大部分材料用于生产刀头,而少部分生产刀柄,做到更好的资源利用。

更具体的,所述刀柄1呈圆柱体结构,所述刀柄1的外侧设置防滑条纹10,避免刀柄1与机床主轴配套使用时出现打滑的情况。

本实用新型采用可拆卸式设计,铣刀中的刀头2根据需要进行更换,可更换为立铣刀的刀头对侧面进行铣削,可换成端铣刀的刀头对平面进行铣削,也可换成槽铣刀等不同类型的刀具,或是当刀刃出现损坏时进行更换,不需整个刀具进行更换,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使用方便。

虽然上述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上述仅是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质前提下,依然可以对上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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