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夹具切换小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05341发布日期:2019-11-25 23:05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一种夹具切换小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装夹具运输研究领域,特别是一种夹具切换小车。



背景技术:

在汽车白车身生产制造过程中,常见的焊接方法有电阻焊、电弧焊、气焊、钎焊、激光焊等。电弧焊具有焊接质量好,生产效率高等特点,因此在汽车焊接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常见的弧焊方式有手工弧焊和机器人弧焊等两种。手工弧焊设备成本高、人工劳动强度大,弧焊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尘等会影响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焊接质量难以保证,生产效率也不高。常见的机器人弧焊工作站为变位机形式,在不变更设备机械结构的情况下,一个弧焊工作站只能满足一套工装零件的在线生产,设备通用性存在局限,设备利用率低。当开发新的车型时,往往需要规划新的工作站完成新车型的弧焊工序。更换新车型时,需要运输及更换工装夹具,故需要一种降低操作人员工作强度的夹具切换小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夹具切换小车,其通过夹具导轮组导引工装夹具进入小车主框架,便于操作人员切换工装夹具,降低操作人员的工作强度。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一种夹具切换小车,包括带车轮的小车主框架,所述小车主框架的上端面设有小车限位块、夹具锁紧器和两排夹具导轮组,各所述夹具导轮组包括与夹具滑轨下端面接触的底导轮和与夹具滑轨侧面接触的侧导轮,所述夹具锁紧器设在小车主框架上端面的前端,小车限位块设在小车主框架上端面的后端。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小车主框架前端两侧分别布置有一条小车侧面导向轨,所述小车侧面导向轨的前端设有弧状导向端。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小车主框架前端的设有两个小车限位部件。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小车固定插销部件,所述小车固定插销部件包括插销、安装在小车主框架两侧的支架以及固定在目标处的插销底座,所述支架上布置有小孔。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两条小车地面导向轨,两条小车地面导向轨之间形成小车行进轨道。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两排夹具导轮组,工装夹具沿着夹具导轮组滑行后,通过小车限位块和夹具锁紧器限位后,固定在小车主框架车中,便于将工装夹具装载到小车主框架中,小车主框架移动到滑台移动机构,对接,工装夹具沿着夹具导轮组滑到滑台移动机构,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实现工装夹具的快速切换。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做进一步的说明。

参照图1,一种夹具切换小车,包括带车轮32的小车主框架31,车轮32有4个,四个车轮32分别安装在小车主框架31底部的四个角,所述小车主框架31的上端面设有小车限位块34、夹具锁紧器36和两排夹具导轮组35,各所述夹具导轮组35包括与夹具滑轨下端面接触的底导轮352和与夹具滑轨侧面接触的侧导轮351,底导轮352和侧导轮351通过安装座安装在小车主框架31上,两排夹具导轮组35中的侧导轮351之间形成供工装夹具滑行的空间。夹具导轮组35数量视滑台移动机构主体的长度而定。所述夹具锁紧器36设在小车主框架31上端面的前端,夹具锁紧器36上布置有一排夹具锁紧孔,以适用不同长度尺寸的工装夹具。小车限位块34设在小车主框架31上端面的后端。小车主框架31的后端设有把手,便于操作人员推拉小车。

工装夹具沿着夹具导轮组35滑行后,通过小车限位块34和夹具锁紧器36限位后,固定在小车主框架31车中,便于将工装夹具装载到小车主框架31中,小车主框架31移动到滑台移动机构,对接,工装夹具沿着夹具导轮组35滑到滑台移动机构,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实现工装夹具的快速切换。

所述小车主框架31前端两侧分别布置有一条小车侧面导向轨37,所述小车侧面导向轨37的前端设有弧状导向端。该小车侧面导向轨37与输送滑台中的小车导向板匹配,小车导向板的外侧面设置能容纳弧状导向端的小车导槽,便于夹具切换小车和滑台移动机构对接。

所述小车主框架31前端的设有两个小车限位部件39。小车限位部件39和输送滑台上的一体式限位及定位部件的定位块配合使用。

为了便于对接滑台移动机构,在小车主框架31的两侧设有小车固定插销部件310,所述小车固定插销部件310包括插销312、安装在小车主框架31两侧的支架以及固定在目标处的插销底座311,所述支架上布置有小孔。插销底座311安装在地面上,小车到位后,插销312穿过支架插入到插销底座,将小车固定。

为了便于对接滑台移动机构,还设有两条小车地面导向轨38,小车地面导向轨38安装在小车前进方向的地面,两条小车地面导向轨38之间形成小车行进轨道。

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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