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600210阅读:146来源:国知局
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说明】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冲压模具生产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汽车冲压模具钣金生产零件领域上,需采用生产感应器装置对汽车钣金零件即生产零件进行检知。现有生产感应器装置通常就包括一感应器本体和一安装板,感应器本体通过安装板固定于钣金零件模具上;其对生产零件进行检知时,将生产零件直接贴于感应器本体的感应面上,即生产零件直接与感应器本体的感应面进行直接接触感应,而直接接触感应会对感应器本体造成损伤,从而无法保证感应器本体的使用寿命,需要定期对感应器本体进行更换处理,进而造成成本的浪费。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能够避免生产零件与感应器本体直接接触检知而造成的感应器本体损伤的问题,进而保证了感应器本体的使用寿命,避免成本的浪费。
[0004]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一种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包括一感应器本体和一安装板,所述感应器本体安装于安装板上,所述安装板固定于钣金零件模具上;该装置还包括一与感应器本体相匹配的聚氨酯防护套,所述聚氨酯防护套套设于感应器本体上,且该聚氨酯防护套的上表面与感应器本体的感应面之间的间距为I?2_。
[0005]进一步地,所述聚氨酯防护套呈环状。
[0006]本实用新型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增设聚氨酯防护套及其具体安装设计,实现生产零件只需与聚氨酯防护套接触而无需与感应器本体直接接触,从而避免生产零件与感应器本体直接接触检知而造成的感应器本体损伤的问题,进而保证了感应器本体的使用寿命,避免成本的浪费。
【【附图说明】】
[0007]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0008]图1是本实用新型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的示意图。
[0009]图2是本实用新型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的分解图。
[0010]图3是图1中A-A方向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请结合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100,包括一感应器本体1、一安装板2、一与感应器本体I相匹配的聚氨酯防护套3,所述感应器本体I安装于安装板2上,所述安装板2固定于钣金零件模具200上,且在本实施中,安装板2是通过螺丝4固定于钣金零件模具200上的;所述聚氨酯防护套3套设于感应器本体I上,且该聚氨酯防护套3的上表面与感应器本体I的感应面之间的间距b为I?2mm,当间距b太大即超过2_时,感应器本体I则无法感应到需检知的生产零件,即生产感应器装置100无法发挥其作用,而当间距b小于2_时则无法起到对感应器本体I的防损作用,因此,通过多次试验测试,将间距b设置为I?2mm。
[0012]其中,为了节约聚氨酯防护套3的成本,将聚氨酯防护套3设计成与感应器本体I的上表面相一致的形状,即聚氨酯防护套3呈环状设计。
[0013]本实用新型的原理为:通过设置聚氨酯防护套3使得采用生产感应器装置100检知生产零件时,生产零件只需与聚氨酯防护套3接触而无需与感应器本体I直接接触,从而避免生产零件与感应器本体I直接接触检知而造成的感应器本体I损伤的问题,进而保证了感应器本体I的使用寿命,避免成本的浪费。
【主权项】
1.一种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包括一感应器本体和一安装板,所述感应器本体安装于安装板上,所述安装板固定于钣金零件模具上;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一与感应器本体相匹配的聚氨酯防护套,所述聚氨酯防护套套设于感应器本体上,且该聚氨酯防护套的上表面与感应器本体的感应面之间的间距为I?2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氨酯防护套呈环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汽车钣金零件的防损伤生产感应器装置,包括一感应器本体、一安装板、及一与感应器本体相匹配的聚氨酯防护套;所述感应器本体安装于安装板上,所述安装板固定于钣金零件模具上,所述聚氨酯防护套套设于感应器本体上,且该聚氨酯防护套的上表面与感应器本体的感应面之间的间距为1~2mm。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能够避免生产零件与感应器本体直接接触检知而造成的感应器本体损伤的问题,进而保证了感应器本体的使用寿命,避免成本的浪费。
【IPC分类】B21D37-10, B21C51-00
【公开号】CN204307977
【申请号】CN201420560978
【发明人】吴长财, 黄捷, 廖朝彬, 傅树垠, 林久乐, 林瑞春, 杨立雄
【申请人】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6日
【申请日】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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