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锁头选向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09490发布日期:2019-10-08 22:57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一种锁头选向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锁匙生产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锁头选向机构。



背景技术:

锁具作为一种安全防护装置,在家庭机工作中具有广泛应用。但是由于锁头在装配时需要将所有的元件进行选向定位后在进行装配以提高效率,但是现阶段大部分对头锁头进行选向定位的装置结构复杂、体积较大,操作极为不方便,并且整个检测装置不易于维护,并且该装置只能应用在对称几何提的锁头,对于存在偏心(如图1所示)的锁头进行定位时极为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锁头选向机构,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锁头选向机构,所述锁头选向机构包括支架,所述支架后侧固定连接有旋转装置;所述旋转装置的输出轴上固定连接有旋转座;所述旋转座上表面设有治具;所述旋转座下表面设有定位装置;所述锁头选向机构还包括产品顶偏装置;所述产品顶偏装置通过固定钣金固定安装在旋转座上;所述产品顶偏装置采用笔形气缸。

优选的,所述定位装置包括三轴气缸、定位块连接板和定位块;所述定位块连接板一端与所述三轴气缸的推轴相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定位块连接。

特别的,所述定位块上设有一个V形凹槽。

优选的,所述旋转装置采用伺服电机、旋转气缸或回转平台中的一种。

特别的,所述旋转装置为旋转气缸。

优选的,所述治具包底座和定位杆;所述底座和定位杆均为回转体;所述底座和定位杆同轴设置,且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利用简单实用的原理,使其拥有成本低、易于安装使用、操作方便、应用范围广的特点,具有良好的通用性和可扩展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锁头三维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三维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 (诸如上、下、左、右、前、后……),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请参阅附图所示:一种锁头选向机构,所述锁头选向机构包括支架1,其中支架1后侧固定连接有旋转装置2;旋转装置2的输出轴上固定连接有旋转座3;旋转座3上表面设有治具4,下表面设有定位装置5;锁头选向机构还包括产品顶偏装置6;产品顶偏装置6通过固定钣金7固定安装在旋转座3上;产品顶偏装置6采用笔形气缸。

进一步的,所述定位装置5包括三轴气缸51、定位块连接板52和定位块53;所述定位块连接板52一端与所述三轴气缸51的推轴相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定位块53连接;所述定位块53上设有一个V形凹槽。具体三轴气缸51和定位块53之间平行设置,并且通过定位块连接板52固定连接,这样三轴气缸51在实现伸缩动作时就可以实现设有V形凹槽的定位块53来回动,以实现对产品的夹紧。

进一步的,所述旋转装置2为旋转气缸。

进一步的,所述治具4包底座41和定位杆42;所述底座41和定位杆42均为回转体;所述底座41和定位杆42同轴设置,且固定连接。

下面简要说明一下本使用新型的工作原理。首先将锁头放置在治具4上,具体就是锁头上的通孔干好插在定位杆4,接着笔形气缸开始前后动作顶偏锁头,接着在旋转气缸作用下旋转85°,是使锁头依靠自身重力作用来进行锁头快速选向,紧接着三轴缸51回拉将定位块53压住锁头,同时旋转气缸反向作用下旋转85°使锁头恢复水平,此时三轴缸51反向工作退出,取走锁头。整个利用简单实用的原理,使其拥有成本低、易于安装使用、操作方便、应用范围广的特点,具有良好的通用性和可扩展性。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上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技术人员阅读本申请说明书后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但这些修改或变更均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申请待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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